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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unc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Annual Report 2020

Apr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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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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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共召 开了 12 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高新 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高新兴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 相关规定,有效履行了审查和监督等职责。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20 年 2 月 25 日,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 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 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 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9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向第二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5、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 2019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6、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公司<第四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7、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注销公司第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

8、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关 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终止募投项 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监 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符 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议案》。

1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监 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 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 和公司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 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 所做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信息 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 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 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 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 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 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 存在违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 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有关决议。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未 发生重大或异常的关联交易事项;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依法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公司严格执行了相关制 度,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公司及相 关人员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 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经过监事会核查,2020 年度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 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 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经审阅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0 年 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 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九)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1、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与会监事同意 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与会监事同意 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20 年 2 月 25 日,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 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 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 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0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召开,与会监事

同意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的议案》。

5、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与会监事同意 通过了如下议案:《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6、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与会监事同意 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注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 (十)审计意见方面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意见和对公司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 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

(4)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监事会每位成员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通过 公司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目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 化。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