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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unc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May 2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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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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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高新兴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之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 兴”)的委托,担任高新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以 下简称“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就高新兴本次重组前十 二个月内资产出售及购买情况核查如下:

一、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高新兴资产出售、购买情况

2014 年11 月14 日,高新兴与广州市国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迈 科技”)股东签署《增资协议书》,高新兴以自有资金1,500.00 万元向国迈科技 进行增资,该增资事项已于2014 年12 月12 日完成,增资后高新兴拥有国迈科 技10%的股权。

除此之外,高新兴在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重大购买、出售资产 的交易行为。

二、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高新兴资产购买行为与本次重组的关

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高新兴对国迈科技增资与本次重组购买国迈科技90% 股权,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中“(四)上市 公司在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 计算相应数额”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高新兴本次重组拟购买资产与本次重组前 十二个月内购买的资产属于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在以相应指标判断是否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时,对应指标已按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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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高新兴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5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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