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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unc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Oct 2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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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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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朱弘戈为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 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仔细阅读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关于聘任朱弘戈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相关议案,对董事会聘任公司 副总裁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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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副总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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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核查,上述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况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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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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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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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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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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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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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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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副总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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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朱弘戈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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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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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吴向能 毛真福 叶伟明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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