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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Tech Environmental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4

Apr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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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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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浩)

作为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在 2023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浩,1989 年 8 月至 1991 年 11 月任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副室主任、 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1 年 12 月至 1994 年 5 月任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室主 任、高级工程师;1994 年 6 月至 1997 年 2 月任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室主任、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1997 年 3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总工程师、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1 年 4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所长、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2013 年 9 月至今担任流域水循环模拟与调控国家重点实验室 主任,兼任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所名誉所长、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 理事长、中国水资源战略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全球水伙伴(中国)副主席,以 及浩正嵩岳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董事、诺威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 马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南方海绵城市工程技术(佛山)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3 月至 2023 年 11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公司如期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因 工作原因,不再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参选。因此,2023 年度,本人实际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 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 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 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我作为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
亲自出
席次数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自参加会
出席股东大
会的次数
王浩 6 6 6 0 0 2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3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 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及其 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在定期报告审计工作期间与会计师事务 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情况、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探讨和交流, 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3 年度履职期间,我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 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同时,通过电话、视频、会谈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会计师保

持沟通,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公司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紧密联系,使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能 及时、充分的了解公司经营动态、项目建设进展及公司整体运行情况,为独立董 事独立、客观的做出决策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 公司精心筹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 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 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 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 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 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 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我和其他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 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 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 等。有关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我和其他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有履行董事职 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禁止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提名的董事均具有履行董事 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所提名的董事均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相关聘任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 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 限尚未届满的情况等。有关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和其他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 及行业薪酬水平,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利于激励高管恪守职责,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 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是参考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调动董事的工作积 极性,强化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我和其他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是参考同行业 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有利于调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发展。

报告期内,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利于激励高管恪守职责,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诚信,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各专 门委员会会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实质性的协助支持。

作为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 及公司全体股东的理解、支持与帮助,衷心希望公司蓬勃发展,再铸辉煌。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浩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