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PPC AGM Information 2025

Jul 4, 2025

51770_rns_2025-07-04_bf1e512d-1535-4cb9-a97e-2dff3f5f69aa.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114年股東常會議案參考資料

一、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案

案 由:113年度決算表冊案,謹提請承認。

說明:

一、本公司113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業經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志隆會計師及王戊昌會計師查核完竣,併同營業報告書送請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且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二、檢附營業報告書(請參閱第4頁~第7頁)、財務報表(請參閱第22頁~第43頁)。

決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案

案 由:113年度盈餘分派案,謹提請承認。

說明:

一、本公司113年度稅後淨損新臺幣(下同)1,559,896,897元,加計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於保留盈餘項下調整17,342,567元,減計採用權益法投資之股權變動影響數於保留盈餘項下調整71,126,211元後,本期稅後淨損加計本期淨損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虧損數額為1,613,680,541元,減計提列法定盈餘公積0元,當年度待彌補虧損為1,613,680,541元,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17,233,895,378元,減計提列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市價低於帳面價值差額之特別盈餘公積-當期虧損自前期盈餘提列6,127,200元,累計可供分配盈餘合計15,614,087,637元。

二、本年度擬不配發股利。依據公司章程第29條規定,特別股股息12,000,000元可累積待有可分配盈餘之年度優先分配補足。

決議:

1


二、討論事項

董事會提案

案 由:本公司「章程」修正案,謹提請公決。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3 年 11 月 8 日金管證發字第 1130385442 號令辦理,公司於章程內需訂明以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

二、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如下: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二十九條
本公司應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1%分派員工酬勞(其中不低於30%分派基層員工)及應以不超過當年度獲利狀況之2%分派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
前項所稱之當年度獲利狀況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
員工酬勞及基層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給付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至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發放。
第一項及第三項應由董事會特別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以下略。) 第二十九條
本公司應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1%分派員工酬勞及應以不超過當年度獲利狀況之2%分派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
前項所稱之當年度獲利狀況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
(以下略。)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3 年 11 月 8 日金管證發字第 1130385442 號令辦理,公司於章程內需訂明以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