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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 Fabric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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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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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 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董事长毛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的议案》
内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过程中,公司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 款、通知存款、委托理财等方式进行管理产生了部分利息和收益。为配合公司全 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宏和”)继续推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40万米5G用高端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开发与生产项目”的 顺利开展,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等(截至2021年4月30日,约 1,483.15万元)及后续可能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建设使 用,相关规划事项确定后公司将择机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会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 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此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同意公司此次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 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事项无异 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公司因营运之需要,需向工商银行漕河泾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贰仟 万元(或等值美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额度。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就 上述授信额度申请及上述授信额度具体使用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落实相关 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 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黄石宏和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8,000万元 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为 控制风险,公司及黄石宏和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 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 等。对于公司及黄石宏和闲置募集资金历次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及收益,公司及 黄石宏和可通过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方式进 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会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 公司及黄石宏和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 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黄石宏和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黄石宏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黄石宏和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 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及 黄石宏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江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公司因营运之需要,需要向江苏银行上海南汇支行申请叁亿肆仟万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 行承兑汇票、国际贸易融资,其中短期流贷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用于日常流动资金周转。前述授信额度中2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以公司名下上海康桥镇秀沿路123号2-4、6-10幢房产做抵押担保;9,000万元人民 币(或等值外币)为信用方式。(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以银行确认结果及公司最 终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就上述授信额度申请及上述授 信额度具体使用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落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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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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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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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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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核查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