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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 Fabric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y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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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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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宏和电子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和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19号),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78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 4.43元人民币/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8,895.40万元人民币,减除发行费用 5,349.6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545.80万元人民币。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 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35号)。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年产5,040万米5G用高端电子级玻璃
纤维布开发与生产项目
33,545.80 17,231.53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5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金管理投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会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 产品名称/类型 投资金额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
金额
是否
赎回
江苏银行 7天通知存款 500.00 2020-9-4 2021-5-26 -
江苏银行 7天通知存款 5,000.00 2020-12-21 2021-5-26 -
江苏银行 7天通知存款 1,000.00 2021-3-24 2021-5-26 -
江苏银行 7天通知存款 602.17 2020-4-8 2021-5-26 -
江苏银行 7天通知存款 297.31 2020-7-2 2021-5-26 -
江苏银行 7天通知存款 242.87 2020-9-4 2021-5-26 -
江苏银行 7天通知存款 200.48 2021-1-11 2021-5-26 -
建设银行 7天通知存款 9,000.00 2021-4-30 2021-5-26 -
合计 - 16,842.83 - - - -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 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拟由公司及子公司黄石宏和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2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黄石宏和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黄石宏和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 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 益凭证等。

(四)现金管理利息及收益

对于前述闲置募集资金历次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及收益,公司及黄石宏和可 通过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方式进行处置。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会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黄石宏和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 的产品,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及黄石宏和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 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

3

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及黄石宏和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产品投向,如 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 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及黄石宏和购买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 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 况及盈亏情况等,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 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 5、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黄石宏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安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 于提高公司的投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募投项目 的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

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 立董事对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4

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文杰

孔令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5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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