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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SGYING DIGITAL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Jan 3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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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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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 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 2018 005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 < 股份转让协议 > 之补充协议》 之补充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7 月27 日发布 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1),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顺 辰”或“甲方”)于2017 年7 月27 日与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大生农业集团 ”或“乙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宁波顺辰拟将其 持有的江泉实业68,403,198 股A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3.37%) 转让给大生农业集团。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在协议签署后6 个月期满,且上市公 司未发生本协议约定之外的重大瑕疵的情况下,则乙方应在期满后2 个工作日内 将剩余的1 亿元股份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2017 年9 月12 日,公司收到宁波顺辰通知,宁波顺辰于2017 年9 月12 日 与大生农业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该补充协议,交易 双方对本次股权转让付款节奏做了部分修改,大生农业集团在尽职调查完成后5 个工作日内须支付9.1 亿元调整为支付3.1 亿元,待宁波顺辰办理解除股权质押 手续后支付剩余6 亿元。

2017 年10 月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 确认书》,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于2017 年10 月27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2018 年1 月31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大生农业集团通知,大生农业集团于 2018 年1 月30 日与宁波顺辰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补充条款, 鉴于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农仁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交接工作尚在进行, 将《股份转让协议》应支付的剩余1 亿元人民币股份转让款支付时间调整为2018 年2 月9 日前支付。具体内容如下:

协议当事人:

甲方: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316996713Q

乙方: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77928718

上述甲乙双方于2017 年7 月27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2017 年9 月 12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友好协商,同意签署如下补充 条款:

1、双方确认,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标的股份转让过户已经完成,山 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接工作基本完成,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 子公司上海农仁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交接工作尚在进行。

2、双方同意,上海农仁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交接工作应在2018 年2 月9 日前完成(以公司法人代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为准)。

3、双方同意,乙方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应支付的剩余1 亿元人民币股份 转让款支付时间相应调整为2018 年2 月9 日前支付。

4、双方同意,如乙方不能履行协议义务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 5、《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其他条款不作修改。 6、本补充条款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