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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 Fabric Technology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Mar 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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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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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日收到公 司股东赣州市嘉茵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茵合伙”)出具 的《嘉茵合伙员工持股平台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嘉茵合伙持有的公 司股份(5,284,7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 记至嘉茵合伙相关合伙人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嘉茵合伙已于2021年3月3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嘉茵合伙证券非交易过户明细

序号 过出方 过入方 过户数量
(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股份性
1 嘉茵
合伙
员工(非董监高) 1,050,982 0.12% 无限售
流通股
2 毛嘉明(董事长) 2,910,706 0.33%
3 杜甫(董事兼总经理) 1,323,045 0.15%
合计 5,284,733 0.6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嘉茵合伙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自前述锁定期满后,如需减持股份的,本企业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将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嘉茵合伙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2、证券过入方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买卖的相 关规定。

3、嘉茵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嘉 茵合伙进行证券非交易过户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 的治理结构和持续运营。

4、嘉茵合伙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董事长毛嘉明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杜 甫先生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非交易过户有利于公司更加直接、有效地监督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买卖公司股份。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2、《嘉茵合伙员工持股平台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