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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NDIT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Sep 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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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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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中巨 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巨芯”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 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巨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8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36,931.9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913,072,4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6,322,101.94 元(不含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06,750,318.06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306,750,318.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67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中巨芯潜江年产19.6万吨超纯电子化学品项目 138,000.00 120,000.00

1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68,000.00 150,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 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 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 30,675.03 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9,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 额的比例为 29.34%。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将不超过对应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 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本次使用部

2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4%,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 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

(三)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本次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4%,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 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 经营活动支出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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