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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at Chinasoft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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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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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业绩承诺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沈 明宏、王赓宇、王剑、胡农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且关联股东需回避 表决。
一、 交易情况概述
2019 年11 月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奥得赛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得赛化学”或“标的公司”)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并同意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2020 年4 月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意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与补偿义务人签署《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与控股股东舞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更名前为华 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合同》。2020 年 6 月8 日公司召开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 议通过了前述交易的相关事项。2020 年8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重组方案等相关议案, 并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 之二》。
公司于2020 年9 月18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核准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吴细兵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2233 号),核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2020 年10 月23 日,该次交易之标的公 司奥得赛化学98.94%的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 办理完毕,奥得赛化学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情况
2020 年4 月23 日公司与奥得赛化学原股东即交易对方中的吴细 兵、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八大处科技”)、涂亚杰、北京 申得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申得兴投资”)(协议中为“乙
方”即“补偿义务人”“业绩承诺方”)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业绩承诺方承诺,奥得赛化学2020 年、2021 年、2022 年期间年度实 现的预测净利润分别为7,650.00 万元、9,950.00 万元、12,150.00 万元。所述“净利润”均指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0 年9 月22 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中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奥得赛化学2020 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6,209 万元,未实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2020 年 度的业绩承诺7,650 万元。
奥得赛化学2020 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事项 | 2020 年度 |
| 业绩承诺金额 | 7,65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209 |
| 差异额 | 1,441 |
| 实际业绩完成率(%) | 81.17% |
四、2020 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的主要原因
- 1、标的公司未能完成业绩承诺主要受2020 年新冠疫情全球爆发
及持续蔓延的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所致
标的公司的主要生产场所位于湖北省武穴市,主要生产主体武穴
奥得赛承担公司90%以上的生产任务。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武穴市 自2020 年1 月下旬至3 月中旬处于封城状态, 2020 年3 月下旬标 的公司基本恢复正常生产。本次疫情导致标的公司停止生产约2 个 月,2020 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受到了较大的不利影响。
2020 年下半年新冠疫情在全球多地的全面爆发和持续蔓延(确 诊情况见图表1、图表2),标的公司境外客户主要位于亚洲、西欧, 境外疫情的持续发展,对标的公司产生了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 克服的不可抗力影响。
图表1:境外疫情新增确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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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图表2:境外疫情累计确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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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受境外疫情影响,标的公司2020 年出口销售额实现9,685.64 万 元,比2019 年度 16,126.09 万元下降39.94%。受此影响,2020 年 度,标的公司三类产品实现销售收入32,459.02 万元,比预测值减少 6,501.46 万元,实现毛利12,040.37 万元,比预测值减少4,358.7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预测值 | 2020 年完成值 | 差异金额 | |||
| 收入 | 毛利 | 收入 | 毛利 | 收入 | 毛利 | |
| 荧光增 白剂类 产品 |
19,297.23 | 6,910.39 | 20,686.21 | 6,125.71 | 1,388.98 | -784.68 |
| 医药中 间体 |
14,927.41 | 7,224.34 | 9,248.53 | 4,585.94 | -5,678.88 | -2,638.40 |
| 电子化 学品 |
4,735.84 | 2,264.35 | 2,524.28 | 1,328.72 | -2,211.56 | -935.63 |
| 合计 | 38,960.48 | 16,399.08 | 32,459.02 | 12,040.37 | -6,501.46 | -4,358.71 |
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2020 年度运输费495.4 万元列入主营业务成本,若 不考虑运输费,2020 年主营业务毛利12,535.78 万元,比预测值减少3,863.30 万元。
由上表可见,2020 年标的公司收入、毛利未达预期主要因医药 中间体、电子化学品收入、毛利未达预期。
2020 年,标的公司医药中间体产品医药中间体收入、毛利分别 比预测值减少5,678.88 万元、2,638.40 万元,主要因公司在美国、 墨西哥、印度、欧洲等地的客户停工停产,需求下降,原有订单推迟 交货。电子化学品收入、毛利分别比预测值减少2,211.56 万元、 935.63 万元,主要因下半年韩国新冠疫情持续发展,韩国客户MIWON 受疫情影响,其采购公司电子化学品的产品终端市场未能得到释放, 导致公司该款产品出口数量未达预期。
因医药中间体、电子化学品出口业务受到影响,标的公司积极拓 展国内市场,调整了荧光增白剂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在小幅减少毛利 的同时促进了销售收入的增长。
2、同行业公司同期情况
2020 年,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情况及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证券名称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变动幅度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百傲化学 (603360.SH) |
74,954.10 | 21,484.32 |
87,189.61 | 29,762.62 | -14.03% | -27.81% |
| 建新股份 (300107.SZ) |
56,370.66 | 4,838.67 |
92,515.85 | 32,271.39 | -39.07% | -85.01% |
| 奥得赛化学 | 32,636.18 | 6,209.54 |
33,498.83 | 6,977.00 |
-2.58% | -11.00% |
从上述可比公司的信息可以看出,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
响,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五、业绩承诺调整的具体内容
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有关指导意见,考虑到 2020 年疫情对奥
得赛化学的影响,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吴细 兵、八大处科技、涂亚杰、申得兴投资协商,拟对原业绩承诺进行部 分调整并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拟调整方案如下:
1、以原业绩承诺口径和计算方法为基础,公司与业绩承诺方拟 将2020 年度承诺净利润由7650 万元调整为6,200 万元,调减额为 1,450 万元。
将2020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调减额1,450 万元调整至2021 年 度、2022 年度履行,即将原2021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9,950 万元调 整为10,675 万元,调增额为725 万元;将原2022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 润12,150 万元调整为12,875 万元,调增额为725 万元。具体调整情 况如下:
| 况如下: | |||
|---|---|---|---|
| 年度 | 承诺净利润调整前 | 承诺净利润调整后 | 变动情况 |
| 2020 | 7,650 万元 | 6,200 万元 |
调减1,450 万元 |
| 2021 | 9,950 万元 | 10,675 万元 |
调增725 万元 |
| 2022 | 12,150 万元 | 12,875 万元 |
调增725 万元 |
| 合计 | 29,750 万元 | 29,750 万元 |
不变 |
2、由于业绩承诺期间业绩承诺额调整,业绩承诺方在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中所取得的股份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1)业绩承诺方八大处科技在原发行方案中承诺:在本次发行 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不予转让。因此, 本次八大处科技的股份锁定期及其他约束条件均不变。
(2)业绩承诺方吴细兵、涂亚杰、申得兴投资除法定限售义务 外,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2.4.4 条本次发行股
份的锁定期的第(2)款的约定调整如下: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 第一 期解 禁条 件 |
B.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 告》,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第一个会 计年度实际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净利 润,或者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低于 承诺净利润,但本公司/本人已履行 完毕业绩补偿义务,以持有标的公 司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的30%,在扣除已补偿股份(若有) 的数量后,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十二个月后(与《专项审核报告》 出具日孰后)可以解锁。 |
B.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 告》,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第一个会 计年度实际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净利 润,或者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低于 承诺净利润,但本公司/本人已履行 完毕业绩补偿义务,以持有标的公 司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的24%,在扣除已补偿股份(若有) 的数量后,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十二个月后(与《专项审核报告》 出具日孰后)可以解锁。 |
| 第二 期解 禁条 件 |
B.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的前两个 会计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累 计承诺净利润,或者标的公司业绩 承诺期前两个会计年度累计实际净 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但本公 司/本人已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 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认购而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的累计60%,在扣除 已补偿股份(若有)的数量后,自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后 (与《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日孰后) 可以解锁 |
B.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的前两个 会计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累 计承诺净利润,或者标的公司业绩 承诺期前两个会计年度累计实际净 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但本公 司/本人已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 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认购而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的累计57%,在扣除已 补偿股份(若有)的数量后,自股 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后 (与《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日孰后) 可以解锁 |
| 第三 期解 禁条 件 |
B.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届满后,上市 公司应在三个月内聘请具有证券期 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 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 测试报告》;若业绩承诺期第三个会 计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及《减 值测试报告》出具的日期晚于本公 司/本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上市之 日起36 个月届满之日,则在相关报 告出具日之前本公司/本人所持上 市公司的限售股份不得转让,待相 关审计报告以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 后,视是否需实施股份补偿,扣减 需进行股份补偿的股份后,本公司/ 本人所持剩余全部限售股份方可解 除股份锁定。 |
B.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届满后,上市 公司应在三个月内聘请具有证券期 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 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 测试报告》;若业绩承诺期第三个会 计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及《减 值测试报告》出具的日期晚于本公 司/本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上市之 日起36 个月届满之日,则在相关报 告出具日之前本公司/本人所持上 市公司的限售股份不得转让,待相 关审计报告以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 后,视是否需实施股份补偿,扣减 需进行股份补偿的股份后,本公司/ 本人所持剩余全部限售股份方可解 除股份锁定。 |
3、除上述调整之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的等 其他条款均不作调整。
4、吴细兵、八大处科技、涂亚杰、申得兴投资将与公司签署《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之补充协议》,分别约定调整股份锁定期及2020-2022 年按调整后的 指标进行业绩承诺。如无法完成,将按本次约定的指标进行业绩补偿。
六、本次业绩承诺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在考虑到疫情对奥得赛化学生产经营产生不可抗力 影响的客观实际情况下,对业绩承诺进行的适当、合理调整,在确保 三年业绩承诺期内总承诺金额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公司与业绩承诺 方协商仅调整 2020-2022 年期间的业绩承诺额,不变更原业绩承诺 补偿方式、补偿原则、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等其他内容,可消除短期 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影响,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同时,基于上 述业绩调整对应将业绩承诺方所持股份的解禁比例予以调整,保证了 业绩调整方案的公平性。
本次调整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业绩承诺方案调整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金陵华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手方对北京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2020 年度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1] 210Z0023 号), 奥得赛化学2020 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09 万元。业绩承诺方案调整后, 2020 年度业绩承诺额为6,200 万元,承诺净利润完成率为100.15%。
八、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1 年4 月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 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沈明宏、王赓宇、王剑、胡农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与业绩承诺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鉴 于业绩承诺方为吴细兵、八大处科技、涂亚杰、申得兴投资,其中吴 细兵、申得兴投资现为公司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八大处科技现为公司 股东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沈 明宏、王赓宇、王剑、胡农需回避表决。
本次调整考虑到了疫情对奥得赛化学生产经营的客观影响,经公 司与业绩承诺方沟通后协商拟进行本次业绩承诺调整,本次事项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业绩承诺调整在确保三年业绩承诺期内总承诺金额不发生 变化的前提下,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协商仅调整 2020-2022 年期间的 业绩承诺额,不变更原业绩承诺补偿方式、补偿原则、补偿金额的计 算方式等其他内容,同时,基于上述业绩调整对应将业绩承诺方所持 股份的解禁比例予以调整,调整合理,保障了公司权益,并在全面充 分考虑其他股东整体利益的基础上,较好地保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和法规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 业绩承诺调整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 年4 月26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 方案的议案》,关联监事李晓熙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 调整考虑了疫情的实际影响,在确保三年业绩承诺期内总承诺金额不 发生变化的前提下,仅调整 2020-2022 年期间的业绩承诺额,不变 更原业绩承诺补偿方式、补偿原则、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等其他内容, 同时相应调整业绩承诺方所持股份的解禁比例,调整合理,符合公司 整体、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后续审议程序
《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 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为股东 大会特别决议事项,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
关于本次业绩承诺调整事项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 补充协议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将在 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九、中介机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
1、本次业绩承诺调整的原因主要系标的公司业绩受2020 年新冠
-
疫情的不利影响,本次调整有利于消除短期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影 响,符合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指导意见,公司本次业绩承诺调整具有一 定合理性。
-
2、上市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对本次业绩承诺调整事项履
-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次业绩承诺方案调整的事项尚需提交上市公司2020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协议内容将在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且公 司召开股东大会时,业绩承诺方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应回避表决。
-
十、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 方案的核查意见》;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交易对手方对北京 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