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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unc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0

Jul 15,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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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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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新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广东高新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关于 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 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 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投资,认真阅读2010年7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广东高新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广东高新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或“发行人” )首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7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1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 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

1

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兴业 证券”)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 票申购简称为“高新兴”,申购代码为“300098”,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 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

3、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710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占本次最终发行数量 的 20%,即 342 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0年7月13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 兴业证券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可比上市公司和市 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00元/股。此发行价格 对应的市盈率为:

(1)33.5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44.7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 股数按本次发行1,710万股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 数量之和为12,710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37.16倍。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数量将为61,560万元,募集资金的使 用等相关情况2010年7月8日在《广东高新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五 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 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查询。

6、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 询价的配售对象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 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

7、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36.00元的报价)的股票 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价报价时 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0年7月16日(T日,周五)9:30至 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 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 - - (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 深圳市场 清算与交收”查询)。参 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 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098”。申购款有效到账时 间为2010年7月16日(T日,周五)当日15:00之前,T-1日到账及T日15:00 之后 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3)不同股票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 托管银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 效股票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 中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 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4)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 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股票配售对象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 金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

(5)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股票配售 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 人及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违约情况将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 券业协会备案。

(6)股票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应自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3

8、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0年7月16日(T 日,周五)9:30至11:30、

13:00至15:00。

(2)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 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13,000股。

(3)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关规定已经开通了创业 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了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配 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 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 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 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 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 均为无效申购。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登载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 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上的本次发 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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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高新兴) 指广东高新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 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广东高新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710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1,368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采
用定价方式发行34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询价对象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令第37号)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在中国证
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投资者
配售对象 指询价对象于2010年7月13日(T-3日)12:00前已向中国
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为本
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参加本次发行网下发行,但下述情
况除外:
(1)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
(2)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
系或控股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
投资者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
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有效报价 初步询价中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对应的报价部分

5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的有关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
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及时足
额缴付申购款等的申购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
金账户
T日 指2010年7月16日,即定价后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的股
票配售对象按其有效报价数量缴付申购资金和本次网上发
行申购股票的日期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2010 年 7 月 9 日至 7 月 13 日为初步询价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所有询价 对象发出邀请。截至 2010 年 7 月 13 日下午 15:00 时,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共收到并确认由 59 家询价对象代理的 88 家股票配售对象的初 步询价申报信息。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期间累计投标结果,并综合参考公司基本 面、可比上市公司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6.00 元/股,具 体分析如下:

(一)初步询价情况统计分析

1、根据配售对象报价及申购数据,依次计算各价位上的累计申购总量及对 应的超额认购倍数,统计如下:

申报价格
(元/股)
拟申购数量
(万股)
累计申购数量
(万股)
对应网下发
行认购倍数
对应2009 年市盈率(倍) 对应2009 年市盈率(倍)
摊薄后 摊薄前
48.6 100 100 0.29 60.37 56.51
47.6 100 200 0.58 59.13 55.35
44 540 740 2.16 54.66 51.16
43 340 1080 3.16 53.42 50.00
42.5 200 1280 3.74 52.80 49.42
42 340 1620 4.74 52.17 48.84

6

41.68 340 1960 5.73 51.78 48.47
41 1920 3880 11.35 50.93 47.67
40.5 340 4220 12.34 50.31 47.09
40 640 4860 14.21 49.69 46.51
39 1700 6560 19.18 48.45 45.35
38.5 340 6900 20.18 47.83 44.77
38 1380 8280 24.21 47.20 44.19
36.18 250 8530 24.94 44.94 42.07
36 4180 12710 37.16 44.72 41.86
35.7 680 13390 39.15 44.35 41.51
35.09 100 13490 39.44 43.59 40.80
35 780 14270 41.73 43.48 40.70
34.8 150 14420 42.16 43.23 40.47
34.4 480 14900 43.57 42.73 40.00
33 680 15580 45.56 40.99 38.37
32 1380 16960 49.59 39.75 37.21
31.7 340 17300 50.58 39.38 36.86
31 340 17640 51.58 38.51 36.05
30.3 440 18080 52.87 37.64 35.23
30.01 100 18180 53.16 37.28 34.90
30 1830 20010 58.51 37.27 34.88
29.75 680 20690 60.50 36.96 34.59
28.5 340 21030 61.49 35.40 33.14
28 880 21910 64.06 34.78 32.56
27 240 22150 64.77 33.54 31.40
26.1 340 22490 65.76 32.42 30.35
26 340 22830 66.75 32.30 30.23
25.2 200 23030 67.34 31.30 29.30
25 1120 24150 70.61 31.06 29.07
24 100 24250 70.91 29.81 27.91
19.88 340 24590 71.90 24.70 23.12

注:2009 年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 年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 36.00 元/股对应的累积申购数量为 12,710 万股,对应的网下 超额认购倍数为 37.16 倍,对应 2009 年摊薄后的市盈率为 44.72 倍。所有股票配 售对象报价加权平均数为 34.62 元,中位数为 35.00 元;所有基金报价加权平均 数为 36.77 元,中位数为 36.00 元,发行人定价不高于基金加权平均数和基金中 位数。

7

2、按询价对象分类的配售对象申报情况明细表:

询价对象类型 询价对象数
量(家)
股票配售对象数
量(个)
股票配售对象累计申
报数量(万股)
申报数量所
占比例
基金公司 19 40 10,980 44.65%
证券公司 27 29 8,320 33.83%
财务公司 8 14 4,000 16.27%
信托投资公司 5 5 1,290 5.25%
合计 59 88 24,590 100%

根据统计,所有配售对象报价加权平均值、所有配售对象报价中位数、基金 报价加权平均值、基金报价中位数四值的最小值为 34.62 元。我们确定的 36.00 元/股的发行价,略高于上述四值的最小值。

(二)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价格(元/股) 2009年市盈率
(扣非摊薄)
002089.SZ 新海宜 16.75 52.72
002115.SZ 三维通信 12.86 39.33
002194.SZ 武汉凡谷 13.11 21.96
002231.SZ 奥维通信 10.70 96.20
002313.SZ 日海通讯 34.96 50.04
000063.SZ 中兴通讯 20.23 24.75
002093.SZ 国脉科技 13.02 62.02
600485.SH 中创信测 13.85 72.69
600410.SH 华胜天成 11.88 33.35
002148.SZ 北纬通信 30.52 70.11
002415.SZ 海康威视 68.34 49.45
300025.SZ 华星创业 27.76 88.22
300074.SZ 华平股份 66.27 62.95
300038.SZ 梅泰诺 22.98 50.63
300050.SZ 世纪鼎利 147.70 71.30
算术平均市盈率 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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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家可比上市公司 2009 年市盈率区间为[21.96,96.20],平均市盈率为 56.38 倍,发行人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09 年净利润所计算的每股收益为 0.805 元/股(发行后摊薄),依据本次发行价格 36.00 元/股计算,市盈率为 44.72 倍,明显小于平均值。

(三)预计募集资金量

按照 1,710 万股的发行股数和36.00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预计募集 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61,560 万元。发行人将全部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所有 募集资金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一 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发行人承诺:不进行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 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不用于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 财务资助等,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将募 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不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不利用募投项目获得不正当利益。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710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 342 万股,占本次 发行数量的 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三)发行价格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6.00 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 盈率为:

(1)33.5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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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44.7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 股数按本次发行1,710万股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 数量之和为12,710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37.16倍。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7月8日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提示公告》
T-5日 7月9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T-4日 7月12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T-3日 7月13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日(下午15:00)
T-2日 7月14日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其有效申购
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7月15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提示公告》
网上路演(中小企业路演网,下午14:00-17:00)
T日 7月16日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T+1日 7月19日 网下、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日 7月20日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款,摇号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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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日 7月21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 发行日程。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五)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网下发行

(一)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如下原则进行配售:

1、如果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 342 万股,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中止本次发行。

2、如果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最终有效申购总量不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 量 342 万股,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超额认购的实际情况以一定的 超额认购倍数确定配售比例。对全部有效申购按照统一的配售比例进行配售,参 加网下配售的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配售比例=网下发行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总量

某一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该配售对象的全部有效申购数量×配售比例

3、零股的处理:按获配股数由高至低排列配售对象,如果零股总数大于 500 股时,零股以每 500 股为一个单位依次配售,不足 500 股的配售给排列在最后一 个获配 500 股零股的配售对象后面的第一个配售对象(获配股数相同则随机排 序);如果零股总数小于或等于 500 股,则将零股配给获配数量最高的配售对象 (获配股数相同则随机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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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下申购缴款

1、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信息

本次发行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共 88 家,其中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43 家,对应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 12,710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

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时,应按初步询价报价时有效报价对 应申购量参与申购,按照发行价格与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的乘积及时足额缴 纳申购款。提交有效报价但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配售对 象,主承销商将于 2010 年 7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广东高新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缴纳申购款

(1)申购款的数量

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申购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资金=发行价格×申购数量

(2)申购资金的缴付

网下申购缴款时间为 2010 年 7 月 16 日(T 日,周五),参与申购的配售对 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 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098”。

配售对象应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且应确保 资金于 2010716 日( T 日,周五)当日 1500 之前到达中国深圳结算分 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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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 开 户 名 称 银 行 账 号
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810100838438024001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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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以上账户信息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 深圳市场 清算与交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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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布配售结果和多余申购款退回

(1)2010 年 7 月 16 日(T 日,周五),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 15:00 后对 配售对象划付的申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 则》(2009 年修订)的规定进行有效性检查,并于 2010 年 7 月 19 日(T+1 日, 周一)9:00 前发出电子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无效资金退至配售对象备案账 户。退款情况包括:股票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大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多划款退 回;股票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小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全部来款退回;股票配售 对象本次无申购资格,当日划付的金额无效,将全部来款退回。

2010 年 7 月 19 日(T+1 日,周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 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股票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并将股票配售对 象 T 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于 2010 年 7 月 20 日(T+2 日,周二)9:00 前,以电子指令方式通过相应的结算银行退至其备案账户。

(2)2010 年 7 月 20 日(T+2 日,周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配售结果 公告》,内容包括获配对象名单、获配数量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3)本次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所有。

(4)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对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账户进行确 认。获得配售的股票将锁定 3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5)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如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 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 5%以上(含 5%),须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将于 2010 年 7 月 19 日(T+1 日,周一)对配售对象网下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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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 律意见书。

四、网上发行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 (2010 年 7 月 1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将 1,368 万股“高 新兴”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 36.00 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

申购结束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 资金的到账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 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

  • 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 统主机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 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一)申购数量的规定

  • 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少于 500 股,

  • 超过 500 股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

  • 2、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 13,000 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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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3、单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 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 均视为无效申购。

4、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上申购,若参与网上申购,则网上 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5、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 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 2010 年 7 月 15 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发 行网上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 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二)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高新兴”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 证券账户卡并已开通了创业板市场交易。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高新兴”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10 年 7 月 16 日(T 日,周五,含当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 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 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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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三)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 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0 年 7 月 19 日(T+1 日,周一),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0 年 7 月 19 日(T+1 日,周一)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保荐人(主承销 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申购资金的 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 500 股配一个 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 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 予配号。

2010 年 7 月 20 日(T+2 日,周二)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 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10 年 7 月 20 日(T+2 日,周二)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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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0 年 7 月 20 日(T+2 日,周二)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 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10 年 7 月 21 日(T+3 日,周三)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 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四)结算与登记

1、2010 年 7 月 19 日(T+1 日,周一)和 2010 年 7 月 20 日(T+2 日,周二) (共二个工作日),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 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 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10 年 7 月 20 日(T+2 日,周二)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 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10 年 7 月 21 日(T+3 日,周三),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 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 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划至保荐人 (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 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 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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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 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 1、发行人:广东高新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双广

住 所:广州市萝岗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彩频路 11 号 D401、402、 403 房

电 话:020-32068888

联系人:黄海潮、汪正武

  • 2、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荣

  • 住 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电 话:021-38565714、38565713、38565712

联系人:李勃、郑杰、张晓舒、佟志浩、姚立环

发行人:广东高新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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