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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SGYING DIGITAL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Sep 11, 2014

56569_rns_2014-09-11_102b677a-3db4-440f-9460-108fe3c08d64.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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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山东江泉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以其持有的除对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长期股权 投资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以下简称“置出资产”)与陈光、刘东辉、张峰、毛芳亮、 天津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世”)、天津达 晨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盛世”)、苏州松禾成长 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松禾”)、上海新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新北”)和成都汉易天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成都汉易”)(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所持唯美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00% 股份(以下简称“置入资产”)中的等值股份进行资产置换,同时向交易对方发行股 份购买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公司与唯美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全 体股东签署的《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光、刘东辉、张峰、毛芳亮、天津 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达晨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苏州松禾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新北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成都汉易天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等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所有相关资料,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认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系公司为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上市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之目的而进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

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 东的利益。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光、刘东辉、张峰、 毛芳亮、天津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达晨盛世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松禾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新北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成都汉易天成投资中心之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备可操作性。

基于上述内容,我们同意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兴全

张 伟

2014年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