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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unc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Apr 9,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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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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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14-013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8 日在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开创大道 2819 号 604 房以现场表 决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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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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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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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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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双广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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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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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黄京春、邓新发、雷显宇和郭光林四人因个人原因 辞职并已办理完成相关离职手续,根据《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第十章 本计划的变更和终止”的规定以及“第十 二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中关于回购价格的规定以及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的规定,同意将激励对象黄京春、邓新发、雷显宇和郭光林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56,000 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74 元/股,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激励对象黄京春等四人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739,440.00 元。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 的《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情况 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文件。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由于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 156,000 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84,02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83,864,000 元,并据此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内容,详见下表:
| 条 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402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386.40万元。 |
| 第十九条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为6,840万股, 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5,130万股;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1,71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目前,公司股份总数为18,402万股,全部为 普通股。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为6,840万股, 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5,130万股;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1,71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目前,公司股份总数为18,386.40万股,全部 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39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有关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8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6 个 月。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文件。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申请 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 行申请人民币 8,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具体融资金额最终以银 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同意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代表本公司与银行签署 相关的法律文件。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为建立健全高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发现并防范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风险,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公 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根 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文)、《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 会[2010]11 号文),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和环境,特制定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标准》。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为推动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 431 号)、中共中央 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中 办发[2013]2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
办法》(证监公司字[2005]52 号)及广东证监局[2014]28 号《关于切实做好上市 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投 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