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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Tech Environmental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May 25, 2020

58428_rns_2020-05-25_cb367cc0-9851-4bf5-a958-4229ef479bed.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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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 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董事会提议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

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审计服务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聘 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 按照独立审计准则, 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 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聘 任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 议。

  1. 关于董事会提议 2020 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

  2. 设立控股子公司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提 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 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关联交易作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王浩 张晶 胡益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