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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unc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May 10, 2019
55116_rns_2019-05-10_bd061931-edb3-4708-8bd3-3040ec3de95b.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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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高新 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7 年重组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的独立 意见
公司在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全部支付完成的情况下,将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1,126.80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运营能力和市场 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 金1,126.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 2017 年重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实施主体事宜的独立意
见
公司将“中兴物联物联网产业研发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20,000,000.00 元变更用途用于投入“5G和C-V2X产品研发项目”,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中兴物联物联网产业研发中心项 目”部分募集资金金额120,000,000.00元变更用途用于投入“5G和C-V2X产品研 发项目”及新项目实施主体变为高新兴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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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变更 2015 年重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宜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原“宁乡、清远、张掖、喀什智慧城市PPP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93,890,000.00元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5G和C-V2X产品研发项目”,并将该项 目结余的募集资金56,862,997.59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契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全体 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宁乡、清远、张掖、喀 什智慧城市PPP项目”部分募集资金93,890,000.00元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5G 和C-V2X产品研发项目”并将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56,862,997.59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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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钮彦平 毛真福 叶伟明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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