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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at Chinasoft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May 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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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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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3-018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收购苏州天立原料药有限公司100%股权 意向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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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投资事项尚处于意向性阶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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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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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投资事项待完成评估工作后,方能最终确定股权收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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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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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投资事项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核具体条款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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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批准后方能生效,目前项目尚未具备实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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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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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 年4 月26 日,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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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公司”或“天马精化”)与苏州天马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马集团”)等7 名股东等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书》(以下 简称“意向书”),天马精化拟收购苏州天立原料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立原料药”)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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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立原料药与天马精化同属同一控股股东天马集团,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10.1.3 条的规定,天立原料药与 本公司构成关联法人;公司董事、总经理任海峰先生持有天立原料药 0.5%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10.1.5 条 的规定,任海峰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天 马精化与天马集团及任海峰先生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 条的规定, 本次投资事项待完成评估工作,且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核具 体条款并获批准后方能生效。
4、根据2013 年4 月25 日天立原料药工商注册登记时《评估报 告》、《验资报告》相关数据,净资产账面金额7,752.92 万元、评估 金额(成本法)9,768.39 万元;根据2012 年度天立原料药前身苏州 天马医药集团天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吉生物”)《审计 报告》原料药业务相关(模拟)数据,营业收入11,124.80 万元、净 利润644.11 万元。故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实施股权收购的同时,各方在相 关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办理相关业务的前臵审批程序。
5、2013 年4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以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苏州天立 原料药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意向性议案》,公司董事徐仁华、 徐敏、郁其平、任海峰同时兼任天马集团董事,属关联董事身份,对 本项议案的审议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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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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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联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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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联法人
-
企业名称:苏州天马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浒杨路81 号;
法定代表人:徐仁华;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 注册号:320512000040348;
经营范围:对医药、化工、房地产、酒店旅游、轻工行业的投资
及管理;代理采购及销售:非危险化工产品。
- (2)关联自然人
任海峰,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 科学历。1998 年起历任江阴市进出口公司出口部经理,无锡联合恒 洲有限公司出口部经理;2000 年起历任吴县市天马化工原料有限公 司销售部经理,苏州天马化工有限公司、苏州天马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马医药”,本公司前身曾用名,与下面的本公司控股 股东苏州天马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现在的公司名称相同)分管销售副总 经理,天马医化总经理等。现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天马集团成立于2005 年3 月3 日,由徐仁华、徐敏和郁其平共 同出资设立。天马集团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主要为持有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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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他下属公司股权,并对所持股权进行管理。截至目前,天马集团 的股权结构为:
| 的股权结构为: | ||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徐仁华 | 44,720,000.00 | 44.72 |
| 徐敏 | 31,050,000.00 | 31.05 |
| 郁其平 | 24,230,000.00 | 24.23 |
| 合计 | 100,000,0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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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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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根据2012 年度天马集团《审计报告》(苏州苏诚会计师事务所, 苏诚专审字[2013]第2183 号)相关数据,资产总额241,602.01 万元, 负债总额157,943.22 万元,净资产83,658.79 万元,净利润6,228.1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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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联关系:天马集团是天立原料药的控股股东(占天立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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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全部股权比例为64.10%);同时,天马集团也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占天马精化全部股权比例为48.66%)。因此,天马精化和天立原料 药为关联法人。任海峰先生是公司董事、总经理。同时任海峰先生持 有天立原料药0.5%的股权。因此,任海峰先生为本次股权交易的关 联自然人。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天马精化与天马集团及任海峰先生构 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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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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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州天立原料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花苑东路199-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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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徐敏;
注册资本:4,5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号:320500400043231;
经营范围:生产原料药、药用辅料(大豆磷脂、卵磷脂)。销售
公司自产产品。
天立原料药系由苏州天马医药集团天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吉生物”)派生分立,于2013 年4 月25 日新设的一家专业 从事原料药生产、销售的有限公司。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 ||
|---|---|---|
| 股东名称 | 投资金额 | 投资比例 |
| 苏州天马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28,845,000.00 | 64.10% |
| 香港金绰投资有限公司 | 13,500,000.00 | 30.00% |
| 钱根土 | 900,000.00 | 2.00% |
| 陆佳宏 | 720,000.00 | 1.60% |
| 钱永华 | 630,000.00 | 1.40% |
| 任海峰 | 225,000.00 | 0.50% |
| 甘立新 | 180,000.00 | 0.40% |
| 合 计 | 45,000,000.00 | 100.00% |
3、根据2012 年度标的公司前身天吉生物《审计报告》(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2013)第320FC0079 号)原料 药业务相关(模拟)数据:总资产12,993.57 万元、净资产7,752.92 万元、营业收入11,124.80 万元、净利润644.11 万元。
四、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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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天立原料药系由天吉生物派生分立,从事天吉生物原有原料药 业务的新设公司,其财务状况将充分参考天吉生物业务分立前(截止 2012 年12 月31 日)原料药业务的模拟财务状况以及评估数据。据 此判断,预计天立原料药100%股权转让总金额在人民币9,000 万元 —11,000 万元之间。
最终的股权转让总金额,需由具有中国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 出具的《评估报告》(基准日确定为2013 年4 月25 日)确定的价值 为参考,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和双方谈判条件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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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性协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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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出让方:天马集团等7 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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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让标的:天立原料药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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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购价格、方式:因天立原料药系由天吉生物派生分立,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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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天吉生物原有原料药业务的新设公司,其财务状况将充分参考天吉 生物业务分立前(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原料药业务的模拟财务 状况以及评估数据。据此判断,预计天立原料药100%股权转让总金 额在人民币9,000 万元—11,000 万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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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的股权转让总金额,需由具有中国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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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的《评估报告》(基准日确定为2013 年4 月25 日)确定的价值 为参考,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和双方谈判条件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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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收购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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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意向性协议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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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马集团、香港金绰等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拟向天马精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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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意向书的条款出让其持有的天立原料药100%股权,天马精化 购买的天立原料药100%股权应包含交易完成日前所有的股东权益。
(2)股权出让方保证自本《股权转让意向书》签署之日起至双 方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之日止,或自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 三个月内,不与任何第三方洽谈关于天立原料药股权的转让、托管、 质押或其它可能导致天立原料药股权发生变动的事宜,亦不会将天立 原料药主要资产设臵抵押、质押、留臵或其它第三者权利(此意向书 签署前已向股权受让方告知的天立原料药因向金融机构借款所办理 的资产抵押、质押业务除外)。
(3)自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股权受让方安排其工作人员及委 托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对天立原料药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对此,股 权出让方应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并促使天立原料药亦予以充分配 合与协助。
同时,为了确保天立原料药的股权转让手续能够及时迅速的完 成,也最终保障天立原料药股权受让方的经济利益最大化,股权出让 方将在相关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办理相关业务的前臵审批程序,对此, 股权受让方应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
(4)当股权受让方完成对天立原料药尽职调查工作后,若未发 现存在对本意向书约定交易事项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实(或发现该 等重大事实但经双方友好协商得以解决)时,应于5 个工作日内与股 权出让方进入《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实质性谈判。在股权受让方董事 会对该股权转让事项审议通过的前提下,股权受让方可与股权出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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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最迟不超过自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 三个月。
(5)若自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双方未能在三个月内签署正式 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则本意向书自动终止。在上述期间届满前, 若股权受让方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或股权出让方/天立原料药提 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信息或存在重大疏漏,或本意向书约定的交 易事项未能取得股权受让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股权受让方有 权单方书面通知股权出让方终止本意向书,股权出让方应退回公司依 本意向书交付的保证金(预付款)。
(6)因天立原料药系由天吉生物派生分立,从事天吉生物原有 原料药业务的新设公司,其财务状况将充分参考天吉生物业务分立前 (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原料药业务的模拟财务状况以及评估数 据。据此判断,预计天立原料药100%股权转让总金额在人民币9,000 万元—11,000 万元之间。
最终的股权转让总金额,需由具有中国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 出具的《评估报告》(基准日确定为2013 年4 月25 日)确定的价值 为参考,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和双方谈判条件协商确定。
(7)违约责任
1、自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 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意向书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 在本意向书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 照法律、法规和本意向书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若股权出让方或天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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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违约,则股权出让方和天立原料药应连带的向股权受让方赔偿 违约金人民币1,000 万元;若股权受让方违约,则股权受让方应向股 权出让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1,000 万元。
2、如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或因相关监管部门和/或证券交 易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股权受让方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未能批准或核准等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各方 不能履行本意向书,或者不能签署最终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不视 为任何一方违约,各方应以书面方式解除本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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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一方违反本意向书的约定,则守约方应书面通知对方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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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正或作出补救措施,并给予违约方15 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如果 宽限期内违约方对违约行为予以改正或以守约方满意的方式作出补 救措施,则违约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宽限期届满违约方仍未适 当履行本意向书或未以守约方满意的方式对违约行为进行补救,则本 意向书自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终止本意向书的通知之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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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意向性协议其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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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投资事项尚处于意向性阶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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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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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投资事项待完成评估工作,且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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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核具体条款并获批准后方能生效,目前项目尚未具备实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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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收购天立原料药股权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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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收购的资产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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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为了加快天马精化对于原料药业务的拓展与整合,公司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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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本次对天立原料药股权收购的同时,对天立原料药进行吸收合 并,通过对浒关工厂、沈巷工厂两处生产基地的原料药业务重组,最 大限度发挥协同效应,共享资源、节约成本,迅速的使原料药业务成 为公司未来新的效益增长点。吸收合并相关工作(天立原料药资产、 负债、人员等转入天马精化)完成后,公司将对天立原料药办理工商 登记注销手续。
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交易目的
1、通过收购天立原料药的股权,有利于天马精化加快在国家药 监局申请相关原料药品种药证的获批时间,确保2013 年下半年起, 天马精化相关原料药品种可进行商业化生产销售,实现天马精化的产 业升级战略。
2、由于天马精化进行产业升级,拟由医药中间体产业向下游发 展,从事原料药的生产、销售。天马精化IPO 时控股股东天马集团为 了严格履行承诺,积极促成天立原料药的股权收购,既能完成天马集 团在天马精化IPO 时的承诺职责,避免了潜在的同业竞争,又能实现 天马精化的产业升级战略。
3、通过收购天立原料药的股权,公司将成为天立原料药的唯一 股东,有助于公司实现原料药产业资源整合,有助于利用天立原料药 的原有客户资源开拓市场。收购完成后,标志着天马精化向原料药生 产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公司的产业链将延伸至医药中间体的下游原 料药,这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开辟了新的增长点,为做大做强公司规模, 创造更好的效益开辟了新的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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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若收购成功后,公司的产业链将延伸至医药中间体的下游原
料药。但在此业务领域,存在着市场开发,生产管理等相关风险,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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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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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决议;
- 2、《股权转让意向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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