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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SGYING DIGITAL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Dec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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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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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 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 2017 083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借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借款的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29日,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召开 的九届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借款合同>的议案》:为 支持深圳子公司农产品供应链业务的发展,并推进公司布局食品安全产业链,公 司拟向杭州驿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2.1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 其中7,920万元参与投资设立食品安全产业并购基金,其余借款用于增资深圳子 公司。所有借款根据公司资金需要分期到账,借款利息以实际到账日起计算。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 借款方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驿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8UYKA3D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822 号 1 幢 B334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糜峰

成立日期:2017 年 7 月 13 日

合伙期限:2017 年 7 月 13 日至 2037 年 7 月 12 日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项目除证劵、期货,未经金融 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杭州驿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及相关担保情况

(一)《借款合同》主要条款

借款方: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方:杭州驿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借款金额:不超过2.1亿元

  • 2、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固定利率8%(年)。

  • 3、借款期限:18个月。

  • 4、借款用途:参与投资设立食品安全产业并购基金及增资深圳子公司

5、利息结算:(1)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发放之日起开始计算利息,每日应计 利息的计算公式为:每日应计利息=该日借款本金余额×借款年利率/360。(2) 借款自发放之日起开始计息,付息日为借款发放每满三个月之最后一个月的第20 日及借款本金偿还之日。付息日为法定节假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借款 方应在该日或之前将截至该付息日的借款利息支付给贷款方。(3)在本合同规 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借款方将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同时支付给贷款方。如借 款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则借款方应付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

6、借款偿还:借款利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金按照下列方式偿还: 每笔借款本金由借款方于该笔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偿还。借款方应在合同约 定的还款日或该日之前向贷款方划付应偿还的相应借款本金和该部分本金对应 的截至该还款日应付未付的全部利息,并应保证偿还的借款本息于该部分借款本 金到期日当日或之前到达贷款方指定账户。

7、其他约定:借款根据借款方的实际资金需求分期支付。

  • 8、生效条件:借款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方

  • 可生效。

(二)相关担保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 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及《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担保,

且上市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 披露。

四、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将用于参与投资设立食品安全产业并购基金及增资深圳子公司,有 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本次借款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的九届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签订<借款合同>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拟签订《借款合同》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风险提示

本次拟签订《借款合同》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 批程序,并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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