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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AT MICROWAVE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pr 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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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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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镭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对臻镭科技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 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31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31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 61.88 元(人民币,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168,994.28 万元,扣除不含税 发行费用 15,363.1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3,631.10 万元,上述资金已 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 37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依生产经营需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 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1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射频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2,652.90 12,652.90
2 可编程射频信号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8,767.51 18,767.51
3 固态电子开关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7,166.58 7,166.58
4 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16,871.27 16,871.27
5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70,458.26 70,458.26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83,172.84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24,7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7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公司的影响、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 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金额将

2

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 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24,7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 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 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臻镭科技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 峥

鞠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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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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