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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SGYING DIGITAL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Dec 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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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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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十届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绿能 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现任的独立董事,对于公司 关于十届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议相关事项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赵彤宇先生、李兴民先生、翟宝星先生、张谦先生、江日初先 生、金喆女士、史剑梅女士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均符合上市 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 会选举。
3、我们同意提名赵彤宇先生、李兴民先生、翟宝星先生、张谦先生为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江日初先生、金喆女士、史剑梅女士为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有利于公司顺利 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延长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
独立董事:江日初 、金喆 、史剑梅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