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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unc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M&A Activity 2015

May 2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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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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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王云兰、叶卫春、傅天 耀、俞仲勋、程懿、汤军达、蒋宇新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 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拟向特定对象王云兰、 叶卫春、傅天耀、俞仲勋、程懿、汤军达、蒋宇新(以下简称“交易对方”)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杭州创联电子有限公 司(以下称“创联电子”)10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现就 高新兴与交易对方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以下称“本次交 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一、高新兴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 高新兴知晓的相关敏感信息仅限于公司董事长刘双广、董事会秘书黄海潮、投资 部总监陈婧;交易对方知晓的相关敏感信息仅限于董事长贾幼尧、总经理叶卫春、 副总经理蒋宇新。

二、2015 年 2 月 13 日,高新兴与创联电子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签订了《保 密协议》,创联电子保证高新兴已向或将向创联电子提供的保密信息,创联电子 及其相关人员对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创联电子需向其内部参与本项目并有必 要了解保密信息的人员明确告知接受保密信息的人员该等信息的保密性质以及 该等信息仅用于本项目目的;创联电子不得以不作为的方式,使与本项目无关的 人员知晓与本项目有关的保密信息。创联电子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参与项目经办人员严格履行了诚信义务,没有泄露保密信息。

三、为防止正在筹划的本次交易信息泄露,2015 年 2 月 12 日,高新兴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 年 2 月 27 日, 高新兴再次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四、停牌后,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高新兴聘请 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并与 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各中介机构保证除向其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 目执行的合伙人员、专业人员以及高新兴为本项目所聘请的其他专业人士(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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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有关人员”)使用保密资料,未经高新兴授权不得向其他人披露保密资料 和项目的执行情况,保密资料的使用范围仅限于本项目,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上述中介机构和经办人员,参与制订、论证、审批等相关环节的有关机构和 人员,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的相关机构和人员等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了保密义 务。

五、在高新兴召开的第三届第二十次董事会过程中,相关的保密信息仅限于 高新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新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 履行了诚信义务,没有泄露保密信息。

六、在高新兴召开第三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前,高新兴、创联电子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交易对方、为本次重组服务的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 了保密义务。

综上所述,高新兴及交易对方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相关人员 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没有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 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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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王云兰、叶卫春、 傅天耀、俞仲勋、程懿、汤军达、蒋宇新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 保密制度的说明的签字页)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王云兰:

叶卫春:

傅天耀:

俞仲勋:

程 懿:

汤军达:

蒋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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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