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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at Chinasoft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Feb 1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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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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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经 对相关资料文件充分了解且核实后,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由董事长徐仁华先生提名,聘任任海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陆炜先生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由总经理任海峰先生提名,聘任吴九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 任谢宏先生、陆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 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本人的同意。

二、经查阅上述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三、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任海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陆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同意聘任吴九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谢宏先生、陆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的上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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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贾丽娜

张永年

余荣发

签字日期: 2011 年2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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