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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 Fabric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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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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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宏和电子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和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情况

为满足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宏和”)“年产5,040 万米5G用高端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开发与生产项目”需要,在建设期内黄石宏和 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黄金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 等值4.6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汇票、保函、票据、信用证、抵质押贷款、银行资 金池等业务,申请授信额度的条件为黄石宏和募投项目完工后的房产抵押。借款 人股东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笔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并办理合法有效的抵押和担保手续。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黄石宏和的实际融 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黄石宏和资金需求及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确定。

宏和科技董事会同意黄石宏和向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4.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 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 理贷款等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4.6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可循 环使用。

为满足黄石宏和纱线厂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在确保运 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宏和科技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拟向永丰银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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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永丰银行”)申请 5,0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 贷款额度。

宏和科技董事会同意黄石宏和向永丰银行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流 动资金贷款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流动资金贷 款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 5,000 万元人民币的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担保情况概述

宏和科技拟为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向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4.6亿元人民币的 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 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为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向永丰银行申请不超过5千万元人 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宏和科技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建设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建 设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永丰银行流动资金贷 款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永丰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两项担保事项获得同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这两项 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宏和科技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 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 关协议和文件。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鹏程大道东108号 法定代表人:毛嘉明

注册资本:67,5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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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其他合成材料制造;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 合成材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类)(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黄石宏和资产总额为96,318.91万元, 负债总额为61,972.7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5,722.5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20,105.65万元,资产净额为34,346.16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 -1,159.66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为经审计数。

黄石宏和为宏和科技全资子公司,宏和科技持有其100%的股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宏和科技拟为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向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4.6亿元人民币的 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以宏和科技与银行签署的 担保协议为准。

宏和科技拟为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向永丰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以宏和科技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 议为准。

五、宏和科技董事会意见

宏和科技董事会认为,子公司黄石宏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 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黄石宏和的经营需求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 支持黄石宏和的业务发展;公司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宏和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亿元人民币 (不含拟议实施的本次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的担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68%;宏和科技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亿元人 民币(不含拟议实施的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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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宏和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1亿 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70%;宏和科技对控股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总额为12.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7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宏和科技为子公司黄石宏和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经 营所需。本次担保有利于宏和科技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并 且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海通证券对宏和科技对外担保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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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文杰 孔令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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