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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ndblue Environment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16

Nov 1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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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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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 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二、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 三、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之一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一、 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建行大厦11 楼会议室 二、 会议时间:

  • (一)现场会议

  • 1、召开时间:2016 年11 月18 日下午14:30,其中14:15-14:30,与会股东代表签到,

  • 领取会议材料;14:30 会议开始。

    •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耀棠先生

    • (二)网络投票

召开时间:

  • 1、通过交易系统平台:2016 年11 月18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2016 年11 月18 日9:15-15:00。

  • 三、 会议议程

  • (一) 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说明授权委

  • 托情况,介绍到会人员

    • (二) 宣读《会议规则》

    • (三) 提名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对提名进行举手表决

    • (四) 股东听取并审议股东大会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 (五) 股东发言、询问

  • 四、 股东表决,填写表决票、投票

  • 五、 总监票人统计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 六、 休会。上传数据,并等待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回传网络投票和最终投票结

  • 七、 监票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最终投票结果

  • 八、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 九、 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十、 董事及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 十一、 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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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之二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一、 会议的组织方式

  •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2016 年11 月11 日下午15:00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授权代 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相 关工作人员。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的 职权。

二、 会议的表决方式

(一)股东或代理人以所持有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表决,且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 过。

(三)现场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1、通过交易系统平台:2016 年11 月18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2016 年11 月18 日9:15-15:00。

(四)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 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 以第二次网络投票为准。

(五)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报到并领取表决票,但 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 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 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会议表决程序 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六)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 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七)本次会议表决票有赞成、反对或弃权三种表决意向。股东或代理人只能在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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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意向中选择一种,选择一项以上的,则视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三、 表决统计表结果的确认

(一) 会议设总监票人一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设监票人二名,由股东代表担任。 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见证律师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议案表决统计表》上签名。

(二) 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回传网络投票和最终投票结果后,由总监票人当 场宣布表决结果。若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有异议,有权在宣布表 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

  •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程进行见证。

四、 股东提问

会议设股东提问时间。股东提问前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由主持 人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等相关人员对股东的问题予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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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之三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6 年9 月19 日,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有关的议案,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调整为: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则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 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公司随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对反馈意见回复的反馈,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调整为: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15 年12 月21 日)起十二个月。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32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佛山市南海燃气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广东南 海控股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请关联 股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审议本议案。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11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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