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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unc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pr 2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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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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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高新 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 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 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 2019年度未发生重大或异常的关联交易事项;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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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公司章程》及《未来五年分红回报规划(2018 年-2022 年)》中的相关规定,通过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认真查 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2019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因公司 2019 年度亏损,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从 2019 年经营业绩的实际情 况出发,在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的同时,也考虑了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 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 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 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五、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9年度,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 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 部控制,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 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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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考核制度执行,年度薪酬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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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钮彦平 江 斌 胡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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