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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at Chinasoft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Jun 3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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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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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苏州神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经 对相关资料文件充分了解且核实后,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公司与苏州神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的议 案》进行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4 年6 月30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苏州神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的议 案》。公司此次以认购苏州神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元生物”) 新增股份的方式,对其进行增资,以3,219.8108 万元的价款认购神元生物本次 全部新增股份1,057.7697 万股,占其本次增资完成后股份总数的21.16%。

经调查,本次交易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神元生物进行审计,并以截至2013 年12 月31 日审计报告为参考基础, 综合考虑其经营状况、历史出资等情况,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公司以 3,219.8108 万元的价款认购神元生物本次全部新增股份1,057.7697 万股,占其 本次增资完成后股份总数的21.16%。交易过程与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以审计机构 审计报告为参考基准,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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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郭 澳

余荣发

刘凤珍

签字日期: 2014 年6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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