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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at Chinasoft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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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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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和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陵华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取并认真审阅了拟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秉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经审慎分析,对本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

我们与公司就本次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认真审阅了议案相关材料,经讨论 后认为,公司拟与业绩承诺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 议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鉴于业绩承诺方为吴细兵、八大处科 技、涂亚杰、申得兴投资,其中吴细兵、申得兴投资现为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八大处科技现为公司股东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沈明宏、王赓宇、王剑、胡农需回避表决。

本次调整考虑到了疫情对奥得赛化学生产经营的客观影响,经公司与业绩承 诺方沟通后协商拟进行本次业绩承诺调整,本次事项符合《公司法》、《章程》等 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次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 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本次借款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 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西卜

丁建臣

陈德棉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