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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 Fabric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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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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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 2020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宏和 科技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查阅了公司相关资料,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了如下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仔细核对公司财 务报表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宏和电子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 明》,我们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不 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 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 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担保。该事项 已经公司2019年10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我们对公司2020年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和监督,经核 查:

1、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 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也不存在任何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违 规担保行为,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对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持续稳定发展,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且公司能够严格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也不存在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 股子公司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没有 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担保事项。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怀谷、庞春云、马国柱

2021 年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