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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at Chinasoft Technology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2
Nov 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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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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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4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 划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北京申得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和吴加兵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吴加兵先生持有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公司 ” )股份 869,936 股(占公司总股本0.09%),北 京申得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901,628 股(占公司 总股本0.84%)。吴加兵先生、吴剑锋先生、北京申得兴投资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细兵先生(目前为公司董事) 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2,014,108 股(占公司总股本 9.75%)。
2、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北京申得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和吴加兵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7%)。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北京申得兴投资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吴加兵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现有总股本比例 |
| 吴加兵 | 869,936 | 0.092% |
| 北京申得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7,901,628 | 0.84%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二)本次拟减持股份来源:2020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北京奥得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奥得赛化学”)98.94% 股权项目中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合计不超过700,000 股(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0.07%)。其中吴加兵先生拟减持不超过500,000 股(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5%),北京申得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减 持不超过2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
(四)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
内
(五)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六)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七)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吴加兵先生作为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北京奥得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98.94%股权事项交易对方之一,做出 了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1)本人在本次交易中用于认购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奥得赛化学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 个 月的,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 得转让;已满12 个月的,则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 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法定锁定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其在 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最后一次解锁之日的期间内,未解 锁的股份不进行转让。(2)除上述锁定期承诺外,本人还需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的 规定和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若上述锁定期与前述规定或监管机 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承诺将根据前述规定或监管机构的最 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满后,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转让。(3)本次发行结束后,上述股 东如果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北京申得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奥得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98.94%股权事 项的交易对方之一,做出了以下承诺:
(1)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用于 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奥得赛化学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 不足12 个月的,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已满12 个月的,则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法定限售期限届满之日 起至其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最后一次解锁之日的期 间内,未解锁的股份不进行转让。2)本公司为本次交易业绩承诺与 补偿的本公司,除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按照本承诺函1 的约定履行限售义务外,按照下述约定执行限售义务:第一期解禁条 件:A.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对价股份上市之日(以本公司因本次交易所 取得的股份完成发行并上市之日为准)起满12 个月;B.根据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 业绩承诺期第一个会计年度实际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净利润,或者标的 公司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但本公司已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 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24%,在扣除已补 偿股份(若有)的数量后,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后(与《专 项审核报告》出具日孰后)可以解锁。第二期解禁条件:A.本次交易 所涉及的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满24 个月;B.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 的前两个会计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或者标的 公司业绩承诺期前两个会计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 润,但本公司已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认购而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累计57%,在扣除已补偿股份(若有)的数量
后,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后(与《专项审核报告》出具 日孰后)可以解锁。第三期解禁条件:A.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对价股份 上市之日起满36 个月;B.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届满后,上市公司应在 三个月内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 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若业绩承诺期第三个会计年 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的日期晚于本公司所 持上市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届满之日,则在相关报告出具日 之前本公司所持上市公司的限售股份不得转让,待相关审计报告以及 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视是否需实施股份补偿,扣减需进行股份补偿 的股份后,本公司所持剩余全部限售股份方可解除股份锁定。3)除 上述锁定期承诺外,本公司还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深交所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若上述锁定期与前述规定或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前述规定或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 整。上述锁定期满后,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 规定进行转让。4)本次发行结束后,上述股东如果由于上市公司送 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关于本次交易对价股份切实用于业绩补偿的承诺“本公司 保证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 废补偿义务。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无将对价股份对外质押的计划 或安排,且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不将对价 股份进行质押。”
截止本公告日,吴加兵先生及北京申得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 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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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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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 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 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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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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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吴加兵先生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报备文件
吴加兵先生及北京申得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 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〇 二二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