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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SGYING DIGITAL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04
Mar 5,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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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泉实业:山东省沂滨水泥厂持股变动报告书
**2004-03-06 05:49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江泉实业
股票代码:600212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省沂滨水泥厂
住所:临沂市河东区芝麻墩镇驻地
通讯地址:临沂市河东区芝麻墩镇驻地
联系电话:0539-8801188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4年3月4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山东江泉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
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的股份。
(四)涉及国家授权机构持有的股份转让或者必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以及
涉及其他法律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声明本次持股变动生效的条件。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没有委托或者授
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释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厂:指山东省沂滨水泥厂
本协议:指股权转让协议
沂滨水泥:指山东省沂滨水泥厂
东芝实业:指临沂市河东区东芝实业开发公司
石河造纸:指临沂市河东区石河造纸厂
福利水泥:指临沂市河东区社会福利水泥厂
蒙飞商贸:指临沂蒙飞商贸有限公司
江泉实业:指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省沂滨水泥厂
注册地:临沂市河东区芝麻墩镇驻地
注册资本:4200万元
工商登记号:3713121800395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6832258-0
企业类型:集体所有制
通讯地址:临沂市河东区芝麻墩镇驻地
经营范围:水泥
经营期限:自1995年11月08日至
税务登记证号码:371311168322580
联系电话:0539-8801188
股东情况:临沂市河东区芝麻墩镇政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情况:
戚永胜,男,厂长,身份证号:372801611024511
(三)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厂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
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1、截止本次股权转让前,本厂持有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泉实业")1744.2713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2004年3月4日,本公司和东芝实业、石河造纸、福利水泥分别与蒙飞商贸签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各自持有的江泉实业社会法人股分别为1744.2713万股占5
.45%、51.8499万股占0.16%、56.6322万股占0.18%、56.6322万股占0.18%,共计
1909.3856万股,占总股本的5.97%,以每股1.70元的价格,合计3245.95552万元转
让给受让方蒙飞商贸。本次股权转让成功后,沂滨水泥、东芝实业、石河造纸、
福利水泥将不再持有江泉实业股份。
(三)、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4年3月4日,本公司与蒙飞商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1、本公司与蒙飞商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为:
(1)、沂滨水泥同意将其持有的江泉实业法人股全部转让给蒙飞商贸,蒙飞商
贸同意受让。
(2)、股权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1.70元/股,总价款为2965.261
21万元。付款方式为:过户完毕后15日内一次付清。
(3)、本协议签订并履行后,蒙飞商贸将持有江泉实业1744.2713万股股权,占
江泉实业总股本的5.45%;沂滨水泥将不再持有江泉实业的股权。
(4)、沂滨水泥保证按本协议第一条将其持有的江泉实业股权转让给蒙飞商
贸,蒙飞商贸因此对该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置权并取得合法手续。沂滨水泥保
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或担保。
(5)、协议签定后沂滨水泥、蒙飞商贸双方共同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和股权变
更手续,并履行有关公告手续,办理股权转让所需费用双方约定由蒙飞商贸负担。
(6)、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但需另行签订变更、终止协议。
(7)、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本
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如无
不可抗力因素,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8)、如因本协议条款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如通过协
商方式不能解决上述争议,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10)、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沂滨水泥厂没有买卖山
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要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协议;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签字:李朝柱
盖章:临沂市河东区社会福利水泥厂
签注日期:2004年3月4日
签字:许景方
盖章:临沂市河东区东芝实业开发公司
签注日期:2004年3月4日
签字:戚永胜
盖章:山东省沂滨水泥厂
签注日期:2004年3月4日
签字:贾怀恩
盖章:临沂市河东区石河造纸厂
签注日期:2004年3月4日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
报告书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江泉实业
股票代码:600212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临沂蒙飞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临沂罗庄区文化路
通讯地址:山东临沂罗庄区文化路
联系电话:0539-7106295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4年3月4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山东江泉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
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的股份。
(四)涉及国家授权机构持有的股份转让或者必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以及
涉及其他法律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声明本次持股变动生效的条件。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没有委托或者授
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释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公司:指临沂蒙飞商贸有限公司
沂滨水泥:指山东省沂滨水泥厂
东芝实业:指临沂市河东区东芝实业开发公司
石河造纸:指临沂市河东区石河造纸厂
福利水泥:指临沂市河东区社会福利水泥厂
江泉实业:指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协议:指《股权转让协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临沂蒙飞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临沂罗庄区文化路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工商登记号:3713002801802-1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4565887-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临沂罗庄区文化路
经营范围:销售:建材、陶瓷;金属制品、加工销售服装。
经营期限:自2001年4月4日至2005年1月20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371311745658878
联系电话:0539-7106295
股东情况:张天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情况:
张天然,董事长,男,中共党员,身份证号372801470106313,中国籍,居住地为
临沂市罗庄区沈泉庄村,无其他国家居留权。
朱庆华,董事,男,中共党员,身份证号372801195808183152,中国籍,居住地为
临沂市罗庄区龙潭居委,无其他国家居留权。
(三)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
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受让前,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2004年3月4日,本公司与沂滨水泥、东芝实业、石河造纸、福利水泥分别签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1.70元的价格,合计3245.95552万元,受让其持有的江
泉实业社会法人股分别为1744.2713万股占5.45%、51.8499万股占0.16%、56.63
22万股占0.18%、56.6322万股占0.18%,共计1909.3856万股,占总股本的5.97%。
本次股权转让成功后,本公司将成为江泉实业第二大股东。
(三)、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4年3月4日,本公司与沂滨水泥、东芝实业、石河造纸、福利水泥分别签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1、本公司与沂滨水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为:
(1)、沂滨水泥同意将其持有的江泉实业法人股全部转让给临沂蒙飞商贸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蒙飞商贸"),蒙飞商贸同意受让。
(2)、股权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1.70元/股,总价款为2965.261
21万元。付款方式为:过户完毕后15日内一次付清。
(3)、本协议签订并履行后,蒙飞商贸将持有江泉实业1744.2713万股股权,占
江泉实业总股本的5.45%;沂滨水泥将不再持有江泉实业的股权。
(4)、沂滨水泥保证按本协议第一条将其持有的江泉实业股权转让给蒙飞商
贸,蒙飞商贸因此对该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置权并取得合法手续。沂滨水泥保
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或担保。
(5)、协议签定后沂滨水泥、蒙飞商贸双方共同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和股权变
更手续,并履行有关公告手续,办理股权转让所需费用双方约定由蒙飞商贸负担。
(6)、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但需另行签订变更、终止协议。
(7)、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本
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如无
不可抗力因素,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8)、如因本协议条款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如通过协
商方式不能解决上述争议,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10)、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公司与东芝实业、石河造纸、福利水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内容同上
,其中第(2)、(3)条内容因股份数目不同而异,分别为:
与东芝实业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第二、三条为:
(2)、股权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1.70元/股,总价款为88.14483
万元。付款方式为:过户完毕后15日内一次付清。
(3)、本协议签订并履行后,蒙飞商贸将持有江泉实业51.8499万股股权,占江
泉实业总股本的0.16%;东芝实业将不再持有江泉实业的股权。
与石河造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第二、三条为:
(2)、股权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1.70元/股,总价款为96.27474
万元。付款方式为:过户完毕后15日内一次付清。
(3)、本协议签订并履行后,蒙飞商贸将持有江泉实业56.6322万股股权,占江
泉实业总股本的0.18%;石河造纸将不再持有江泉实业的股权。
与福利水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第二、三条为:
(2)、股权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1.70元/股,总价款为96.27474
万元。付款方式为:过户完毕后15日内一次付清。
(3)、本协议签订并履行后,蒙飞商贸将持有江泉实业56.6322万股股权,占江
泉实业总股本的0.18%;福利水泥将不再持有江泉实业的股权。
四、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临沂蒙飞商贸有限公司没有
买卖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要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协议;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签字:张天然
盖章:临沂蒙飞商贸有限公司
签注日期:200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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