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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SGYING DIGITAL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0

Jun 2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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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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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 600212 证券简称: *ST 江泉 编号:临 2020 017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赵彤宇先生,董 事、总经理翟宝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张谦先生,财务总监毛丽艳女士于 2020 年 5 月 7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合计 478,500 股,并计划在本次增持后的 3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少于 60 万股,不超过 100 万股(含本次已增持数量)。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长赵彤宇先生,董事、总经理翟宝星先生,董 事、董事会秘书张谦先生,财务总监毛丽艳女士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81,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37%),累计增持成 交金额为人民币 175.92 万元。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增持资金未能及 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股份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3 号),董事长赵彤宇先生,董事、总经 理翟宝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张谦先生,财务总监毛丽艳女士于 2020 年 5 月 7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合计 478,500 股,并计划 在本次增持后的 3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 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少于 60 万股,不超过 100 万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增持计划期间已过半,现将增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赵彤宇先生,董事、总经理翟宝星先生,董事、 董事会秘书张谦先生,财务总监毛丽艳女士(以下简称“增持主体”)。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 资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数量不少于 60 万股,不超过 100 万股。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0 年 5 月 7 日起 3 个月内。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 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增持计划期间已过半,增持主体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81,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0.1137%,累计增持金额约人民币 175.92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增持前持股数量(股) 增持后持股数量(股) 增持后持股比例(%) 增持金额(万元)
赵彤宇 董事长 0 200,900 0.0393 62.60
翟宝星 董事、总经理 0 200,000 0.0391 59.71
张谦 董事、董事会秘书 0 81,000 0.0158 24.03
毛丽艳 财务总监 0 100,000 0.0195 29.58
合计 581,900 0.1137 175.92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 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 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 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 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公司将根据增持主体的通 知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 持股比例。

(六)公司将持续关注赵彤宇先生、翟宝星先生、张谦先生、毛丽艳女士后 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