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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attown Holdings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Sep 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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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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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编号: 2012-029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报名参与福清市 观溪新区综合整治土地一级开发合作项目并支付项目保证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2 年 9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公司 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报名参与福清市观溪新区综合整治土地一 级开发合作项目,并支付项目保证金10 亿元的决议。董事会8 名董事全部参与 了此次临时董事会议案的审议和表决,并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时授权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如名城地产(福建)有限 公司被选定为合作开发方,将由其与政府签署正式合作开发协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本次投资项目能否取得,尚存在一定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福清市政府最终招商结果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一、招商项目具体内容:

  • 1、 招商主体: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

  • 2、项目名称:福清市观溪新区综合整治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 3、项目位置:涉及福清市龙江街道和宏路街道土地约3500 亩(含公共服务

  • 设施、市政配套设施,市政规划道路及经营性项目用地)

  • 4、项目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商住综合用地、星级酒店、商务办公用地及其

  • 公共配套建设用地,项目具体规划用地性质,依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审定的该区域 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

    • 5、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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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招商文件要求,作为投资建设合作方的开发企业, 必须投入足额资金,用于观溪新区综合整治土地一级开发。政府将从本项目范围 内公开挂牌出让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金收入中扣除相关税费后优先用于返还投 资建设合作方片区综合整治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并从本项目土地溢价(土地出让 价格扣除出让价格所产生的各种基金、税费和土地开发建设成本后剩余价值部分 系土地溢价)中按一定比例分成作为投资建设合作方的投资回报。观溪新区合作 范围内的公建及配套项目,如道路、桥梁、公园、水利、学校、安置区等列入综 合整治一级开发建设成本。

根据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招商文件要求,公司将在报名期限内缴纳项目保证 金10 亿元,汇入开发资金专用管理账户。根据招商文件规定,若取得该项目, 该项目保证金转为前期开发费用,存入项目前期开发资金账户,专款专用,不得 用于其他用途。在报名截止后5 个工作日内,由政府与选定企业签署正式合作协 议,未被选定的报名开发企业缴纳的项目保证金,将于合作开发企业正式确定后 5 个工作日内无偿退还。

二、风险提示:

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参与此次招商报名,最终能否被选定 为合作开发企业,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福清市政府最终招商结果 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招商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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