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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at Chinasoft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Jun 2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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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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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2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 购注销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6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2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 注销股份的议案》,鉴于北京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得 赛化学”或“标的公司”)未实现其2022 年度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人将根据相关协议约定进行业绩补偿。同时,公司拟以1 元总价回购 相关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 股东需回避表决。
一、交易情况概述
2019 年11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奥得 赛化学有限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并同意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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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2020 年4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并同意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 协议》,与补偿义务人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与控股股东舞福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更名前为华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 行股票之认购合同》。2020 年6 月8 日,公司召开2020 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了前述交易的相关事项。2020 年8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本次重组方案等相关议案,并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二》。
公司于2020 年9 月18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核准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吴细兵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2233 号),核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简称“本次交易”)。2020 年10 月23 日, 该次交易之标的公司奥得赛化学98.94%的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奥得赛化学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情况及补偿约定
2020 年4 月23 日,公司与奥得赛化学原股东即交易对方中的吴 细兵、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八大处科技”)、北京申得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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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申得兴投资”)、涂亚杰(合称为“补 偿义务人”或“业绩承诺方”)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21 年4 月26 日,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 协议》,对原业绩承诺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1 年4 月27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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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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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 年4 月23 日,公司与吴细兵、八大处科技、涂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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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得兴投资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补偿期限 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割完毕当年及之后两个会计 年度,即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2022 年度。补偿义务人承诺,标 的公司在2020 年至2022 年期间各年度实现预测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 民币7,650.00 万元、9,950.00 万元和12,150.00 万元。
2021 年4 月26 日,公司与补偿义务人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之补充协议》,对原业绩承诺进行调整,并经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业绩承诺调整后,补偿义务人承诺,奥得赛化学2020 年、2021 年、2022 年期间年度实现的预测净利润分别为6,200.00 万 元、10,675.00 万元、12,875.00 万元。
所述“净利润”均指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业绩承诺期间,公司委托合格审计机构在每一会计年度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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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出具时,就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 行单独披露,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业绩差额以《专项审核报告》 为准。
3、业绩承诺方的业绩承诺补偿比例如下:
| 补偿义务人 | 业绩承诺补偿比例(%) |
|---|---|
| 吴细兵 | 20.00 |
| 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70.13 |
| 涂亚杰 | 4.98 |
| 北京申得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4.89 |
| 合计 | 100.00 |
(二)业绩承诺补偿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补偿义务人(即业绩承诺方)承诺,补偿义务人各自优先以其在本次 交易中获得的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补偿义务人 以约定的业绩承诺补偿比例,各自承担相应份额的补偿责任。所补偿 的股份由公司以1 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
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价 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已补偿股份数 量)*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按前述公式计算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时,若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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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量存在小数点的情形,则业绩承诺补偿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为 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舍掉小数取整后再加1 股。按 前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零的, 按零取值,已经补偿的股份和现金不予冲回。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有现金分红的,业绩承诺补偿方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累计获得的分红 收益,应于股份回购实施时赠予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补 偿期间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的,业绩承诺方应将应补偿股份与 其对应的因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而产生的孳息股份一并补偿给 上市公司。
- 以上所补偿的股份由公司以1 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 (三)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内最后年度奥得赛化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由公司聘请的合格审计机构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对标的 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算上述期末减值额时需考虑盈利补偿期内公司 对奥得赛化学进行增资、减资、接受赠予及利润分配的影响。若标的 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包括已补偿股份金额和现金金额),则 业绩承诺方应向公司另行补偿,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方应首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对价向公司补偿期末 减值额与已补偿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应补偿股份数=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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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承诺补偿方各自减值补偿额=应补偿金额×承担补偿比例 业绩承诺方各自因减值测试尚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业绩承诺补 偿方各自减值补偿额÷本次发行的价格
若公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有现金分红的,业绩承诺方按上述公 式计算的因减值测试尚应补偿的股份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累计获得 的分红收益,应于股份回购实施时赠予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在业绩 承诺补偿期间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的,业绩承诺方应将上述因 减值测试尚应补偿的股份与其对应的因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而 产生的孳息股份一并补偿给公司。
以上所补偿的股份由公司以1 元总价的价格回购并予以注销。
如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对价不足以补偿的,则应补偿的股份数为 业绩承诺方于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对价中剩余的股份数,应补偿金额 的差额部分由各业绩承诺补偿方按承担补偿比例通过现金方式予以 补足。应补偿的现金数=应补偿金额-乙方于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对 价中剩余的股份数×发行价格。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一)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2020 年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奥得 赛化学2020 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09.54 万元,超过了2020 年度业绩承诺 额6,200 万元,承诺净利润完成率为100.15%。
2021 年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奥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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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化学2021 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42.33 万元,未实现《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2021 年度的业绩承诺 10,675 万元,实际业绩完成率40.68%。
2022 年度,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奥得赛化学2022 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2,662.62 万元,未实现《盈利 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2022 年度的 业绩承诺12,875 万元,实际业绩完成率20.68%。
奥得赛化学2020 年至2022 年三年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合并报 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承 诺净利润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事项 | 2020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2 年度 | 三年业绩承诺 期累计 |
|---|---|---|---|---|
| 业绩承诺金额 | 6200.00 | 10,675.00 |
12,875.00 |
29,750.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
6209.54 | 4,342.33 |
2,662.62 |
13,214.49 |
| 差异额 | 9.54 | 6,332.67 |
10,212.38 |
16,535.51 |
| 实际业绩完成率(%) | 100.15% | 40.68% |
20.68% |
44.42% |
(二)减值测试情况
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限届满,
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编制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 值测试报告》。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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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到期需进行减值测试事宜所涉及北京奥 得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 致远评报字[2023]第010096 号)和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 审核报告》(亚会核字(2023)第01110021 号),相关减值测试结论 如下: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标的公司扣除盈利补偿期限内公司 对其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影响后的全部股权价值为 83,990.00 万元,对应标的公司98.94%股权价格为83,099.71 万元, 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价格134,556.65 万元相比,标的资产减值金额 为51,456.94 万元。鉴于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小于承诺年度内已补偿 金额,故业绩承诺方无需向公司另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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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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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 年度,受地缘政治、宏观经济形势等多重因素影响,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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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下行,市场需求疲软,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低于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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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 年度,武穴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停产改造未能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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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得停工损失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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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项目建设及市场拓展不达预期,未能形成新的利润增长 基于以上原因,奥得赛化学2022 年度未能完成业绩承诺。 五、业绩承诺方应承担补偿情况
鉴于奥得赛化学未实现2022 年度业绩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业绩补偿金额及股 份的计算方式的约定,本次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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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896,840.27 元。各业绩承诺方应优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各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如下:
| 补偿 义务 人 |
截至目 前持有 公司股 份数 (股) |
持股 比例 (%) |
约定 业绩 承诺 补偿 比例 (%) |
2021 年业 绩承诺已 补偿金额 (元) |
本次应补偿 金额(元) |
如以现有股份优先补偿 | 如以现有股份优先补偿 |
|---|---|---|---|---|---|---|---|
| 应补偿股份 数(股) |
股份不足部 分以现金补 偿金额(元) |
||||||
| 吴细兵 | 61,658, 217 |
6.98 | 20.00 | 57,197,95 9.17 |
92,379,368 .05 |
19,697,094 | —— |
| 八大处 科技集 团有限 公司 |
47,774, 897 |
5.41 | 70.13 | 200,564,6 43.84 |
323,928,25 4.08 |
47,774,897 | 99,863,987. 15 |
| 涂亚杰 | 3,462,5 40 |
0.39 | 4.98 | 14,242,29 1.83 |
23,002,462 .65 |
3,462,540 | 6,763,150.0 5 |
| 北京申 得兴投 资管理 咨询有 限公司 |
3,399,4 72 |
0.38 | 4.89 | 13,984,90 1.02 |
22,586,755 .49 |
3,399,472 | 6,643,231.8 1 |
| 合计 | 116,295 ,126 |
13.1 6 |
100 | 285,989,7 95.87 |
461,896,84 0.27 |
74,334,003 | 113,270,369 .01 |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 舍五入所致。
鉴于奥得赛化学承诺期满资产的减值情况,根据《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减值测试补偿金额及 股份的计算方式的约定,业绩承诺方无需另行补偿。
补偿义务人以股份补偿的,所补偿的股份将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回购并予以注销。如补偿义务人优先以其现有股份补 偿,公司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总股本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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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238,589 股减少至808,904,586 股。
六、业绩承诺方业绩补偿方案确认情况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自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审核 报告》后至今多次与补偿义务人沟通并向补偿义务人发出《业绩补偿 通知》。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八大处科技、吴细兵先生及申得兴投资的 《业绩补偿确认函》,同意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优先以其现有股份进行补偿,由公司以1 元总价回购补偿的股份并予以注销,股份不足补偿部分以现金补偿,
具体如下:
| 补偿义务人 | 本次应补偿金额(元) | 本次业绩补偿股份数 (股) |
股份不足部分以现金 补偿(元) |
|---|---|---|---|
| 吴细兵 | 92,379,368.05 | 19,697,094 | —— |
| 八大处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 |
323,928,254.08 | 47,774,897 | 99,863,987.15 |
| 北京申得兴投资 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 |
22,586,755.49 | 3,399,472 | 6,643,231.81 |
| 合计 | 438,894,377.62 | 70,871,463 | 106,507,218.96 |
如上述三位补偿义务人完成股份补偿暨公司完成回购注销后,公 司注册资本将减少,总股本将由883,238,589 股减少至812,367,126 股。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涂亚杰先生的《业绩补偿确认函》或业 绩补偿方案。公司将继续积极与涂亚杰先生协商和沟通确定最终补偿 方案,督促其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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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本次业绩补偿方案实施及股份回购、注销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业绩承诺补偿相关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补偿措施相对应的股 份回购及注销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回购对价、办理注销手 续以及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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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积极督促相关补偿义务人根据协议约定切实履行业绩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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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承诺,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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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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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业绩补偿方案符合《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维护上市 公司整体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应 回避表决。
-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业绩补偿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合理。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已回避表 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2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 销股份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业绩补偿方案符合签署的《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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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审议及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监事会同意此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2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 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奥得赛化学2022 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根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偿义 务人应履行补偿义务。本次交易之2022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公司回 购注销股份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尚需公司股东 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独立财务顾问对本 次业绩补偿方案暨公司回购注销股份事项无异议。独立财务顾问将继 续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履行本次交易关于业 绩补偿的相关承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2 年度业 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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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〇 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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