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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Tech Environmental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Oct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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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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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0-018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环境”)于2020年 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1,621.9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1号),公司采用公开募集资金方式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9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61元。截止2020年5 月8日,本公司实际己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9万股,募集资 金总额632,230,9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 等发行费用66,172,129.1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6,058,770.83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00054文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 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 年5 月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 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及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公 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照轻重缓急程度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原拟使用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
调整后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项目金额
1 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 45,000.00 33,984.2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8,943.49 13,621.68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9,000.00
合计 73,943.49 56,605.88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5月8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05.66 1,205.66
合计 1,205.66 1,205.66

四、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617.21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416.27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类别 已预先支付
的金额
说明
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及承销费 200.00 自筹资金支付
2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审计及验资费 103.77 自筹资金支付
3 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费 60.00 自筹资金支付
4 北京荣大商务有限公司 材料制作费 24.53 自筹资金支付
5 北京荣大科技有限公司 材料制作费 8.49 自筹资金支付
6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费 9.69 自筹资金支付
7 武汉机构投资者服务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
摇号费 7.36 自筹资金支付
8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证费 1.89 自筹资金支付
9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登信息查询服务费 0.42 自筹资金支付
10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CA 证书费用 0.11 自筹资金支付
合计 416.27

五、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621.9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 基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1,205.66万元先行投入, 公司将以等额的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 基于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416.27万元,公司将以

等额的资金置换预先己投入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审核意见

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金额1,205.6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 416.27 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621.9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 第1-02860号),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 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0年5月8日止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1,621.9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 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 项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 1-02860号)。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本次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 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21.9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金。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己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 了截至2020年5月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 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 第1-02860号)。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