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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SGYING DIGITAL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24
Apr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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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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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 定,特制定本次会议的议事规则: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本次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 到达会议地点,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
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委托书原件。
2、自然人股东: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 户卡(持股凭证)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出席人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 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大会宣布开始前,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
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 东要求发言时,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方可发言。股东不得随意打断会议 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代表的 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 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应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 股东的问题。每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
七、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就本次会议议案相关的问题回答结 束后,即进行大会表决。
八、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一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 票;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 监票。
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14: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 58 号中农投大厦 802 单元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赵彤宇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二、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六 关于预计西安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七 关于西安子公司 2024 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八 关于《绿能慧充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九 关于补选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听取独立董事作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发言
五、现场推选确定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监票人、计票人统计并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公司董秘宣读会议决议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已经公司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十一届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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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
-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二: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 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规范公司运行,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 年,全球经济逐渐走出疫情阴霾,复苏成为关键词。同时在地缘政治冲突加 剧、国际局势复杂变化,多国面临高通胀的大环境下,世界各国复苏进程维艰。在这 一年里,中国经济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 质量发展,圆满完成了主要发展目标,国民经济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总体回升 向好,展现了较强的韧性。
2023 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 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今 年两会期间,“新质生产力”更被正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列入年度十大工作任务之 首,充分彰显了我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坚定决心和迫切需求。
在双碳大背景下,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新质生产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过去 一年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其产销已连续 9 年稳居全球第一,反观充电基础设施建 设规模却仍然不足。据中国充电联盟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我国充电桩保有量为 859.6 万台,车桩增量比约为 2.4:1,距离工信部提出的“2025 年车桩比 2:1,2030 年车 桩比 1:1”的目标仍有差距;因而充换电行业进入全面市场拓展期,加快发展新质生产 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新能源汽车产业重任在肩。
作为行业领先的智慧能源服务商,绿能慧充始终坚持以创新为引领,致力于推动 新能源汽车充电、储能、智能微电网领域技术、产品的突破与进步。如今,在“两会” 精神及政府工作报告的指引下,公司更加坚定科技创新驱动的企业发展之路,以绿能 四“新”为基础,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能源绿色低碳 转型、“双碳”目标实现做贡献。
1、“新”动能
研发团队是企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的根本。公司拥有来自国内外众多知名科创
企业的行业精英,建立了电力电子、嵌入式软硬件、应用软件、电气系统、结构设计 五大核心开发平台,持续吸纳高层次技术人才、夯实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 转化,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2、“新”团队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公司将人才资源放在优先位置,着力优化人才队伍 结构,提升优秀人才聚集度,加快构建创新人才高地,实现生产力的加速跃升。同时,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培训学习机制,帮助新老员工迅速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达到 新标准。2023 年,公司人才规模已达到 600 人左右,预计 2024 年将继续增加,聚集 的优秀人才将在新能源汽车充电&储能&智能微电网领域开拓创新,成为支撑引领行业高质 量发展的核心动力。
3、“新”产链
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是企业赢得市场竞争的关键。公司已于西安西咸新区、沣东 新城、咸阳经开区(建设中)、南充顺庆区布局生产基地,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 求。相关基地将在原充电&储能产品产线基础上,利用先进的信息化生产管理系统, 投入上游零部件、电池 PACK 等自动化生产线,采用 AGV 自动物流方式,以优化生 产流程、增强供应链管理,全面提升产品出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4、“新”布局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 展格局,业务已遍布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亚洲、欧洲等多个海外市场,并与 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小桔充电、BP、壳牌等国内外能源企业,及部分地方城 市投资平台公司达成深度战略合作。
未来,公司将持续秉承“让能源更智慧,让生活更美好”的企业使命,以技术创 新、产品创新为根基,以客户服务为中心,持续加大力度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为 行业发展、能源转型注入强劲的“绿能之力”,为实现“双碳目标”、建设美丽中国贡 献力量。
报告期内的重点工作及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对外投资事项
1、受让海南纳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西安子公司受让海南纳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为拓展公司充电桩
业务的海南市场,公司西安子公司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海南新城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新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以零对价受让海南新城持 有的海南纳瑞 30%的股权,投资参股并认缴出资 900 万元。详见《关于子公司对外投 资参股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绿能慧充(陕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增资
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西安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为了提升绿能慧充(陕西)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施工相关资质,西安子公司以货币形式对绿能工程增资人民币 3500 万元。 增资完成后,绿能工程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4500 万元人民币。详见《关 于西安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3、增加西安子公司注册资本
2023 年 10 月 13 日、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十一届十次(临时)董 事会会议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加西安子公司注册 资本的议案》,将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1 亿元增加至 3 亿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0 月 14 日、2023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拟增加西安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告编号: 2023-045)、《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4、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西安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西安子公司与楚雄州金江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楚雄能源”)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共同出资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 治州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楚雄金江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楚雄能源出资 5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西 安子公司出资 4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详见《关于西安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 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5、投资建设咸阳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公司与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绿能慧充咸 阳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投资合同》,公司计划在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咸 阳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项目净用地面积约 200 亩,总投资约 15 亿元,其中: 一期占地 100 亩,投资 7.5 亿元,总建筑面积 8 万㎡,建设电池 pack 生产线和充电桩
生产线、储能系统生产线、绿能慧充集团总部、研发总部和配套生活区;二期占地 100 亩,投资 7.5 亿元,总建筑面积 8.5 万㎡,建设充电产品产线、储能设备生产线。
截至目前,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项目公司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由咸 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该项目按照投资合同条款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向上交所报送的《绿能 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通过上交所审核,启 动本次发行。
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 北海景安、北海景曜和北海景众发送了《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2023 年 8 月 17 日,北海景 安、北海景曜和北海景众已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了国金证 券指定的专用账户。
2023 年 8 月 18 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绿 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川华信验 (2023)第 0052 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 8 月 17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51001870836051508511 账户已收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人民币 452,825,000.00 元。
截至 2023 年 8 月 18 日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452,825,000.00 元,减除发行 费用 14,296,923.50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38,528,076.50 元,其中: 计入股本 153,5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85,028,076.50 元。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出具的《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证券变更登记。新增股份 153,500,000 股,登记完成后股份总数变更为 665,197,213 股。
(三)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十一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十一届 八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确定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为首次授予日。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涉及权益的登记工作。公司首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为 148 人,首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45.00 万股。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规模及扶持政策
(1)新能源充电及储能行业
据《关于 202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2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3 年,我国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企业优化重组、 做强做优,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 9 年位居全球首位,全年销量占新车销量比重超过 30%。2023 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958.7 万辆和 949.5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5.8% 和 37.9%;同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 120.3 万辆,增长 77.6%,出口量稳居全球首 位。
我国庞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产生了大量的充电需求,对我国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覆 盖规模、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因此蓬勃发展。 据国家能源局、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数据,2023 年,我国新增充电基 础设施 338.6 万台,同比上升 30.6%,其中公共充电桩 92.9 万台,同比增加 42.7%。 截至 2023 年底,我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达 859.6 万台,同比增加 65%,其中广东、 浙江、江苏、上海、湖北、山东、北京、安徽、河南、四川 TOP10 地区建设的公共 充电桩占比达 70.7%。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数量最多、辐射面积最大、服务车辆最全的 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同时,我国充电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农 村地区充电设施布局加速。截至 2023 年底,全国共有 6328 个服务区配建了充电设施,
占服务区总数的 95%,北京、上海、河北、安徽等 15 个省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已全部 具备充电能力;广东、广西、海南、江苏、湖北等 12 个省份已经实现了充电站的“县 县全覆盖”、充电桩的“乡乡全覆盖”。
报告期内,政策对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2023 年 4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 展优势,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
2023 年 5 月 5 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指出,农村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广阔,加 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有利于促进新能源车购买使用、释放汽车农村消费潜 力,而且有利于发展乡村旅游等新业态,为乡村振兴增添新动力。
2023 年 5 月 14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 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要创新农 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要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推进社 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共享,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推广智能有序充电等新 模式,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维服务体验。
2023 年 6 月 8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 2030 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 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 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建设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大中 型以上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 比例,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快慢互补、智能开放,充电 服务安全可靠、经济便捷,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完善,行业监管和治理能力 基本实现现代化,技术装备和科技创新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2023 年 7 月 14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乡村振兴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 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统筹考虑乡村级充电网络建设 和输配电网发展,做好农村电网规划与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强充电基础设施 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和运营维护,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科学合理规划县域高压输电网 容载比水平,适当提高中压配电网供电裕度,增强电网支撑保障能力。在东部地区配 合开展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创建,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服务新 能源汽车下乡。
2023 年 7 月 21 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
通知,明确要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 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政策措施。加快乡县、高速公路和居住区等场景充电基础设施建 设,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与电网互动应 用试点示范工作。
2023 年 9 月 1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2023—2024 年)》,提及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落实《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 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优化配套环境。鼓励各地科学预测新能源汽车充电需 求,做好城市及周边县乡村公共充电网络布局规划,推动充电设施布局建设、配套电 网扩容改造有序开展。鼓励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光储充放”一体站等新技术 推广应用,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引导地方对高速公路、乡镇等保障型充电基础设 施的补贴支持,加大行业扶持力度。
(2)铁路运输行业
我国是铁路货运大国,2010 年以来,全国铁路货运业务保持平稳发展态势,铁路 货运发送量跃居世界第一位。2023 年,国家铁路货运总发送量完成 39.11 亿吨,比上 年增加 0.08 亿吨,增长 0.2%;国家铁路货运总周转量完成 32638.50 亿吨公里,比上 年基本持平;国家铁路总换算周转量完成 47355.62 亿吨公里,比上年增加 8115.51 亿 吨公里,增长 20.7%。
2、行业的周期性特点
新能源充电目前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储能主要应用于电力系统调峰调 频、平抑电网波动,保障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因此新能源充电及储能行业的发 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随着“双碳”战略目标的推进,新能源充电及储能行业 将保持快速增长。
3、 行业地位情况
公司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由子公司绿能技术来开展,绿能技术是一家集充电、 储能、微电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充电场站建设、运营及维护,充电平台和能 源管理平台于一体的新能源生态服务商。报告期内,公司在市场开拓、品牌影响力、 行业地位提升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 1、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
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由子公司绿能技术来开展,绿能技术是一家集充电、储能、 微电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充电场站建设、运营及维护,充电平台和能源管理 平台于一体的新能源生态服务商,所处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输配电及控 制设备制造业。截至目前,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的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如下:
| 类别 | 产品名称 | 产品图片 | 技术特点 | 产品用途 |
|---|---|---|---|---|
| 充电 产品 |
7kW交流 充电桩 |
产品体积小、外观精致, 安装便捷。采用自助方式 操作。用户可以自主完成 充电、付费等操作,为电 动汽车提供安全、可靠、 稳定、高效的充电服务。 |
新能源汽车 充电,适用 于商场、写 字楼、园区 住宅小区等 地面及地下 停车场 |
|
| 7kW直流 充电桩 |
外观升级、时尚简约。SOC 数码显示,呼吸灯,直观 显示充电状态。安装便捷, 落地、壁挂自由选择,为 电动汽车提供安全可靠、 稳定高效的充电服务。 |
新能源汽车 充电,适用 于商场、写 字楼、园区 住宅小区等 地面及地下 停车场 |
||
| 30kW 直 流充电桩 |
集成智能控制、精确计量、 多元通讯、便捷安装等特 性,为电动汽车提供安全 可靠、稳定高效的充电服 务。智能安全靠、高效、 宽恒功率范围。支持状态 在线诊断和OTA 远程升 级功能。 |
适用于商 场、写字楼、 园区等小功 率直流充电 需求 |
||
| 60/80kW 直流充电 桩 |
| 类别 | 产品名称 | 产品图片 | 技术特点 | 产品用途 |
|---|---|---|---|---|
| 120/180k W直流充 电桩 |
可为电动汽车快速充电提 供安全、经济、便捷的解 决方案。安全、可靠、稳 定、高效,宽恒功率范围 300-1000V。支持状态在线 诊断和OTA远程升级功 能。 |
适用于各类 公交站、快 充站、专用 站等大功率 充电场景 |
||
| 240/320/3 60kW 双 枪直流充 电机 |
可为电动汽车快速充电提 供安全、经济、便捷的解 决方案。安全、可靠、稳 定、高效,宽恒功率范围 300-1000V,支持双枪同 充,支持状态在线诊断和 OTA远程升级功能。 |
适用于各类 公交站、专 用站等大功 率快速充电 场景 |
||
| 360kW直 流充电堆 |
采用星环功率分配技术, 充电功率灵活调配,安全、 可靠、稳定、高效;宽恒 功率范围300-1000V,模 块采用灌胶工艺;支持 HPC液冷充电终端,单枪 最高输出功率600kW,适 用未来超充车型;支持状 态在线诊断和OTA远程 升级功能。 |
适用于服务 车辆类型繁 多的充电场 景,如公共 充电站、多 车种混合型 专用站 |
||
| 480kW直 流充电堆 |
||||
| 720kW直 流充电堆 |
||||
| 960kW直 流充电堆 |
||||
| 30/60/120 /180kW 欧标一体 式直流充 电机 |
集充电模块、充电控制、 计量计费、人机交互、通 讯等功能为一体。能实时 监测充电状态,为用户提 供安全、可靠、稳定、高 效的充电服务。 |
可为欧标电 动汽车和日 标电动汽车 提供直流快 速充电服务 |
||
| 光储充一 体化系统 |
集成光伏发电、储能、充 电于一体化设计、运行稳 定,利用闲置的车棚资源, 扩容配电并降低充电场站 用能成本。光储充系统融 合,能源使用效率高。集 |
可广泛应用 于高速公路 服务站、城 市公共充电 站、公交充 电站等场 |
| 类别 | 产品名称 | 产品图片 | 技术特点 | 产品用途 |
|---|---|---|---|---|
| 成EMS,具备自主能量管 理功能。可拓展换电、 V2G、电池检测等技术。 超宽恒功率范围,所有车 辆100%快充。 |
景。 | |||
| 充电 平台 |
充电平台 | 支持多品牌的设备接入, 运营商可甄选符合自身需 求的充电设备主要功能: 运营管理、设备管理、财 务管理、运营报告等为车 主提供APP、微信小程序 等多种应用服务。 |
充电运营管 理 |
|
| 储能 产品 |
30kW/64 kWh储能 系统 |
削峰填谷 实时监测 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消 纳 安全稳定 灵活适用 |
应用多在中 低压配电 网、分布式 发电及微电 网、用户侧 |
|
| 107kW/2 15kWh储 能系统 |
削峰填谷 实时监测 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消 纳 安全稳定 灵活适用 |
应用多在中 低压配电 网、分布式 发电及微电 网、用户侧 |
||
| 能源 管理 平台 |
能源管理 平台 |
未来的综合能源管理平台 致力于为政府、企业集团、 个人用户等实现源端、负 荷端的智能监控、调度、 预测、协调、优化,具有 辅助用户缩短投资周期、 提高生产安全、规范运营 维保、辅助领导决策四大 核心用途。 |
能源管理 |
2、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
公司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主要为江泉工业园区及周边钢铁、焦化等企业提供铁 路运输服务,随着江泉工业园的整体搬迁,铁路运输业务量大幅度下降。公司积极 利用原有资源、资产拓展铁路运输周边业务,如利用公司货场为园区外其他客户提 供仓储服务,利用装卸车辆为园区外其他客户提供装卸服务,该部分新业务的稳定 性和持续性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负责建立和执行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保证所采购的物品符合需求 部门、采购订单及生产技术的要求。
公司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主要是采购装卸服务、维修服务和租赁服务等。
公司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主要通过集中采购与按需采购两种方式进行,采购的 原材料主要包括充电枪、机柜结构件、电池、计量表计、开关器件、风机、熔断器、 防雷器、显示屏等。
2、生产模式
公司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主要提供货物运输、装卸以及延伸的综合物流服务。
公司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采取两种生产模式:依据预测及需求进行半成品备货 生产和依据订单交付拉动式的成品生产,公司在这两种模式下又分为半成品生产、标 准机型成品生产、非标改制成品生产、非标成品生产等四种生产工单类型展开生产活 动。半成品生产优势在于以半成品库存应对市场交付、缩短货期、提升产品竞争力; 标准机型成品生产可以快速响应市场标准客户需求;非标改制成品生产可以为客户提 供个性化、多元化的解决方案,全方位满足客户需求;非标成品生产能够避免改制工 时浪费,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
3、销售模式
公司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根据运输货物的重量、品种等不同标准进行收费。 公司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主要销售渠道如下:
(1)大客户销售渠道,以各地城投、交投、产投等地方国资企业为主。主要包 括如国家电网、中石油、中石化等国内能源巨头以及国际能源公司如 BP、壳牌等。 此类客户对充电或光储充综合能源站建设、运营、平台搭建、运营运维等方面需要借 助于公司全方位的产品和服务。
(2)中小运营商销售渠道,以各地方中小型工商业主体拓展新行业为主。此类 客户在当地具有土地、电力等资源,可快速建设优质地段充电站,公司主要提供充电 桩产品。
(3)车企销售渠道,主要包含传统公交、重卡、特种车等企业,以及部分新势 力造车等企业。此类客户根据项目落地,采取随车配桩或配建充电站等模式,品牌站 多建光储充综合站,公司可提供充电桩产品及相关服务。
(4)地产销售渠道,以房地产企业为主。随着新能源汽车进入快速增长期,政 策要求地产项目配建新能源汽车的充电设施,公司可为各地产商提供专业新能源汽车 充电设施解决方案。
(5)海外销售渠道,以分销商、服务商、集成商为主,为车队、CPO(充电站 运营商)等提供大功率快充设备。
(6)储能销售渠道,以工商业园区等用能大户,地方建设主体等示范单位为主 体。公司为此类客户建设储能或光储充一体化综合项目。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由子公司绿能技术来开展,绿能技术是一 家集充电、储能、微电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充电场站建设、运营及维护,充 电平台和能源管理平台于一体的新能源生态服务商,拥有齐全的产品种类、较强的研 发和生产实力、知名的品牌形象、优质的客户伙伴、前瞻的战略布局,未来成长空间 广阔。
(1)人才优势:组建了具有电力电子、嵌入式软硬件、应用软件、电气系统、 结构设计等专业背景的人才团队,在同行业中具备一定的优势。
(2)技术优势:自主掌握了一系列新能源充电及储能技术。例如研发平台主要 研究新型高效充电模块、充放电双向灵活变换和控制技术、环星大功率柔性充电技术、 云平台和电动汽车间的多层安全防护及故障诊断技术、车、充、网、云的高可靠通信 及控制技术、动力电池管理及检测关键技术及光伏、储能、充电、放电、检测一体化 集成技术等。
(3)产品优势: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不断的技术创新,自主研发了多种产品 系列,产品和服务覆盖了充电设备、储能产品、运营平台等。特别是充电设备,公司 已实现全系列产品覆盖全产业应用场景。
(4)全产业链服务优势:可以为客户提供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场站建设、运 行维护、运营管理及平台搭建等全产业链服务,为客户提供不同阶段的服务。
(5)客户资源优势: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灵活的定制化服务已与众多知名客 户建立了战略合作,市场拓展已遍布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亚洲、欧洲等多个 海外市场,并与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小桔充电、BP、壳牌等国内外能源企业, 及部分地方城市投资平台公司达成深度战略合作。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65,047.22 万元,同比增加 127.12 %;公司全 年营业利润为 1,581.04 万元,净利润为 1,643.8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1,741.16 万元。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 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
|---|---|---|---|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650,472,212.47 | 286,402,533.75 | 127.12 |
| 营业成本 | 476,729,299.11 | 227,334,132.29 | 109.70 |
| 销售费用 | 83,893,046.83 | 33,634,537.40 | 149.43 |
| 管理费用 | 43,421,781.04 | 49,600,619.64 | -12.46 |
| 财务费用 | 941,936.35 | 2,016,999.22 | -53.30 |
| 研发费用 | 27,866,111.50 | 12,960,158.11 | 115.0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634,203.45 | -17,556,212.21 | 不适用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977,379.93 | -23,721,755.18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7,562,544.87 | 42,325,345.37 | 957.43 |
| 其他收益 | 6,188,731.46 | 14,422,941.14 | -57.09 |
| 信用减值损失 | -1,510,663.07 | -38,654,923.48 | 不适用 |
| 资产减值损失 | -1,712,967.70 | -32,813,317.68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新能源业务充电桩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团队扩充、销售投入加大,销售费用相应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职工安置费降低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研发团队扩充,人员费用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幅度相对 较大致使其金额降低;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坏账准备计提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现将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产销量及成本等情况分析如下: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
| 铁路运输 | 32,848,333.66 | 35,279,342.08 | -7.40 | -14.46 | -8.49 | -7.01 |
| 新能源行 业 |
587,055,246.79 | 411,022,434.84 | 29.99 |
148.63 | 130.10 | 5.64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
| 铁路运输 | 32,848,333.66 | 35,279,342.08 | -7.40 | -14.46 | -8.49 | -7.01 |
| 充电桩销 售 |
505,231,657.12 | 336,776,532.23 | 33.34 |
131.33 | 113.04 | 5.72 |
| 工程施工 业务 |
70,075,332.23 | 62,902,797.28 | 10.24 | 905.97 | 811.13 | 9.35 |
| 充电业务 | 9,277,734.75 | 11,157,457.23 | -20.26 | -2.49 | -13.62 | 15.49 |
| 其他业务 | 2,470,522.69 | 185,648.10 | 92.49 | 101.53 | -74.38 | 51.60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
| 国内销售 | 613,464,295.64 | 442,809,125.40 | 27.82 |
115.46 | 95.33 | 7.44 |
| 国外销售 | 6,439,284.81 | 3,492,651.52 | 45.76 | 5525.02 | 4909.12 | 6.67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新能源行业、充电桩销售、工程施工业务等收入及成本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主要 原因系公司市场开拓强劲,销量大幅增长,故其收入和成本均有较大增长。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 上年增减 (%) |
销售量比 上年增减 (%) |
库存量比 上年增减 (%) |
|---|---|---|---|---|---|---|---|
| 铁路运输 | 万吨 | 84.70 | 84.70 | -52.74 | -52.74 | ||
| 铁路运输 | 万小时 | 13.23 | 13.23 | 87.93 | 87.93 | ||
| 充电桩 | 台 | 11,951 | 10,900 | 1,482 | 52.55 | 51.10 | 52.63 |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 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 占总 成本 比例 (%)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 期占总 成本比 例(%) |
本期金额较 上年同期变 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 铁路运输 | 铁路成本 | 35,279,342.08 | 7.90 | 38,552,599.56 | 17 | -8.49 | 运量下降 |
| 其中: | 铁路运输 业成本 |
35,279,342.08 | 7.90 | 38,552,599.56 | 17 | -8.49 | 运量下降 |
| 新能源行 业 |
新能源业 务成本 |
411,022,434.84 | 92.10 | 178,625,194.88 | 78.77 | 130.10 | 产能增大、产 量提高、材料 人工制造费 用等相应增 加 |
| 其中: | 材料 | 316,926,965.17 | 71.01 | 150,309,078.23 | 66.28 | 110.85 | |
| 人工 | 4,347,062.49 | 0.97 | 2,867,094.91 | 1.26 | 51.62 | ||
| 制造费用 | 9,633,815.38 | 2.16 | 2,471,021.87 | 1.09 | 289.87 | ||
| 运输成本 | 5,868,689.19 | 1.31 | 2,433,221.18 | 1.07 | 141.19 | ||
| 施工成本 | 62,902,797.28 | 14.09 | 6,903,856.93 | 3.04 | 811.13 | 工程量增加 | |
| 电费成本 | 6,409,533.79 | 1.44 | 6,703,309.66 | 2.96 | -4.38 | 部分充电站 停止运营 |
|
| 服务费成 | 375,661.83 | 0.08 | 266,821.15 | 0.12 | 40.79 | 产量提高 |
| 本 | |||||||
|---|---|---|---|---|---|---|---|
| 折旧费 | 3,047,574.47 | 0.68 | 3,830,179.16 | 1.69 | -20.43 | 部分充电站 停止运营 |
|
| 租赁成本 | 1,324,687.14 | 0.30 | 2,115,934.84 | 0.93 | -37.39 | ||
| 提供技术 服务成本 |
185,648.10 | 0.04 | 518,260.43 | 0.23 | -64.18 | ||
| 经营租赁 成本 |
0.00 | - | 206,416.52 | 0.09 | -100.00 | ||
| 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 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 占总 成本 比例 (%)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 期占总 成本比 例(%) |
本期金额较 上年同期变 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 铁路运输 | 铁路成本 | 35,279,342.08 | 7.90 | 38,552,599.56 | 17 | -8.49 | 运量下降 |
| 其中: | 铁路运输 业成本 |
35,279,342.08 | 7.90 | 38,552,599.56 | 17 | -8.49 | 运量下降 |
| 充电桩销 售 |
充电桩成 本 |
336,776,532.23 | 75.46 | 158,080,416.19 | 69.71 | 113.04 | 产能增大、产 量提高、材料 人工制造费 用等相应增 加 |
| 其中: | 材料 | 316,926,965.17 | 71.01 | 150,309,078.23 | 66.28 | 110.85 | |
| 人工 | 4,347,062.49 | 0.97 | 2,867,094.91 | 1.26 | 51.62 | ||
| 制造费用 | 9,633,815.38 | 2.16 | 2,471,021.87 | 1.09 | 289.87 | ||
| 运输成本 | 5,868,689.19 | 1.31 | 2,433,221.18 | 1.07 | 141.19 | ||
| 工程施工 业务 |
工程成本 | 62,902,797.28 | 14.09 | 6,903,856.93 | 3.04 | 811.13 | 工程量增加 |
| 其中: | 施工成本 | 62,902,797.28 | 14.09 | 6,903,856.93 | 3.04 | 811.13 | |
| 充电业务 | 充电业务 成本 |
11,157,457.23 | 2.50 | 12,916,244.81 | 5.7 | -13.62 | 部分充电站 停止运营 |
| 其中: | 电费成本 | 6,409,533.79 | 1.44 | 6,703,309.66 | 2.96 | -4.38 | |
| 服务费成 本 |
375,661.83 | 0.08 | 266,821.15 | 0.12 | 40.79 | 产量提高 | |
| 折旧费 | 3,047,574.47 | 0.68 | 3,830,179.16 | 1.69 | -20.43 | 部分充电站 停止运营 |
|
| 租赁成本 | 1,324,687.14 | 0.30 | 2,115,934.84 | 0.93 | -37.39 | ||
| 其他业务 | 其他成本 | 185,648.10 | 0.04 | 724,676.95 | 0.32 | -74.38 | |
| 其中: | 提供技术 服务成本 |
185,648.10 | 0.04 | 518,260.43 | 0.23 | -64.18 | |
| 经营租赁 成本 |
- | 206,416.52 | 0.09 | -100.00 |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1,842.88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8.2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 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4,328.53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6.19%;其中前五名供应 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3 、费用
| 3、费用 | ||||
|---|---|---|---|---|
|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83,893,046.83 | 33,634,537.40 | 149.43 | 销售团队扩充、市场投入加大,销 售费用相应增加 |
| 管理费用 | 43,421,781.04 | 49,600,619.64 | -12.46 | 主要是职工安置费降低所致 |
| 财务费用 | 941,936.35 | 2,016,999.22 | -53.30 | 主要是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
| 研发费用 | 27,866,111.50 | 12,960,158.11 | 115.01 | 主要是团队扩充,人员费用增加所 致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
|
|---|---|
| 单位:元 | |
|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7,866,111.50 |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27,866,111.50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28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10 |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6.01 |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 博士研究生 | 1 |
| 硕士研究生 | 14 |
| 本科 | 86 |
| 专科 | 9 |
| 高中及以下 | 0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44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63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0 |
| 60岁及以上 | 0 |
5 、现金流
| 5、现金流 | ||||
|---|---|---|---|---|
|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 例(%) |
变动说明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52,634,203.45 | -17,556,212.21 | 不适用 | 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幅度 相对较大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37,977,379.93 | -23,721,755.18 | 不适用 | 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447,562,544.87 | 42,325,345.37 | 957.43 | 主要是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 致 |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期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货币资金 | 486,782,650.57 | 37.63 | 41,194,067.15 | 7.47 | 1081.68 | 募集资金 |
| 应收票据 | 0.00 | 0.00 | 608,000.00 | 0.11 | -100.00 | 收到款项 |
| 应收账款 | 338,322,696.82 | 26.16 | 192,089,400.19 | 34.84 | 76.13 | 销售规模 |
| 增加 | ||||||
|---|---|---|---|---|---|---|
| 应收款项 融资 |
16,157,549.83 | 1.25 | 0.00 | 0.00 | 银行承兑 汇票 |
|
| 预付款项 | 5,338,216.46 | 0.41 | 4,540,132.48 | 0.82 | 17.58 | |
| 其他应收 款 |
15,473,222.32 | 1.20 | 49,785,315.14 | 9.03 | -68.92 | 收回款项 |
| 存货 | 127,043,422.07 | 9.82 | 76,194,005.73 | 13.82 | 66.74 | 生产规模 扩大 |
| 合同资产 | 49,186,091.22 | 3.80 | 5,557,220.76 | 1.01 | 785.08 | 完工未结 算资产增 加 |
| 其他流动 资产 |
6,880,764.04 | 0.53 | 4,846,681.28 | 0.88 | 41.97 | 待抵扣进 项税增加 |
| 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 |
1,000,000.00 | 0.08 | 0.00 | 0.00 | 对外投资 | |
| 其他非流 动金融资 产 |
878,420.00 | 0.07 | 878,420.00 | 0.16 | 0.00 | |
| 固定资产 | 71,848,914.64 | 5.55 | 68,771,723.86 | 12.47 | 4.47 | |
| 在建工程 | 147,467.43 | 0.01 | 283,515.40 | 0.05 | -47.99 | 计提减值 |
| 使用权资 产 |
14,524,335.36 | 1.12 | 12,467,256.76 | 2.26 | 16.50 | |
| 无形资产 | 27,002,934.70 | 2.09 | 28,636,870.64 | 5.19 | -5.71 | |
| 商誉 | 50,588,607.19 | 3.91 | 50,588,607.19 | 9.18 | 0.00 | |
| 长期待摊 费用 |
21,434,470.25 | 1.66 | 13,143,738.92 | 2.38 | 63.08 | 租入资产 装修费增 加 |
| 递延所得 税资产 |
8,539,149.59 | 0.66 | 1,583,492.02 | 0.29 | 439.26 | 坏账准 备、租赁 负债增加 |
| 其他非流 动资产 |
52,298,560.48 | 4.04 | 124,720.98 | 0.02 | 41,832.45 | 预付工程 及设备款 增加 |
| 资产总计 | 1,293,447,472.97 | 100.00 | 551,293,168.50 | 100.00 | 134.62 | |
| 短期借款 | 10,021,917.81 | 0.77 | 12,000,000.00 | 2.18 | -16.48 | |
| 应付票据 | 165,863,510.46 | 12.82 | 25,768,107.02 | 4.67 | 543.68 | 应付银行 承兑增加 |
| 应付账款 | 272,093,039.78 | 21.04 | 160,570,948.13 | 29.13 | 69.45 | 应付货款 及工程款 增加 |
| 合同负债 | 16,501,744.63 | 1.28 | 5,438,055.76 | 0.99 | 203.45 | 预收货款 增加 |
| 应付职工 薪酬 |
25,834,265.83 | 2.00 | 23,714,480.82 | 4.30 | 8.94 | |
| 应交税费 | 10,193,249.17 | 0.79 | 15,831,884.03 | 2.87 | -35.62 | 缴纳税款 |
| 其他应付 款 |
152,269,713.56 | 11.77 | 133,204,395.96 | 24.16 | 14.31 | |
|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
3,523,132.31 | 0.27 | 5,726,047.97 | 1.04 | -38.47 | 支付租金 |
| 动负债 | ||||||
|---|---|---|---|---|---|---|
| 其他流动 负债 |
1,749,901.52 | 0.14 | 1,264,561.00 | 0.23 | 38.38 | 待确认销 项税增加 |
| 租赁负债 | 13,824,697.44 | 1.07 | 7,700,138.91 | 1.40 | 79.54 | 租赁付款 额增加 |
| 预计负债 | 3,904,073.92 | 0.30 | 2,206,927.85 | 0.40 | 76.90 | 预提销售 质保费用 增加 |
| 递延收益 | 13,840,555.56 | 1.07 | 14,347,555.56 | 2.60 | -3.53 | |
| 递延所得 税负债 |
2,992,791.12 | 0.23 | 1,015,620.76 | 0.18 | 194.68 | 使用权资 产增加 |
| 其他非流 动负债 |
1,570,271.00 | 0.12 | 2,115,835.62 | 0.38 | -25.78 | |
| 股本 | 696,647,213.00 | 53.86 | 511,697,213.00 | 92.82 | 36.14 | 增发股票 |
| 资本公积 | 861,663,005.58 | 66.62 | 467,828,911.07 | 84.86 | 84.18 | 增发股票 |
| 减:库存股 | 138,065,500.00 | 10.67 | 0.00 | 确认股权 激励回购 义务 |
||
| 专项储备 | 7,355,974.76 | 0.57 | 6,126,547.89 | 1.11 | 20.07 | |
| 盈余公积 | 97,172,585.40 | 7.51 | 97,172,585.40 | 17.63 | 0.00 | |
| 未分配利 润 |
-928,156,605.01 | -71.76 | -945,568,162.17 | -171.52 | -1.84 | |
| 少数股东 权益 |
2,647,935.13 | 0.20 | 3,131,513.92 | 0.57 | -15.44 | |
| 负债及所 有者权益 总计 |
1,293,447,472.97 | 100.00 | 551,293,168.50 | 100.00 | 134.62 |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 货币资金 | 101,694,112.46 |
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证金和农民工保证金 |
| 合计 | 101,694,112.46 |
(三)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2023 年 1 月 17 日,西安子公司与海南新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零对价受让海南新城持有的海南纳瑞 30%的股权,投资参 股并认缴出资 900 万元。
2023 年 3 月 13 日,西安子公司以货币形式对绿能工程增资人民币 3500 万元。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4500 万元人民 币。
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以货币形式对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将西安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 人民币增加至 1 亿元人民币。
2023 年 6 月 9 日,西安子公司与楚雄州金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共同出资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投资设 立合资公司“楚雄金江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楚雄能源出资 51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51%;西安子公司出资 4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
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继续以货币形式对西安子公司增资人民币 2 亿元,将西安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 亿元人民币增加至 3 亿元人民币,相关资金将根据西安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逐步到位。
2. 重大的股权投资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 公司名 称 |
主要业 务 |
标的是 否主营 投资业 务 |
投资 方式 |
投资金 额 |
持股比 例 |
是否 并表 |
报表科 目(如 适用) |
资金来 源 |
合作方 (如适 用) |
投资期 限(如 有) |
截至资 产负债 表日的 进展情 况 |
预计 收益 (如 有) |
本期损 益影响 |
是否 涉诉 |
披露日期(如 有) |
披露索引(如 有) |
|---|---|---|---|---|---|---|---|---|---|---|---|---|---|---|---|---|
| 海南纳 瑞能源 投资有 限公司 |
能源建 设 |
否 | 收购 | 900 | 30% | 否 | 不适用 | 自有资 金 |
海南新 城光电 科技有 限公司 |
-- | 已完成 | -- | -- | 否 | 2023-01-18 | 《关于子公司 对外投资参股 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 |
| 2023-001) | ||||||||||||||||
|---|---|---|---|---|---|---|---|---|---|---|---|---|---|---|---|---|
| 绿能慧 充(陕 西)建 设工程 有限公 司 |
充电基 础设施 运营、 建设工 程施工 |
否 | 增资 | 3,500 | 100% | 是 | 不适用 | 自有资 金 |
无 | -- | 已完成 | -- | -- | 否 | 2023-03-14 | 《关于西安子 公司为其全资 子公司进行增 资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3-004) |
| 绿能慧 充数字 技术有 限公司 |
新能源 充电及 储能业 务 |
否 | 增资 | 5,000 | 100% | 是 | 不适用 | 自有资 金 |
无 | -- | 已完成 | -- | 695.12 | 否 | 2023-03-14 | 《关于增加西 安子公司注册 资本及经营范 围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3-005) |
| 楚雄金 江慧充 数字技 术有限 公司 |
充电桩 基础建 设运营 |
否 | 新设 | 490 | 49% | 否 | 不适用 | 自有资 金 |
楚雄州 金江能 源开发 有限公 司 |
-- | 已完成 | -- | -- | 否 | 2023-06-10 | 《关于西安子 公司对外投资 设立合资公司 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23-026) |
| 绿能慧 充数字 技术有 限公司 |
新能源 充电及 储能业 务 |
否 | 增资 | 20,000 | 100% | 是 | 不适用 | 自有资 金 |
无 | -- | 已完成 | -- | 否 | 2023-10-14 | 《关于拟增加 西安子公司注 册资本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3-045) |
|
| 合计 | / | / | / | 29,890 | / | / | / | / | / | / | / | / | / | / |
3.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西安子公司投资建设总部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 的议案》。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西安子公司拟与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签订《总部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投资协议 书》,西安子公司计划在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投资建设“总部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约 7 亿元,计划分两期建设:项目 一期计划投资 2 亿元,在信息产业园租赁标准厂房 2.43 万平米进行充电桩及储能设备的研发及生产;项目二期计划投资 5 亿元,用地 50 亩建设企业研发总部、储能系统生产线、电池 pack 生产线和充电桩生产线,项目采取“代建”模式。详见《关于西安子公司拟投资
建设总部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该事项已经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了十一届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咸阳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 项目的议案》。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绿能慧充咸阳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投资合 同》,公司计划在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咸阳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项目净用地面积约 200 亩,总投资约 15 亿元,其 中:一期占地 100 亩,投资 7.5 亿元,总建筑面积 8 万㎡,建设电池 pack 生产线和充电桩生产线、储能系统生产线、绿能慧充集团总 部、研发总部和配套生活区;二期占地 100 亩,投资 7.5 亿元,总建筑面积 8.5 万㎡,建设充电产品产线、储能设备生产线。详见《关 于西安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咸阳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该事项已经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项目公司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由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该项目按照投资合同条款正在有序推进中。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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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单位:万元 人民币 | 单位:万元 人民币 | ||||||
|---|---|---|---|---|---|---|---|
| 公司名称 | 控制关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系 | |||||||
| 绿能慧充数 字技术有限 公司 |
全资二 级子公 司 |
充电桩、储能电 源设备的生产、 销售、安装、运 营维护 |
30,000.00 | 78,788.05 | 31,588.92 | 58,545.64 | 1,595.00 |
| 上海农仁网 络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
全资二 级子公 司 |
网络科技开发、 咨询 |
5,000.00 | 3,479.57 | 3,429.91 | - | -322.68 |
| 南充绿能慧 充数字技术 有限公司 |
全资三 级子公 司 |
科技推广和应 用服务业 |
5,000.00 | 19,636.75 | 7,747.64 | 23,524.74 | 1,668.40 |
| 绿能慧充 (陕西)建 设工程有限 公司 |
全资三 级子公 司 |
商务服务业 | 4,500.00 | 8,297.38 | 4,124.34 | 5,995.53 | -83.50 |
| 小桔绿能 (深圳)新 能源有限公 司 |
控股三 级子公 司 |
科技推广和应 用服务业 |
2,000.00 | 1,296.22 | 1,021.27 | 247.61 | -131.94 |
| 新疆绿能大 明矿产资源 有限公司 |
控股二 级子公 司 |
矿产资源开发 | 1,000.00 | 100.02 | 99.26 | - | -0.74 |
| 陕西倍能绿 充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
参股三 级子公 司 |
科技推广和应 用服务业 |
2,000.00 | 9.99 | 6.99 | - | -13.01 |
| 上海微网慧 联新能源技 术有限公司 |
参股二 级子公 司 |
科技推广和应 用服务业 |
1,000.00 | 2,674.16 | 777.98 | 10.17 | -222.02 |
| 海南纳瑞能 源投资有限 公司 |
参股三 级子公 司 |
能源投资 | 3,000.00 | 0.01 | -17.03 | 1.06 | -17.04 |
| 楚雄金江慧 充数字技术 有限公司 |
参股三 级子公 司 |
充电桩基础建 设运营 |
1,000.00 | - | - | - | - |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 ) 行业格局和趋势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2023 年汽车工业产销情况,我国新能源汽车近两年 高速发展,连续9 年位居全球第一。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下,2023 年,新能源 汽车持续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 万辆和949.5 万辆,同比分别 增长35.8%、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高于上年同期5.9%。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蓬勃发展,充电需求也随之扩大,充电基础设施的数量 呈现出迅猛的增长态势。据中国充电联盟数据,2023 年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3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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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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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台,同比上升30.6%。其中公共充电桩增量为92.9 万台,同比上升42.7%,随车 配建私人充电桩增量为245.8 万台,同比上升26.6%。截至2023 年12 月,全国充 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859.6 万台,同比增加65%。
1、行业格局
(1)从运营模式上看,充电桩行业已经形成了多元化的格局。公共充电桩主要 以政府政策引导,央国企、民营企业、跨国企业建设运营的模式为主,满足广大新 能源车主的公共充电需求。私人充电桩则更多以车主自有、小区或物业安装的形式 存在,为新能源车主提供便捷的家用充电服务。此外,还有一些创新的运营模式, 如移动充电桩、共享充电桩等,不断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
(2)从产业链分布上看,充电桩行业已涵盖设备制造、安装施工、运营管理等 多个环节。上游设备制造环节包括充电控制单元、功率分配单元、集中控制单元、 充电模块、充电枪等关键部件及整桩设备的生产;中游则是充电桩的安装施工和调 试;下游则是充电桩的运营管理,包括充电费用的收取、设备的维护保养等。各个 环节之间紧密相连,共同构成了充电桩行业的完整产业链。
(3)从地区分布上看,充电桩的分布与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密切相关,沿海发 达地区如广东、上海、江苏等地的充电桩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根据公共充电基础设 施省、区、市运行情况,广东、浙江、江苏、上海、湖北、山东、北京、安徽、河 南、四川TOP10 地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占比达70.7%。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政策的 不断推进,中西部地区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不断提升,相关区域的充电桩建设也将 迎来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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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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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充电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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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发展趋势
- (1)新能源汽车快充催化直流桩功率不断提高
一方面随着新能源汽车800V 高压快充技术的逐渐推广和应用,解决了电动汽车 的充电瓶颈,相关车型对充电桩的输出功率需求大幅提升;另一方面电池企业已经 开始在快充电池上发力和布局,推出了支持高充电倍率的电池产品,以实现更快的 充电速度和更长的续航能力,这些都将促使充电站安装更高性能的充电桩,以满足 新型电动车型的需求。
(2)液冷超充、充电堆等大功率快充技术不断发展
液冷技术是指在电缆和充电枪、模块之间设置液体循环通道,在通道内加入冷 却液循环,从而带走充电过程中产生的热量。与传统风冷技术相比,液冷技术散热 效率、防护等级和安全性更高,可满足大功率充电的需求;充电堆指的是将交流变 为直流的模块堆集到一起,并配置四根以上的枪线作为输出端。充电堆模块化、功 率可扩展及功率调度灵活的特点,契合充电桩功率升级的趋势和充电桩利用率提高 的优点。这些大功率快充技术的发展将有助于缩短电动汽车充电时间,提升用户体 验,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普及。
- (3)政策和市场需求双轮驱动
政策方面,随着中央及地方政府充电桩刺激政策的不断出台,充电桩行业迎来 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国家层面提出的充电桩适度超前的建设方针,为充电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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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投建提供了有力支撑。各省市也不断明确充电桩建设数量、投入资金及优惠补 贴标准,为充电站运营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创造了有利条件。市场需求方面,作 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配套产业,充电桩行业直接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随 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技术的不断进步,充电需求不断增加, 将继续驱动充电桩行业的放量。
综上所述,充电桩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技术创新、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 不断推动行业发展。随着新能源汽车的不断普及,充电桩行业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 空间。
( 二 ) 公司发展战略
企业愿景:成为全球领先的智慧能源服务商;企业使命:让能源更智慧,让生 活更美好。
以“3060”双碳战略目标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光-储-充-放-检换”综合能源体系为发展;以合作共赢为原则,提供绿色、智能、实惠、便捷、安 全的能源服务,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未来。
品牌战略:进一步加强品牌宣传,通过线上平台加线下活动不断提升品牌知名 度,继续推进企业IP 的打造与传播,用亲切的形象与客户、用户建立情感链接,增 加产品溢价能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业务战略:继续面向新能源“源-网-荷-储”全产业链积极探索,加快新产品的 开发和新技术的迭代,继续深化“产品+服务”双线发展。
人才战略: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理念,建设“内部培养+外部引 进”的双渠道,通过人才建设、梯队建设和组织建设,打造企业跨跃式发展的人才 梯队。
市场战略:加大海外市场的拓展力度,以充电产品为基础,延伸光储充产品; 国内市场夯实中小运营商客户基本盘,加深与政企、车企及能源巨头等大型运营商 客户的战略合作,加快乡村振兴、新能源汽车下乡充电基础设施的布局。 ( 三 ) 经营计划
2023 年,公司新能源充电桩业务高速发展,产品种类不断完善,市场拓展取得 了明显成效,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047.22 万元,同比增长127.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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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公司将继续围绕发展战略,做大做强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
1、市场拓展
充电桩产品方面,进一步加大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力度,加快客户类型从中小运 营商向国际国内能源巨头及地方城投、产投、交投等大型运营商转变。同时,公司 也将开拓乘用车、商用车的充换电领域,围绕商用车随车配桩、换电站充电机业务、 品牌示范站加大业务布局。储能系统产品方面,继续开发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市场, 重点拓展储能系统在电网侧、用户侧的应用项目,跟踪和推进公司储能产品在发电 侧市场的项目落地。
2、产品与技术创新
公司已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不断的技术创新,自主研发了多种产品系列,产 品和服务覆盖了充电设备、储能产品、运营平台等。后续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 加快充电堆产品、液冷终端产品的迭代升级,推出全液冷系统产品,在现有功率分 配技术基础上不断创新,以保持产品竞争力。
3、成本控制与效率提升
不断推进公司的数字化转型,通过完善研发、生产、采购流程体系提升流程效 率,通过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融合,提高生产与管理效率;通过多样化的采购 模式降低采购成本,通过技术改造优化产品设计,实现降本增效,提升公司的盈利 水平。
4、政策响应与行业标准参与
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的政策导向,积极参与行 业标准的制定,以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 四 ) 可能面对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受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竞争、自身经营可能出现不利变化 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与效益产生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2、对外投资的不确定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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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建设咸阳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该项目不会对公司当期 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项目建成后,可能面临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波动等市场 风险;
本次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影响,增加财务风险; 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回购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 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等将使公司承担较大的资金财务风险;项目投资金额为预 估数,项目实际推进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投资项目及未来经营情况可能受到政治环境、政策变化、经济环境、市场 环境、建设周期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风险。 七、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运作与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公司董事 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主要治理情况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遵 守表决事项、程序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大会均经律 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决议合法有效。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依法行使其权利,承担其义务,切实履行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诚 信义务,未发生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况。公司与 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上做到了“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和内部机构均能够独立运作。
3.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会议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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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程序规范,董事选举、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相关规定,全体董事能够诚 信、勤勉的履行职责,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能够积极参加有关培训。董 事会下各个委员会及其召集人主要由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能够认真、独立的履 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作用积极。
4.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监事 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相关规定,各监事均能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监督公司重 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情况,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
5.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 要求,规范信息披露标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保证所有股东公平获得信息, 并继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同时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和沟通,注重维护投 资者关系。
6.公司治理开展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提高治理水平,继续优化内控机制,持续 增强规范运作意识,诚信、透明的披露信息,并抓好制度要求的执行与落实,治理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八、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 |
2023-06-30 | www.sse.com.cn | 2023-07-01 | 经与会股东、董监高签字确 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 东大会决议已于当日向上 交所备案。 |
|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
2023-08-07 | www.sse.com.cn | 2023-08-08 | 经与会股东、董监高签字确 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 东大会决议已于当日向上 交所备案。 |
| 2023年第二次临 | 2023-10-30 | www.sse.com.cn | 2023-10-31 | 经与会股东、董监高签字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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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股东大会 | 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 东大会决议已于当日向上 交所备案。 |
|||
|---|---|---|---|---|
| 202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 |
2023-12-06 | www.sse.com.cn | 2023-12-07 | 经与会股东、董监高签字确 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 东大会决议已于当日向上 交所备案。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1、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议 案》、《关于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 于预计西安子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西安子公司2023 年度申 请融资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西安子公司投资建设总部研发 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关于西安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关 于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2、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拟增加西安 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咸阳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
九、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
| 十一届董事会第 二次(临时)会议 |
2023-01-17 | 审议通过《关于西安子公司受让海南纳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议案》。 |
| 十一届董事会第 | 2023-03-13 | 审议通过《关于西安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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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72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三次(临时)会议 | 案》、《关于拟增加西安子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 |
|---|---|---|
| 十一届董事会第 四次(临时)会议 |
2023-03-31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 十一届董事会第 五次(临时)会议 |
2023-04-20 | 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 案。 |
| 十一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 |
2023-04-28 | 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的相关议案。 |
| 十一届董事会第 七次(临时)会议 |
2023-06-09 | 审议通过《关于西安子公司投资建设总部研发及生产制造基 地项目的议案》、《关于西安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 议案》、《关于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十一届董事会第 八次(临时)会议 |
2023-07-21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 行股票项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的议案》。 |
| 十一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 |
2023-07-31 |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次(临时)会议 |
2023-10-13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 案》、《关于拟增加西安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 |
2023-10-30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临时)会 议 |
2023-11-13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临时)会 议 |
2023-11-20 | 审议通过《关于西安子公司投资建设咸阳研发及生产制造基 地项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
十、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 董事 姓名 |
是否 独立 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
||||
|---|---|---|---|---|---|---|---|---|
|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 |
亲自 出席 次数 |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
出席股东 大会的次 数 |
||
| 赵彤宇 | 否 | 12 | 12 | 9 | 0 | 0 | 否 | 4 |
| 李兴民 | 否 | 12 | 12 | 9 | 0 | 0 | 否 | 4 |
| 翟宝星 | 否 | 12 | 12 | 9 | 0 | 0 | 否 | 4 |
| 张谦 | 否 | 12 | 12 | 9 | 0 | 0 | 否 | 4 |
| 江日初 | 是 | 12 | 12 | 9 | 0 | 0 | 否 | 2 |
| 金喆 | 是 | 12 | 12 | 9 | 0 | 0 | 否 | 1 |
| 李炜 | 是 | 6 | 6 | 5 | 0 | 0 | 否 | 3 |
| 史剑梅 | 是 | 6 | 6 | 4 | 0 | 0 | 否 | 1 |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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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有 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经营决策程序、财务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检查和监督,规范公司运行,切实维 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内容涉及定期工作 报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营管理等事项,有力保障了公司各项工作稳定有序 开展。主要情况如下:
-
1、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
以下议案:
-
(1)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3)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
2、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十一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
-
项:
-
(1)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3)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
(6)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
(7)关于预计西安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8)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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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
3、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十一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及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
4、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十一届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
-
过了《关于补选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5、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十一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及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 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
6、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十一届七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并
-
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十一届八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事项:
(1)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检查与监督。监事会认为 2023 年公司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规定,是科学合理的;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管理制 度是规范的,能够有效的防范管理、经营和财务风险;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结构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后认为: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进行了审计,其所出具的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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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公 司 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定价公平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 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2024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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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一、财务经济指标
-
1、营业收入:2023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65,047.22 万元,同比增加 127.12%。
-
2、净利润: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1,643.8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1,481.31 万
-
元;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41.1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1,395.20 万元。
-
3、盈余公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
-
司未分配利润为-92,815.66 万元,不予计提。
-
4、未分配利润:
-
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741.16 万元。上年未分配利润
-
-94,556.82 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2,815.66 万元。
-
5、每股收益:2023 年完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741.16 万元,按
-
2023 年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56,286.39 万股摊薄计算,每股收益 0.0309 元。 二、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
1、全部资产:2023 年末总资产为 129,344.75 万元,较年初 55,129.32 万元增长
-
134.62%。
其中:
流动资产:2023 年末 104,518.46 万元,较年初 37,481.48 万元增长 178.85%。其 中,应收账款增长 14,623.33 万元,增幅 76.13%;存货增长 5,084.94 万元。
固定资产:2023 年末 7,184.89 万元,比年初 6,877.17 万元增长 4.47%。 商誉:2023 年末 5,058.86 万元。
-
2、全部负债:2023 年末负债总额 69,418.29 万元,比年初 41,090.46 万元增长
-
68.94%,其中:应付票据增加 14,009.54 万元,应付账款增加 11,152.21 万元,其他 应付款增加 1,906.53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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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股东权益:2023 年末 59,661.67 万元,比上年 13,725.71 万元增长 334.67%,
-
本年净利润 1,643.80 万元。
三、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总额为 1,442.2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741.16 万元。上年未分配利润 -94,556.82 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
-92,815.66 万元。鉴于公司累计利润亏损,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
-
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特此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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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72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议案五: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3 年度利润总额为 1,442.27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741.16 万元。上年未分配利 润-94,556.82 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2,815.66 万元。鉴于公司累计利润 亏损,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事项已经公司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十一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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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预计西安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西安子公司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西安子公司”)与外部参股 公司签署的相关日常经营协议,预计西安子公司与参股公司 2024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 交易的金额约为 6,200 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预 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 露日与关联人 累计已发生的 交易金额 |
2023年实 际发生金 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人销售 产品、商品 |
楚雄金江慧 充数字技术 有限公司 |
5000 | 0 | 0 | 2023年新设立, 尚未开展相关业务 |
| 小计 | 5000 | -- | -- | -- | |
| 向关联人提供 劳务 |
海南纳瑞能 源投资有限 公司 |
200 | 0 | 0 | 业务延迟落地 |
| 楚雄金江慧 充数字技术 有限公司 |
1000 | 0 | 0 | 2023年新设立, 尚未开展相关业务 |
|
| 小计 | 1200 | -- | -- | -- | |
| 合计 | -- | 6200 | -- | -- | --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西安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2)。
该事项已经公司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十一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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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西安子公司 2024 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
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 2023 年的经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 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 融资授信,申请授信总额度不超过 90,000 万元,公司将为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 司上述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效益;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 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 内。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
该事项已经公司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十一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西安子公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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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绿能慧充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建立和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 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 素,特别是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建 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
二、规划制定的原则
公司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短期利益和长 远发展的关系,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方案,实行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规划制定与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 立董事的意见,至少每三年制定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和利润分 配方案应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未来三年( 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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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应当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特 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该遵循以下规定:
-
1、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同时可采用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
-
合等其他形式进行利润分配。
-
2、分配的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
-
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 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5、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
(二)公司现金分红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 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实施现金分红后不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特殊情况是指:
-
1、审计机构不能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已确定的投资项目、技术改造或更新、扩建项目、收购
-
资产所需资金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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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当年产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数时。
(三)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 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 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决定。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及机制
1、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 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 档案妥善保存。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 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 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 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直接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电话、传真、 邮件、公司网站、互动平台、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 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
-
到了充分保护等。
-
(6)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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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3、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因发生前述(二)里面的 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 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4、利润分配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有的二分之一以 上的表决权通过。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决议后的 2 个月内,董事会必须 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五)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决策程序和机制
1、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 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 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方便中小股东参加 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才能生效。
2、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由独立董事发 表审核意见。
3、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同 时通过电话、传真、邮件、公司网站、互动平台、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与投资 者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回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利润分配的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 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七)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原则上每年 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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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需求等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八)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和决策程序进 行监督,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五、公司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执行的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 划进行监督。
六、本规划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 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该事项已经公司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十一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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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补选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邓院平先生辞职,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有效运作,根 据《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补选魏煜炜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魏煜炜,女,汉族,1989 年 1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港湾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市场开发部经理助理,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商务合约经理助理,现 任湖州市景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北海景安投资有限公司、北海景曜投资有限 公司、北海景众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
该事项已经公司十一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5)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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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独立董事作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日初)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 作为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江日初,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党员,金融学博士。历任江西省陶瓷工艺 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基建处副处长,厦门国际银行发展研究部处长,现任厦门 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 年 12 月至今任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2 次,股东大会 4 次。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 席全部董事会会议,未有委托出席或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亲自出席 2 次股东 大会,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已在 会前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请假函。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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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
||||
|---|---|---|---|---|---|---|---|
| 报告期内 应参加次 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次 数 |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
|
| 江日初 | 12 | 12 | 9 | 0 | 0 | 否 | 2 |
上述所有会议上,本人均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依法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 反对票或弃权票。上述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项会议议案均履行 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以及战略委员会。2023 年度,本人在绿能慧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及参 会情况如下:
| 会情况如下: | |||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十一届) |
本人担任职务 | 报告期内召开 会议次数 |
本人亲自出席 会议次数 |
| 审计委员会 | 主任(召集人) | 5 | 5 |
| 提名委员会 | 委员 | 2 | 2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主任(召集人) | 2 | 2 |
| 战略委员会 | -- | 1 | -- |
注:“--”代表该独立董事非委员会成员。
1 、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认真履行职责,在报告期内做了以下工作: (1)与年审会计师就业绩预告、定期报告进行充分沟通,并给出核准意见;
(2)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与公司内外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对其审计工作进 行监督和核查,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3)续聘及变更负责 2023 年度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时,对其从业资 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审查, 给出专业角度的建议。
2 、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在报告期内对公司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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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李恩虎、赵青,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炜进行资格审查,认为其具备担任相关 职务的资格,且公司相关聘任程序合法合规。这些工作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有 利于公司董事会的合法合规运作。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认真履行职责,在报告期内做了 以下工作:
(1)审核了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2)审核了 2022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认为其薪酬情况符 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且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及高管薪酬与实际情况 相符,未有与公司薪酬方案不一致的情况。
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 际情况,公司 2023 年度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本 人将在 2024 年积极组织并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并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本人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最终,相关 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健全了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
此外,2023 年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 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 事会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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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同时在年审期间与内部审计、会计师事 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 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非常重视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在 2023 年度, 我积极参与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并努力满足中小股东的需求和关注点。我通过参 与公司定期的业绩说明会,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疑虑。我还与其他董事会成员一 起致力于建立透明和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以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通过积极参与 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确保公司的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始终保持一致。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我通过电话、邮件、微信、腾讯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获取公司最新运营情况,同时利 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时刻关 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关注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 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情况。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和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并支持我的工作,公司董事 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为保证我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条件,对我要求 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确保我履 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十一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西安 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西安子公司与参股公司 2023 年度发生 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约为 6,000 万元。
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体现了公正、公平、公允的原则,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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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7 月 1 日,该议案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任期内,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关于核准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08 号),并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发行材料。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十一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非 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的议案》,同意变更本次发行的会 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本次变更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 和监督,我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 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2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合理、完整、有效,符合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规定和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1 、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十一届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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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针对续聘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 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 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进行 审议。
此外,我在十一届六次(临时)董事会上,针对续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 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 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各项报 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6 月 30 日,该议案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拟将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由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独立董事,我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 关程序进行监督,给出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投资者 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 (2)公司拟变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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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采纳我的意见,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2023 年 8 月 7 日,该议案经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一步确保了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 性。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1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十一届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总经理李兴民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通过,聘任李恩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技术专家,聘任赵青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我针对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的相关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本 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采纳我的意见,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有 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层结构,深入实施进军充电桩赛道的公司战略。
2 、提名补选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十一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其同意后,公司董 事会补选李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我针对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补选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符合任职条件,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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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6 月 30 日,该议案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原独 立董事史剑梅女士辞职后,本次补选公司独立董事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 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保证了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披 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未有与公司薪酬方案不一致 的情况。
2 、制定股权激励计划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十一届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我经过综合评估,针对《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我同意公司实行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我还针对《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 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 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同意该议案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10 月 30 日,上述两项议案经 2023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由此对核心人才形成了有约束效果的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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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成就
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十一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十一届八次(临 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 为《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将 2023 年 11 月 13 日确定为首次授予日。
本人经过综合评估,针对《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同意对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此外,我还针对《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该议案及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 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且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因此,我同意以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首次授 予条件的 1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14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采纳我的建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司对核心人才的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的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责,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对公司、股东负责的精神,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良好 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 优势和独立判断作用,不断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江日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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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金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 作为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金喆,1982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历任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 分所律师,英国罗夏信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律师,英国其礼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 处资深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顾问律师,常春藤资本法务总监兼合规 负责人,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2019 年 12 月至今任绿能慧充数 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2 次,股东大会 4 次。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 席全部董事会会议,未有委托出席或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亲自出席 1 次股东 大会,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工作原 因未能现场出席,已在会前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请假函。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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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 东大会 情况 |
||||
|---|---|---|---|---|---|---|---|
| 报告期 内应参 加次数 |
亲自出 席次数 |
通讯方 式参加 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次 数 |
是否连 续两次 未亲自 参加会 议 |
出席股 东大会 次数 |
|
| 金喆 | 12 | 12 | 9 | 0 | 0 | 否 | 1 |
上述所有会议上,本人均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依法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 反对票或弃权票。上述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项会议议案均履行 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以及战略委员会。2023 年度,本人在绿能慧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及参 会情况如下:
| 会情况如下: | |||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十一届) |
本人担任职务 | 报告期内召开 会议次数 |
本人亲自出席 会议次数 |
| 审计委员会 | 委员 | 5 | 5 |
| 提名委员会 | 主任(召集人) | 2 | 2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委员 | 2 | 2 |
| 战略委员会 | 委员 | 1 | 1 |
1 、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在报告期内做了以下工作: (1)与年审会计师就业绩预告、定期报告进行充分沟通,并给出核准意见;。
(2)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与公司内外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对其审计工作进 行监督和核查,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3)续聘及变更负责 2023 年度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时,对其从业资 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审查, 给出专业角度的建议。
2 、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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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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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认真履行职责,在报告期内对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李恩虎、赵青,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炜进行资格审查,认为其具备担任相关 职务的资格,且公司相关聘任程序合法合规。这些工作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有 利于公司董事会的合法合规运作。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在报告期内做了 以下工作:
(1)审核了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2)审核了 2022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认为其薪酬情况符 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且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及高管薪酬与实际情况 相符,未有与公司薪酬方案不一致的情况。
4 、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在报告期内做了以 下工作:详细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的战略规划,与其他委员一同审议,决定 优化公司业务结构,聚焦新能源业务发展。
5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 际情况,公司 2023 年度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本 人将在 2024 年积极组织并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并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本人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江日初先生,就上述议案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最终,相关议案获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健全了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
此外,2023 年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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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 事会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 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同时在年审期间与内部审计、会计师事 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 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非常重视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在 2023 年度, 我积极参与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并努力满足中小股东的需求和关注点。我通过参 与公司定期的业绩说明会,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疑虑。我还与其他董事会成员一 起致力于建立透明和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以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通过积极参与 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确保公司的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始终保持一致。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我通过电话、邮件、微信、腾讯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获取公司最新运营情况,同时利 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时刻关 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关注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 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情况。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和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并支持我的工作,公司董事 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为保证我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条件,对我要求 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确保我履 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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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十一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西安 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西安子公司与参股公司 2023 年度发生 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约为 6,000 万元。
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体现了公正、公平、公允的原则,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7 月 1 日,该议案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任期内,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关于核准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08 号),并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发行材料。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十一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非 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的议案》,同意变更本次发行的会 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本次变更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 和监督,我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 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2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合理、完整、有效,符合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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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规定和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1 、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十一届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针对续聘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 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 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进行 审议。
此外,我在十一届六次(临时)董事会上,针对续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 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 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各项报 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6 月 30 日,该议案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拟将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由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独立董事,我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 关程序进行监督,给出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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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
(2)公司拟变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采纳我的意见,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2023 年 8 月 7 日,该议案经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一步确保了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 性。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1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十一届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总经理李兴民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通过,聘任李恩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技术专家,聘任赵青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我针对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的相关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本 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采纳我的意见,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有 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层结构,深入实施进军充电桩赛道的公司战略。 2 、提名补选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十一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其同意后,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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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补选李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我针对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补选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符合任职条件,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6 月 30 日,该议案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原独 立董事史剑梅女士辞职后,本次补选公司独立董事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 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保证了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披 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未有与公司薪酬方案不一致 的情况。
2 、制定股权激励计划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十一届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我经过综合评估,针对《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我同意公司实行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我还针对《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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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 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同意该议案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10 月 30 日,上述两项议案经 2023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由此对核心人才形成了有约束效果的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3 、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成就
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十一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十一届八次(临 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 为《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将 2023 年 11 月 13 日确定为首次授予日。
本人经过综合评估,针对《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同意对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此外,我还针对《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该议案及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 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且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因此,我同意以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首次授 予条件的 1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14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采纳我的建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司对核心人才的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的履行了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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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职责,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对公司、股东负责的精神,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良好 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 优势和独立判断作用,不断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金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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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 作为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炜,1964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石油昆仑能 源新捷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渤海未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坤弘资产 管理公司总经理,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上海承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淳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本人为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为止。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2 次,股东大会 4 次。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 席应参加的全部 6 次董事会会议,未有委托出席或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亲自 出席任职期间全部 3 次股东大会。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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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 东大会 情况 |
||||
|---|---|---|---|---|---|---|---|
| 报告期 内应参 加次数 |
亲自出 席次数 |
通讯方 式参加 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次 数 |
是否连 续两次 未亲自 参加会 议 |
出席股 东大会 次数 |
|
| 李炜 | 6 | 6 | 5 | 0 | 0 | 否 | 3 |
上述所有会议上,本人均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依法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 反对票或弃权票。上述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项会议议案均履行 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自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任职公司独立董 事,目前尚未在公司专门委员会中担任职务。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 际情况,公司 2023 年度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本 人将在 2024 年积极组织并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并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本人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江日初先生,就上述议案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最终,相关议案获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健全了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
此外,2023 年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 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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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 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同时在年审期间与内部审计、会计师事 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 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非常重视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在 2023 年度, 我积极参与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并努力满足中小股东的需求和关注点。我通过参 与公司定期的业绩说明会,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疑虑。我还与其他董事会成员一 起致力于建立透明和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以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通过积极参与 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确保公司的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始终保持一致。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我通过电话、邮件、微信、腾讯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获取公司最新运营情况,同时利 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时刻关 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关注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 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情况。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和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并支持我的工作,公司董事 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为保证我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条件,对我要求 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确保我履 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自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任职公司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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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关于核准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08 号),并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发行材料。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十一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非 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的议案》,同意变更本次发行的会 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本次变更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任期内,我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 监督,我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 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 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 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2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合理、完整、有效,符合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规定和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拟将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由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独立董事,我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 关程序进行监督,给出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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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投资者 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
(2)公司拟变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采纳我的意见,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2023 年 8 月 7 日,该议案经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一步确保了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 性。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自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任职公司独立董 事。任期内,公司未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披 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未有与公司薪酬方案不一致 的情况。
2 、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成就
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十一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十一届八次(临 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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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 为《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将 2023 年 11 月 13 日确定为首次授予日。
本人经过综合评估,针对《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同意对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此外,我还针对《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该议案及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 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且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因此,我同意以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首次授 予条件的 1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14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采纳我的建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司对核心人才的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的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责,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对公司、股东负责的精神,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良好 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 优势和独立判断作用,不断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李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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