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Great Chinasoft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23, 2020
54490_rns_2020-04-23_cd45bbe5-2a2f-4378-8386-4fe9d8217213.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金陵 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 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 前获取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 则,经审慎分析,对本次拟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
董事会在发出前述本次重组的方案及相关议案前,已经将相 关材料交予我们审议。
-
本次重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等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 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 交易。董事会会议在审议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议案时,相关董 事需回避表决。
4、公司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对本次交易方案调进行了调整,本 次调整后的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法律 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 重大调整。
5、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经由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资产 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评估、审计,且已出具相关的资产评估报告、审 计报告及审阅报告。
-
6、本次交易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和中国证券
-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7、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重组的方案及相关议案符合公平、公 正的原则,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和表 决。
综上所述,我们对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同意将本次 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西卜
丁建臣
李德峰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