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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at Chinasoft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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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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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金陵华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软科技”)内部控制制度 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 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管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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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或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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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议事规则》、《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完整的公司治理框架文件。明确规 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权限。公司股东大会 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 会决议并依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 查公司财务以及行使其他由《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 予的权利。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有7名董事(其中3名独立董事)。监事会 现有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1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通过制 定四个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对其权限和职责进行规范。
公司建立了以总经理领导,由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 人员组成的管理框架体系。设有生产部、技术部、设备部、安全环保 部、质量部、采购部、销售部、市场部、工程部、财务部、人事行政 部、审计部等部门,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能,形成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控管理框架体系,为 公司组织生产、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确保安全等方面发 挥着保障作用。
2、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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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机构。审计委 员会下设审计部,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在 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执行日常内部控制的检查工作。审计部负责依照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要求,审核公司的 经营、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以及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审 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完善性及执行的有效性,并及时与外部审计机 构进行有效沟通。审计部对内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审计委员会负责 并报告工作。审计部通过开展综合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 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对风险进行预防与控 制。对在开展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依据缺陷性质按照既 定的汇报程序向管理层或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报告。
3、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用人原则,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 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人力资源工作。公司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了多项人事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了各项人事行政管理 制度,推行科学的聘用、专业培训、劳动保险等人事培训和薪酬管理 制度。从员工的聘用、培训、工资报酬制定、辞退、退休安置等各环 节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支持。
4、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的特点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系统、有效 的风险评估体系。该体系通过设定控制目标并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 息,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并及时给予评估,做到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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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而提高公司在经营活动上的安全性。
5、对子公司的管控
公司通过制定《子公司管理办法》,完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对 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和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及其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监管。公司通过向全资、控股及参股子 公司委派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子公司,在子公司确保自主经营的前提 下,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各控股子公司严格服从公司的宏观管理, 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所提供给公司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6、授权审批的控制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重大经营决策 程序规则》等各项管理制度规定,按金额大小及交易性质不同,采取 不同的交易授权。对于经常发生的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等经营业务采 用公司各部门逐级授权审批制度。对非经常性业务,如对外投资、发 行股票、资产重组、转让股权、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交易,按不同 的交易金额和比例由公司董事长、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7、关联交易的控制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 与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等作了详尽规定,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严格依照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关 联单位发生的关联交易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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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未发现有违法违规情形发生。
8、财务系统的控制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进一步完善了《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对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销售 与收款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生产与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在 建工程的管理、对外投资的管理、报销审批程序与权限等实施了有效 的控制。通过以上制度的执行,保证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完善地记录公 司的各项资产,通过定期盘点与清查、与外来单位进行核对与函证等 账实核对措施,合理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9、对外担保的控制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制定 了《对外担保制度》,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担保的审批 程序、担保对象的调查、担保的日常风险管理等,能够有效降低及规 避对外担保风险。
10、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 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原则、 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审批、使用、变更和监督 等做了明确规定。
公司所有募集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用途及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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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使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每季度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公司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挪用募集资金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内 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
11、信息披露的控制
(一)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的负责人,要求公司各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 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履行其在信息披露中负有的职责,明确信息公开 披露前的内部保密措施,规定若信息在尚未公开披露前已经泄露或公 司认为无法确保该信息绝对保密时应采取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对 外披露的措施等,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 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信息,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完 整性、准确性,没有出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情形,使公司所有股东均有平等机会获得公司所公告的全部信息。
同时,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参与对外接待、网上业绩 说明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信息披露公平、及时、准确。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财务管理、安全环保、生产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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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指引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 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 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 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 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 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 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 额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 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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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已发现并报告给管 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 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 会计政策;未建立防止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 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 控制;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 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 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为一般 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 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但未对公司造成 成负面影响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 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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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 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针对公司在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所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 施并进行了完善。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董事长:
沈明宏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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