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osunc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19

May 21, 2019

55116_rns_2019-05-21_62292a82-ca2f-4434-9b16-dfee4737f39f.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picture [113 x 8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法律意见书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广州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0 楼、29 楼 电话(Tel):(020)37181333 传真(Fax):(020)37181388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13 x 8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广信君达”)接受高新兴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委托,委派律师出席公司于2019 年5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广信君达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

1、《公司章程》;

2、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关于2018年年度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18年年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13 x 8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法律意见书

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4、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登记文件及凭证资料;

  • 5、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公告、议案等文件。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 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 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 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资料上的签字 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

广信君达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现 场见证,据此出具见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关于2018年年度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广信君达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 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并履行了相关通知和公告程序。广信君达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情形。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于2019年5月21日上午10:00在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2819 号公司党建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遵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间和程序 进行了网络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13 x 8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法律意见书

2019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1日 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股东均 为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根据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人 员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证 明、账户登记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审查,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 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539,609,6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5816%。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528,730,3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96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0,879,36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0.6166%。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 代表股份16,343,3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2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8人,代表股份5,464,0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97%。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0,879,3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166%。本次股东 大会由董事长刘双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

3、公司对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进行了单独统计。

4、鉴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认证,因此广信君达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 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广信君达认 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13 x 8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广信君达律师见证,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监票程序对现场会议进 行监票,并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 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 大会的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其中第十、十一、十二项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表决结 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548,6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7%;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52,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82,3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68%;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8%;弃权 52,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2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587,6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21,3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4%;反对 8,300

  •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8%;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13 x 8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法律意见书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595,7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29,4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50%;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537,6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7%;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6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71,3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95%;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8%;弃权 6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9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 (五)审议通过《未来五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18-2022 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595,7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13 x 8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法律意见书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29,4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50%;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595,7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29,4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50%;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8,176,1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43%;反对 1,419,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31%;弃权 13,698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09,8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2286%;反对 1,419,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76%;弃权 13,698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13 x 8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法律意见书

  • (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8.01 审议通过《 2019 年度董事长刘双广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21,3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4%,关联股东刘 双广、石河子网维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回避表决;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8%;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21,3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4%;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8%;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02 审议《 2019 年度董事侯玉清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587,6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21,3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4%;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8%;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03 审议《 2019 年度董事贾幼尧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587,6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13 x 8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法律意见书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21,3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4%;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8%;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04 审议《 2019 年度董事方英杰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587,6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21,3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4%;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8%;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05 审议《 2019 年度董事樊晓兵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587,6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21,3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4%;反对 8,300

  •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8%;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06 审议《 2019 年度董事古永承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13 x 8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法律意见书

同意 539,587,6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21,3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4%;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8%;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07 审议《 2019 年度独立董事钮彦平先生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587,6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21,3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4%;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8%;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08 审议《 2019 年度独立董事毛真福先生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587,6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21,3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4%;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8%;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13 x 8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09 审议《 2019 年度独立董事叶伟明先生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587,6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21,3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4%;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8%;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01 审议通过《 2019 年度监事会主席江涛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587,6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21,3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4%;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8%;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 9.02 审议通过《 2018 年度监事程静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587,6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13 x 8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法律意见书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21,3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4%;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8%;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03 审议通过《 2018 年度监事杨海滨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587,6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21,3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4%;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8%;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595,7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29,4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50%;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13 x 8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法律意见书

>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595,7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29,4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50%;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 >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595,7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29,4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50%;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重组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595,7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13 x 8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法律意见书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29,4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50%;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17 年重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595,7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29,4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50%;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15 年重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使用结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595,7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29,4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50%;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13,698 股(其中,因未投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13 x 8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法律意见书

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广信君达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13 x 8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法律意见书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王晓华 刘东栓 赵广群

2019年5月21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