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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at Chinasoft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Nov 1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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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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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或 “ 华软科技 ” ) 于2024 年9 月2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4 年10 月16 日召开了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 天安”)拟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5 亿元额度的担保,并承担连带 担保责任。担保额度公司可用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和使用综 合授信额度。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 体相关事宜。详细信息可见公司于2024 年9 月30 日披露的《关于控 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2024 年10 月17 日披露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6)等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21 号四层 注册资本:81236.712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132312124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翟辉
成立日期:1999 年1 月13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软件开发;通讯设备销售;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 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
| 财务状况 | ||||
|---|---|---|---|---|
| 项目 | 2023 年12 月31 日(元)(经审计) | 2024 年6 月30 日(元)(未审计) | ||
| 总资产 | 2,048,557,242.74 | 1,941,638,422.68 | ||
| 总负债 | 729,003,081.70 | 634,729,969.63 | ||
| 净资产 | 1,319,554,161.04 | 1,306,908,453.05 | ||
| 经营业绩 | ||||
| 项目 | 2023 年度(元)(经审计) | 2024 年半年度(元)(未审计) | ||
| 营业收入 | 551,339,932.22 | 249,740,103.03 | ||
| 归母净利润 | -176,374,504.66 | -59,780,252.10 |
经查询,被担保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天安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州吴中支行(债权人)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债权人按 主合同与债务人华软科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债 权最高余额折算人民币2.0250 亿元。被担保的主债权,是债权人自 2024年11月11日起三年内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 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有关 法律规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约金、 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 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额度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0250 亿元, 为本次控股子公司山东天安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占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6.0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 额是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0%;控股 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为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的比例为0%。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
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