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GRESGYING DIGITAL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26, 2021
56569_rns_2021-05-26_61b0d684-8097-4307-8b06-ae59c18d2913.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37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1 年 5 月 23 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 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到会 7 人。公司董事长赵彤宇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 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转让方及标的公司签署 <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 > 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为收购北京芯火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芯火 科技”)100%的股权,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3 日与上海庭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有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青城有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胜库 华商贸有限公司及芯火科技签署《关于北京芯火科技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 权转让协议》,收购上海庭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有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共青城有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胜库华商贸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芯 火科技 90%的股权。现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公司与上海庭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有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青城有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胜库 华商贸有限公司及芯火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邓院平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 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
1
编号:临2021-038)。
二、审议通过《关于 < 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 稿) >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本次公司与转让方及标的公司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具体情况,相应修订了非公开发行预案中的 相关内容,编制了《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邓院平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 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本次公司与转让方及标的公司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具体情况,相应修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相关内容,编制了《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邓院平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 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二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picture [134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