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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e EIS (Suzhou) Corp.,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2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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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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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郝东洋)

本人作为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尽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郝东洋先生,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7月至2002年8月,任平顶山市工商局科员;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就读于西安交通大学;2005年7月至2012年5月,任上海电视大学金融会计系讲师;2012年6月至今,任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决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在本年度对应出席的董事会所审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2、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3次,本人在会前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对提交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就公司相关事项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2025年1月9日 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2025年4月29日 1、《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3、《关于<2025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9、《关于确认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使用目前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2025年6月13日 1、《关于豁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2、《关于2025年1-3月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 2025年9月 1、《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5年1-6月财务报表及审计

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25日 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 2025年11月28日 1、《关于2025年1-9月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就公司相关事项参与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2025年4月29日 1、《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就公司相关事项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 2025年1月9日 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 2025年4月29日 1、《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关于确认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 2025年6月13日 1、《关于豁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2、《关于2025年1-3月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 2025年9月25日 1、《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5年1-6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 2025年11月 1、《关于2025年1-9月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

| 会议 2025 年
第五次会议 | 28 日 | |
| --- | --- | --- |
|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2025 年
第六次会议 | 2025 年 12 月
29 日 | 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致力于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有效、深入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秉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

1、本人对报告期内 2025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本人认真审查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公允、合规。

2、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审查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在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均对《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分别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听取公司经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制度,按年度对其进行绩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决定其薪酬,并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符合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

5、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相关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本人在2025年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26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秉承独立、谨慎、勤勉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判断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郝东洋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