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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at Chinasoft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Oct 1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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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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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1-045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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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收购事项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后方能生效,目前项目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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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实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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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将按照以天马精化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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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天安化工在天津股权交易所的股票交易 均价确定,价格将依据市场行为决定。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 购控股股东苏州天马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集团”)所 持有的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化工”)全部3,000 万股股份。根据天安化工截止2011 年7 月31 日的评估、审计结果, 以及天马集团收购天安化工股权价格等因素,转让价格将按照以天马 精化本次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初定11 月2 日)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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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交易日天安化工在天津股权交易所的股票交易均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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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马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拥有公司股权数量为5,838.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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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股,占公司全部股权比例为48.66%,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本次收购股权的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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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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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的股权,天马集团享有完全的处分 权,转让行为无需获得政府行政职能部门的事前审批与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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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 条和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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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的规定,连续十二个月关联交易累计总金额约61,602,143.8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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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本次交易金额),该交易属于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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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于2011 年10 月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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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东天安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徐仁华、徐 敏、郁其平、任海峰、吴九德同时兼任天马集团董事,属关联董事身 份,对本项议案的审议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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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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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联方情况(工商资料、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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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苏州天马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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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徐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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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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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320512000040348;
主营业务:对医药、化工、房地产、酒店旅游、轻工行业的投资 及管理;代理采购及销售:非危险化工产品;
主要股东:天马集团由徐仁华、徐敏、郁其平出资组建,分别持 有天马集团4,472 万元、3,105 万元、2,423 万元股权,占天马集团 注册资本100%股权。天马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徐仁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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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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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资产总额1,389,809,132.87 元,负债 总额556,766,604.47 元,净资产833,042,528.40 元,净利润 129,935,470.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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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关系:天马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拥有公司股权数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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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8.759 万股,占公司全部股权比例为4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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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连续12 个月累计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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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 年度,与公司有关的关联交易有2 次:
公司向天马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苏州天马医药集团天吉生物制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吉生物”)出租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花苑东 路199-1 号行政办公楼、工业厂房,年租赁费用为4,922,611.64 元。
2010 年12 月向天马集团转让位于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花苑东路 199-1 号行政办公楼区域的房产及土地。2010 年10 月31 日为基准日, 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中 资评报字(2010)第148 号《资产出售项目评估报告书》的评估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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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2,435 元为依据,确定具体转让价格为19,782,435 元。
(2)2011 年1 月1 日至2011 年10 月15 日,与公司有关的关 联交易有3 次:
公司向天马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天吉生物出租苏州市吴中区木渎 镇花苑东路199-1 号工业厂房,半年租赁费用为1,650,697.18 元。
2011 年1 月8 日,经公司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受让硫酸氢氯吡格雷药品生产技术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向天吉 生物购买硫酸氢氯吡格雷药品生产技术,购买价格为270 万元。
2011 年8 月12 日,经公司二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 资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天马集团出售位于苏州市吴中区木 渎镇花苑东路199-1 号工业用地及生产性房产,土地面积:41,823.40 平方米,房产面积:14,454.82 平方米。双方同意以2011 年6 月30 日为基准日,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 价有限公司出具立信永华评报字(2011)第131 号《部分资产转让项 目评估报告书》,土地评估值为13,927,200 元,房屋建筑物评估值为 18,619,200 元,合计评估值为32,546,400 元,拟确定具体转让价格 为32,546,4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仟贰佰伍拾肆万陆仟肆佰元整)。 2011 年9 月1 日,经公司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公司向天马集团出售位于苏州 市吴中区木渎镇花苑东路199-1 号工业用地及生产性房产,转让价格 为32,546,400 元。
上述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1,602,143.82 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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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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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资产概况
(1)天马精化拟收购控股股东天马集团所持有的天安化工全部 3,000 万股股份,占全部股份51.72%。
天马集团所持有的天安化工的股份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 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 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根据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对天安化工2011 年1-7 月财务状况进行的审计,并出具的《山 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1-7 月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天健 正信审(2011)GF 字第120007 号】,截至2011 年7 月31 日,天安 化工资产总额194,691,461.01 元,负债总额58,686,498.35 元,净 资产136,004,962.66 元,营业收入51,156,248.69 元,净利润 2,367,216.19 元。
根据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此 次收购天安化工项目进行的评估并出具的《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净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苏华评报字[2011]第026 号】, 截止2011 年7 月31 日,天安化工全部资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20,600.89 万元,全部负债的评估值为人民币5,868.65 万元,净资 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4,718.26 万元。该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 (成本法)评估。
- (3)2011 年4 月25 日,天安化工增资扩股在天津股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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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天交所”)公告,并予以实施停牌,进行定向增发程序。 2011 年5 月11 日,天马集团与天安化工签署本次认购股权所涉及的 《认购协议》。
天马集团参加了天安化工在天津股权交易所的定向增发,并认购 了其增发的3,000 万股股份,认购价格3 元/股。天安化工定向增发 完成后股本总额5,500 万股;2011 年9 月,天安化工再次对外增发 300 万股,增发后股本总额5,800 万股,天马集团占有3,000 万股, 占全部股份5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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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截至2011 年10 月14 日(周五),天安化工在天交所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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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价格为3.5 元/每股。
2、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敏;
注册资本:5,800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 册 号:371424200000492; 成立日期:2008 年7 月2 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邑县临盘街道办事处盘河村北;
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光气、硬脂酰氯、盐酸生产、销
售(凭生产许可证生产);一般经营项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 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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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营业期限:长期。
主要股东情况:天马集团持有股权比例51.72%,冯如泉持有股 权比例14.14%、冯丽持有股权比例13.45%、冯长乐持有股权比例 6.90%、其他股东持有股权比例13.79%。
天安化工主营产品为光气及光气化产品。光气是一种重要的中间 体,在农药、当今医药、工程塑料、聚氨酯材料等方面都有许多用途。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对天安化工2011 年1-7 月财务状况进行的审计,并出具的《山东天 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1-7 月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天健正信 审(2011)GF 字第120007 号】,截至2011 年7 月31 日,天安化工 资产总额194,691,461.01 元,负债总额58,686,498.35 元,净资产 136,004,962.66 元,营业收入51,156,248.69 元,净利润 2,367,216.19 元。
根据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此 次收购天安化工项目进行的评估,并出具的《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净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苏华评报字[2011]第026 号】,截止2011 年7 月31 日,天安化工全部资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20,600.89 万元,全部负债的评估值为人民币5,868.65 万元,净资 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4,718.26 万元。该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 (成本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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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天安化工截止2011 年7 月31 日的评估、审计结果,以 及天马集团收购天安化工股权价格等因素,转让价格将按照以天马精 化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初定11 月2 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天安化工在天津股权交易所的股票交易均价确定。
截至2011 年10 月14 日(周五),天安化工在天交所的收盘价格 为3.5 元/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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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购协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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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方:天马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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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标的:天马集团所持有的天安化工全部3,000 万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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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总股本的5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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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转让价格:转让价格将按照以天马精化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
-
东大会召开日(初定11 月2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天安化工在天津股 权交易所的股票交易均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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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付方式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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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津股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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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协议生效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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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下条件均具备时,《股权收购协议》对协议双方产生法律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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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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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本协议经双方权利部门(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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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收购协议》仅可在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终止本协议时
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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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交割期:双方依据《股权收购协议》及天津股权交易所的相
-
关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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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履行本协议以及办理股东变更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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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由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没有规定的各半承担。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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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收购天安化工部分股权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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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收购完成后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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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收购完成后,暂无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
等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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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股权交易不涉及天安化工职工安置、资产处置等相关问
-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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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收购的资产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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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交易目的 1、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天马精化是一家专业从事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上市公 司,AKD 原粉是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具备多项发明专利,在与国外 大型化学公司的竞争中,凭借其优良的性价比,具备较高的市场知名 度。现阶段公司将力求扩充产品产能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作为AKD 原粉生产的两大主要原料之一,光气是公司未来产业发 展的重要资源,同时源于它的业务辐射面广、审核监管严格,也是化 工行业各企业争夺较为激列的重要资源。天马精化获得了对光气资源 的控制权,能为公司未来扩充AKD 原粉产品产能扫清原料供应的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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碍。一旦天马精化的AKD 原粉能充分保证市场供应,凭借其生产技术 优势、成本价格优势,公司的AKD 原粉市场占有率会获得极大的提高, 藉此,也能为公司和股东带来丰厚的投资回报。
2、通过收购天安化工的股份,公司将成为天安化工的控股股东, 有助于公司实现造纸化学品系列的产业上下游整合,实现系统化、多 元化战略。该项交易将建立全方位、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保证 业务合作方在长期的战略合作中利益共享,共同发展。交易的实施有 助于公司获得稳定的光气资源(光气资源是公司生产过程中必需的一 种资源),从而为公司进一步扩大生产创造必要的条件;有助于公司 降低采购成本,以提高利润率、增加效益。
- 3、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收购需支付购买对价、相关税费等,公司的现金流存在一定 的净流出,预计对本期财务没有大的影响;收购完成后,天安化工成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来其财务报表会合并到公司的审计报告中, 会对公司的财务报告结果产生积极影响。
- 4、若本次认购完成后,会增加公司关联交易金额。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关联交易聘请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此次收购 天安化工项目进行了评估,并出具的评估报告,交易过程与结果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该项转让资产交易价格将以天马精化201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天安化工在天津股权交易所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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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均价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关联 交易。
九、保荐机构意见
平安证券对本次收购股权的关联交易的保荐意见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天马精化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9 名董事会成员中,关联董事5 人全部回避表决,非关联 董事4 人投了赞成票,并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收购 股权的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本次收购股权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整合上下游资源,实 现资源的有效配置,降低采购成本,并为公司进一步扩大生产创造必 要的条件。
(三)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天马精化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天安化工在天津股权交易所的股权交易均价 确定,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平安证券对天马精化本次向天马集团收购其持有的天安化 工全部3,000万股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同意本次收购股权的 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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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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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关于关于收购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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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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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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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收购股权的关联交易的保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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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方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
5、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天安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2011 年1-7 月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天健正信审(2011) GF 字第120007 号】;
6、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净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苏华评报字[2011]第026 号】。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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