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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SGYING DIGITAL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22
Mar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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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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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公告编号: 2022-025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4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三江路 6 号江泉实业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4 月 13 日
至 2022 年 4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 √ |
| 2.01 | 交易主体 | √ |
| 2.02 | 标的资产 | √ |
| 2.03 | 交易价格及定价方式 | √ |
| 2.04 | 标的资产的对价支付 | √ |
| 2.05 | 过渡期间损益的处理 | √ |
| 2.06 | 人员安置 | √ |
| 2.07 | 债权债务 | √ |
| 2.08 |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决议的有效期 | √ |
| 3 | 关于《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 售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
√ |
| 4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 √ |
| 案; | ||
|---|---|---|
| 5 | 关于公司签署《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 √ |
| 6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
| 7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 8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 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之说 明的议案; |
√ |
| 9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 案; |
√ |
| 10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 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 |
| 11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
√ |
| 12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12 个月内购 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 |
| 1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 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14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对即期回报影响、 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 15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 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 |
| 16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 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 17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 说明的议案。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至议案 17
-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至议案 17
-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一
-
(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 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 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0212 | 江泉实业 | 2022/4/7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 印件、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 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异 地股东可用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
2、登记时间:2022 年 4 月 12 日 - -
-
上午 9:00 11:30 下午 13:30 17:00
-
3、登记地点: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三江路 6 号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
(2)出席会议人员差旅费自理。
-
(3)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三江路 6 号
-
(4)邮政编码:276017
-
(5)电话:0539-7100051 邮箱:[email protected] (6)联系人:张谦、陈娟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4 月 13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 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 |||
| 2.01 | 交易主体 | |||
| 2.02 | 标的资产 | |||
| 2.03 | 交易价格及定价方式 | |||
| 2.04 | 标的资产的对价支付 | |||
| 2.05 | 过渡期间损益的处理 | |||
| 2.06 | 人员安置 | |||
| 2.07 | 债权债务 | |||
| 2.08 |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决议的有效期 | |||
| 3 | 关于《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 交易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签署《重大资产出售协议》 |
| 的议案; | ||||
|---|---|---|---|---|
| 6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 案; |
|||
| 7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之说明的议案; |
|||
| 9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10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
| 11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 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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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12个 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
| 1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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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对即期 回报影响、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15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 |
| 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
|---|---|---|---|---|
| 16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 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 案; |
|||
| 17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 密制度的说明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 ” “ ” “ ”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 同意 、 反对 或 弃权 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 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