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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Y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ug 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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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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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顾地科技 编号:【2017-065】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避免对公司 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见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 以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2017 年 6 月 17 日《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2017 年 6 月 24 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经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6 月 26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 停牌的时间预计不超过 1 个月。2017 年 7 月 1 日、7 月 8 日、7 月 15 日、7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 2017-055、2017-057、2017-058)。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申 请股票继续停牌,并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 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2017 年 8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上述公告均刊载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由于预计无法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 3 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 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 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目前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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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现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阿拉善盟梦想汽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 开发公司”)拟购买阿拉善盟梦想航空文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想航空公 司”)持有的汽车乐园(互动娱乐区)建设项目汽车文化主题公园和航空小镇建设 项目基础设施资产。梦想航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吴国岱。

2、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仍在论证过程中,初步确定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购买 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正在积极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沟通、协商。截至公告日,文 旅开发公司已与梦想航空公司签订了《收购意向协议》和《框架协议》。鉴于本次 交易相关事项正在推进中,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交易合同细节仍在和交易对方进 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

《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阿拉善盟梦想汽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阿拉善盟梦想航空文化控股有限公司

(1)交易方案:甲方拟向乙方支付现金,收购乙方所持有的汽车文化主题公 园{现更名为汽车乐园(互动娱乐区)建设项目}和航空嘉年华场地工程项目(现更 名为航空小镇建设项目)的基础设施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鉴于方案仍处 于论证阶段,各方同意对交易方案、基准日、交易价格和支付安排等具体方案进一 步协商,并在正式签署的交易协议中作明确的约定。

(2)资产交割及过渡期安排:各方一致同意,在本次交易经甲方之母公司顾 地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标的资产转移至甲方名下,如因登记机关原因导致未 能按期完成的,则相应顺延。

标的资产于过渡期间的损益或净资产变动,由甲方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于交割 日后 30 个工作日内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予以确认。在过渡期间,如标的资产实现盈 利或净资产增加,则盈利或净资产增加部分归甲方享有;如标的资产产生亏损或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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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少,乙方应在上述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予以现金补足。

(3)违约责任:本协议签署后,除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 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承诺或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 的,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4)保密义务:各方均需对本协议协商、签订过程及本协议的内容予以严格 保密;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不相关的第三方披 露,除非中国法律或政府主管机关另有强制性的规定或要求。

(5)协议的效力: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的变 更或补充,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在变更或补充协议达成 以前,仍按本协议执行。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其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重组事项中,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证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中勤万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 截至目前,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及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标 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5、本次交易涉及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停牌期间所展开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努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交易涉及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同时聘请了中介机构对涉及重组事项的相关 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 发布一次事件进展情况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正在推进 中,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 组预案(或报告书)为准。

三、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

鉴于本次重组涉及事项较多,工作量较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 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公司预计本次重大资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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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停牌满 3 个月前(即 2017 年 8 月 25 日前)无法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 组方案并申请股票复牌。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有序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 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申请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本次延期复牌的时间安排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 的议案》。待该议案获得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2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3 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 计不超过 6 个月,即预计最晚将于 2017 年 11 月 25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 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 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 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 3 个月,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 组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 超过 3 个月,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公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 项工作。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正在审慎论证和评估交易标的,并与交易 对方积极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进行沟通、交流和谈判。为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公司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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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并按时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及延期复牌公告。

2、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协调沟通工作较多,重组方案内容仍需进一 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尚未最终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 评估等工作量较大且复杂,目前部分细节工作尚未全部完成。经审慎评估,公司预 计无法在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后 3 个月内披露本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 书),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推进,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 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仍需继续停牌。

3、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次交易事 项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我们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25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 3 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不超过 6 个 月,并同意将公司股票申请延期复牌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 事项。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中信建投证券核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在积极推进之中。公司自 2017 年 5 月 25 日停牌以来,严格根据《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0 号——重大资产重组》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信息披露文件。但由于本次交易涉及事项较多,交易方案的 相关内容和细节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因此,预计本次交易无法在 3 个月内完成。本次延期复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细化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并能防止公 司股价异常波动,避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鉴于此,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考虑到本次 重组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自 2017 年 5 月 25 日停牌以来, 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连续停牌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在时间上符合相关规定 的要求。未来,中信建投证券将督促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 定及承诺,争取于承诺期限内尽快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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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上述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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