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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nd Industrial Holding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2

Aug 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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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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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2-042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 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定于2012年8月22日上午10:00召开。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 年8 月17 日,于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

连云港云台宾馆会议室(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27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补选余春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项采用累积投票制,须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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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2012]37 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江苏证监局“苏证监公司字[2012]276 号”《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的规定,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 司应当执行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 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股利,同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实施积极的利润分 配办法。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但利 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公司董事会未做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存在股东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修改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应充分考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母公司未分配 利润为正且当期净利润为正、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无重大投资计划等的 情况下,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 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现金分红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形式和间隔期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可以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 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在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净利润为正、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无重大投资计划等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期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5%。

3、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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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 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采取发放股票股利 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的经营计划提出利润分配方案,独立 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形成决议并经全体独立董 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董事会、 独立董事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社会公众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 票权,公司可以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公司如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 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指定媒体予以披露。

3、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除股东大会现场外,还可以通过热线电话、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 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 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新的利润分配 政策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 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 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 司社会公众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三、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深圳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 及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受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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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者,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于2012 年8 月21 日上午9: 00 至11:00、下午2:00 至4:00 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人:谭卫;电话:0518-85153595;传真:0518-85150105;地址:江苏 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北郊路6 号;邮政编码:222006。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12年8月22日召开的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事项: 1、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补选余春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 2、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 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 委托期限:截止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8月22日召开的2012年 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章): 被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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