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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 Fabric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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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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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2021 年4 月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 出席的董事9 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9 名。由毛嘉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年报及摘 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 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877,8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1 元(含税)(预计利润分配金额人民币 71,101,800.00 元,占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117,078,791.90 元的 60.73%)。

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 登记日实际股本为基数,每股现金股利发放金额不变,依实际情况调整利润分配总金 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宏和科技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林材波、钟静萱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 表决权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服

务;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服 务。有关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总经理依据审计工作量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和科技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和科技独立董 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及相关公告文件。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 票,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 票,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建设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宏和”)拟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黄金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 4.6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董事会同意黄石宏和向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 4.6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 宜,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 4.6 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建设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黄石宏和向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 4.6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 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永丰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拟向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 称“永丰银行”)申请伍仟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董事会同意黄石宏和向永丰银行申请不超过伍仟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 款综合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流动资金贷款综 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伍仟万元人民币的授 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永丰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黄石宏和向永丰银行申请不超过伍仟万元人民币的流动 资金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和担保额度内办 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