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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at Chinasoft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Nov 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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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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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北京奥得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公司拟于2019 年11 月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将审议本次重组的 方案及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取并认真 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材料,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经审慎分析, 对本次拟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 1.董事会在发出前述本次重组的方案及相关议案前,已经将相关

  • 材料交予我们审议。

  1. 本次重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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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办法》等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 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1.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 交易。董事会会议在审议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议案时,相关董 事需回避表决。

  2.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重组的方案及相关议案符合公平、公

正的原则,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

  • 议。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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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西卜

丁建臣

李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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