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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unc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Oct 1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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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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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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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〇二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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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风险提示

  • 1、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公司”或“本公

  • 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的 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若员工认购

  • 资金较低,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 3、本期计划合同及相关协议尚未签订,本期计划合同能否签订,存在不确

  • 定性;

  • 4、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

  • 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 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 5、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期内,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 规定发生修订或变更,则相应条款执行时应遵循最新颁布的政策及有关规定;

6、本员工持股计划中有关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描述不代表公司对业绩的 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

7、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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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特别提示

1、《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 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员工自愿参加、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 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 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 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不含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主要为公司服务于汽车电子前装通信业务板块的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参加总 人数不超过 3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管理委员会可以 根据认购款缴纳情况、员工变动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

4、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规模不超过 3,395,300 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737,782,275 股的 0.20%,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 10,253,806 份,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0,253,806 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本员工持股 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将以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 已回购的并存放在专用证券账户内的公司 A 股股份,合计不超过 3,395,300 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737,782,275 股的 0.20%,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 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 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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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6、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为 3.02 元/股。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员工持 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 除息事宜时,对标的股票的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满可展期。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 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 计划名下之日起至少 12 个月、24 个月,最长锁定期为 24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 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 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8、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 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本员工持 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会将采取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9、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 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由本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 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 权利,负责具体管理事宜。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 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1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 股票的表决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11、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 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 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 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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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5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5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5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及规模............................................6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及考核标准............................................9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风险防范及隔离措施......................................................12
七、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8
八、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终止、展期及持有人权益额处置..............................................18
九、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20
十、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20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21
十二、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22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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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全称
高新兴、公司、本公司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
持股计划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管理办法》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持有人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管委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的方式购买和持有的高新兴A股普通股
股票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指导意见》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人民币元、万元
高新兴物联 高新兴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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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 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 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法》《指 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而确定,公司正式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 股计划。

为更好地保障公司“汽车电子前装通信”业务战略的落地、快速提升市场竞 争力和业绩成长,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长期、健康地发展,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 括对公司“汽车电子前装通信”业务未来经营与业绩增长有直接且重要影响和贡 献的核心员工,主要为公司服务于汽车电子前装通信业务板块管理层及核心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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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干,参加总人数不超过 3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不含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份额上限为 10,253,806 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为 3.02 元/股,拟认 购股份数合计 3,395,300 股。

本次拟参加认购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30 人,均为公司服务于汽车电子前装 通信业务板块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具体参加人数及最终认购情况根据员工实际缴 款情况确定,拟参加对象及持有份额的情况如下:

持有人 职务 拟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汽车电子前装通信业务员工(不超过30人) 10,253,806 100.00%
合计 10,253,806 100.00%

注:1、若员工出现放弃认购情形,董事会可授权管理委员会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 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重新分配后,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 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最终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金额以参与对象实缴出资为准。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及规模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其他法律允许的方 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 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0,253,806 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 每份份额为 1 元。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 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 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所对应的份数为准。持有人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 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 自行购买的股份以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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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

2023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7 日期间公司已回购 3,395,300 股,占 公司当时总股本 1,737,782,275 股的 0.20%。本员工持股计划拟使用回购股份中的 3,395,3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737,782,275 股的 0.20%。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0 元/股(含)。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披露《关于 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累 计回购股份 3,395,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737,782,275 股的 0.20%。最高成 交价为 4.6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2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397,285.00 元(不 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均符合公司股份回购的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 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参与对象购买标的股票的价格 做相应的调整。

(三)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1、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为 3.02 元/股,购买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6.0210 元的 50%,为每股 3.0105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60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5.7551 元的 50%,为每股 2.8776 元;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回购股份过户期间,若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 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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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 为配股 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 为 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n 为缩股比例;P 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不做调 整。

2、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定价充分研究和参考了有关政策和上市公司案例,并综合考量了员 工的出资能力、参与积极性、激励力度、股份支付费用等多方面因素。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的实施对象均为“汽车电子前装通信”业务的核心管理团队,实施本持 股计划能实现对“汽车电子前装通信”业务的“关键少数”进行长期利益捆绑, 并吸引有关人才的加入,从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秉持激励与约束对等原则,设置了合理的公司与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 求,以鞭策“汽车电子前装通信”业务核心经营管理团队完成有关战略目标,进 而推动公司提高经营业绩,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账户股票的价格为 3.02 元/股,该 定价原则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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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四)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不超过 3,395,3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737,782,275 股的 0.20%。

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实施后,全部 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 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及考核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满可展期,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 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当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 票全部出售且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员工 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 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主要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标的股 票,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分两批解锁。具体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可解锁比例
第一批解锁时点 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算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份
总数的50%
第二批解锁时点 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算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份
总数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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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 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 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3、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 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 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4、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合理性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 格存在部分折价,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授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期分别为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至少 12 个月、24 个月,最长锁定期为 24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各 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的个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锁定期的设定可以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 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地统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达成 公司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从而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年度业绩考核 和个人年度业绩考核,每个持有人需要同时满足各年度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及个 人业绩考核指标才能达到各考核期的解锁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基于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对未来设定了合理的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年度业绩考核的考核期为 2025 年、 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达到公司年度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持有人考核年度的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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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解锁条件。本持股计划的实施目的为更好地保障公司“汽车电子前装通信”业 务战略的落地、快速提升市场竞争力和业绩成长,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长期、健 康地发展,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对公司“汽车电子前装通信”业务未来经营与 业绩增长有直接且重要影响和贡献的核心员工。公司汽车电子前装通信业务全部 集中在全资子公司高新兴物联名下,故公司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定为高新兴物联的 营业总收入,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解锁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考核目标
第一批 2025 年 高新兴物联合并报表2025 年营业总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4.50 亿元。
第二批 2026 年 高新兴物联合并报表2026 年营业总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6.00 亿元,或者2025 年、2026 年累计营业总收入不低于
人民币10.50 亿元。达到其中1 个目标即视同完成当年的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注:(1)上述“营业总收入”以高新兴物联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 作为计算依据。

  • (2)2024 年,高新兴物联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为3.01 亿元。 解锁条件说明:

因公司业绩层面未满足上述考核目标导致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由 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归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 益,则收益归公司所有。

2、个人业绩考核目标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个人年度业绩考核的考核期为2025 年、2026 年两个会计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持有人考核年度的第二个解锁条件,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可解锁比例Q 的关系如下:

考核年度 考核标准 个人业绩考核结果 当期可解锁比例Q
2025 年、
2026 年
根据激励对象所在经营
单元年度业绩目标和年
度战略目标完成情况综
合评定。
A/B/C 100%
D/E 0%

3、考核结果

考核期内,在公司业绩达到解锁目标的情况下,持有人当期可解锁的标的股 票权益数量=当期计划可解锁的权益数量×个人年度业绩考核的可解锁比例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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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各持有人按照上述规定比例解锁。

存续期内,当公司及个人业绩考核达标后,管理委员会出售已解锁的标的股 票。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届满前可以选择合适的时点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 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分配给持有人。

各考核期内,因未满足上述考核目标导致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由 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归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 益,则收益归公司所有。具体解释权归管理委员会。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风险防范及隔离措施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 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监督员工持 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 利。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律师事 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及《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的 约定,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

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一)持有人会议

1、公司员工在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 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利参加持有人 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 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 行承担。

  • 2、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除存续期届满或持股计划出售完毕导致

  • 的自然终止外)、存续期延长,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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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 (4)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 (5)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

  • (6)授权管理委员会决策并负责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标的股票,以及

  • 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 (7)授权管理委员会决定及执行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

  • 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 (8)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 3、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召集和主持,并在

  • 首次持有人会议选举出管理委员会委员。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 集,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 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 4、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 3 日将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

  • 邮寄、电子邮件、办公区公告或者其他任一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经管理委 员会决定,持有人会议也可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并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1)会议的时间、地点;

  • (2)会议的召开方式;

  • (3)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8)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知至少

  • 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5、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 (1)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

  • 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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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为书面表决。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表决权,每份计划份额 有一票表决权。

(3)持有人会议应由持有人本人出席;持有人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 他代理人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 期限,并由持有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持有 人的权利。持有人未出席持有人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 议上的投票权。

(4)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 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 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 择的,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 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5)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 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为表决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约 定需 2/3 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

(6)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须按照规定提交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7)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6、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 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 3 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7、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有 人会议。

(二)管理委员会

1、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 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2、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 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10%以上(含 10%)份 额的持有人可提名委员或提议罢免委员。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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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 3、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文

  • 件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 财产;

  • (2)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

  • 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

  • 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 (2)为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 (3)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 (5)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如适用)的对接工作;

  • (6)代表全体持有人、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 (7)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份额、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 (9)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 (10)拟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配股或发

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 (11)决定并办理员工持股计划获取标的股票事宜;

  • (12)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审议确定放弃认购份额、因考核未达标、个

  • 人离职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等的分配/再分配方案;

  • (13)决定并办理员工持股计划转让或出售标的股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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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处置或当本持股计划 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决定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15)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 3 日 前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事由和议题;

(3)会议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4)发出通知的日期。

7、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 当自接到提议后 3 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经管理委员会各委员同意, 可豁免上述通知时限。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管理委员会紧急会议的,可以随 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8、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管理委员 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 实行一人一票。

9、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 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邮件的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 并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10、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 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 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 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 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 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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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 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持有人

  • 1、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 (1)参加持有人会议和行使表决权;

  • (2)按份额比例享有本持股计划的权益;

  •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 2、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 (1)存续期内,除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特殊情况外,持有人所持本次员

  • 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不得转让、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类似处置;

(2)按认购员工持股计划金额在约定期限内出资,按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份额承担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风险,自负盈亏;

  • (3)在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间内,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另有规

  • 定外,不得要求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 (4)遵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

(四)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的具体事项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 1、授权董事会实施或修订本员工持股计划;

  • 2、授权董事会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事项;

  •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做出决定;

  •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的过户、所持股票的锁定和解

  • 锁事宜;

  • 5、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如

有);

  • 6、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政策对本员

  • 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 7、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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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 毕之日止。

七、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 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八、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终止、展期及持有人权益额处置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存续期满可展期;

  • 2、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锁定期满后,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

  • 处置或当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经管理委员会作出决定,本员 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展期

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 1、存续期内,除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特殊情况外,持有人所持本次员工

  • 持股计划的份额不得转让、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类似处置;

  • 2、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3、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本员工持股 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 式进行转让,该等股票的锁定期与标的股票相同;

  • 4、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安排和届时市场行情,

  • 将部分或全部股票出售,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将按比例进行收益分配,未达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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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条件的份额不予解锁,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归还持有人。 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所有。

5、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向持有 人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现金。

6、存续期内,持有人出现以下情形时,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 置办法如下:

(1)取消持有人参与资格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的参与资格将被取消,其所持 份额由公司管理委员会收回其所持有的未解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并按管理委 员会提议的方式处理:

<1>持有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2>持有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持有人无视劳动合同、保密及不正当竞争协议、员工手册等公司规章制 度的规定,其行为已经构成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4>持有人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受贿、索贿、侵占、盗窃、泄露经 营和技术秘密等违法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情况下,已解锁部分不作变更;未解锁部分,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继 续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未解锁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 其原始出资金额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 的受让人。针对前款所述的收回份额,管理委员会应确定受让的员工范围,并对 份额受让价格及相关限制条件进行约定,员工以自愿的原则予以受让。若在本员 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没有完成前述受让程序,则未找到受让人的部分在解锁日后 于存续期内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并以原始出资额的金额返还个人。如返还持 有人后仍存在收益,收益部分归公司。

(2)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不作变更: <1>职务变更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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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

  • <3>持有人患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的;

<4>持有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由其合法继 承人继续享有,该继承人不受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注:上述<2>、<3>、<4>类情况下,该持有人(继承人)无需考核个人业绩, 但仍受公司业绩考核的限制。

  • 7、股权变动

存续期内,持有人所属子公司发生股权变动的,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 份额的处置方式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定。

  • 8、其他情形

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定。

九、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 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 进行分配。

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 具体处理方法由管理委员会协商确定。

十、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就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 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计划推出前征求员工意见的 情况,公司是否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等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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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关 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会两个交易日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四)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后,员工持股 计划即可以实施。

(五)其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 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 积。

假设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末将标的股票 3,395,300 股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名下,锁定期满,本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前款约定的比例出售所持标的股票。经 预测算,假设单位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以董事会审议(2025 年 9 月 19 日)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时最近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5.95 元/股作为参照,公司应确 认总费用预计为 994.8229 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除限售比 例分摊,则预计 2025 年至 2027 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股份支付费用合计(万元) 2025 2026 2027
994.82 124.35 663.22 207.25

说明: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

本期持股计划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锁定期内进行 摊销,并计入相关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实际需要摊销的费用,将根据本期 持股计划完成标的股票过户后的情况确认。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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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 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对公 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 营效率。

十二、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一)截至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双 广先生未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前述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亦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二)截至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前述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均未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 常管理。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有持有人放弃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 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即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所持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仅保留分红权、投资收益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 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持独立性,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计划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性规章制度相冲 突,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性规章制度执行。

(二)公司董事会与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 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 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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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三)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 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而需 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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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盖 章页)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10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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