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ONEO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Dec 21, 2022

57498_rns_2022-12-21_f690f294-e9ae-4ff8-9a92-bf22aced371c.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2-128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拟实施延期项目的名称及其情况: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 况,经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慎研究,拟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年产1.8 亿套LED 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 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和“渠道终端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 态延长至2025 年2 月。

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决定对“年产1.8亿套LED灯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和 “渠道终端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延期。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00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59.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3,567,000,000.00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3,503,208,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22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3日出具《公牛集团股份

1

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3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年产4.1亿套墙壁开关插座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75,452.86 35,385.47 46.90% 2024年2月
2 年产4亿套转换器自动化升级建设项目 58,883.63 39,400.44 66.91% 2024年2月
3 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115,203.61 63,784.52 55.37% 2024年2月/2023年2月[注]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16,035.00 10,316.21 64.34% 2023年2月
5 渠道终端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84,745.75 49,541.29 58.46% 2023年2月
合计 350,320.85 198,427.93 56.64% -

注:2021年11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合并为“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其 中,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2月;研发中心 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2月。

三、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延期后按时完成的相关措施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综合 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 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2023年2月/2024年2月 2025年2月
信息化建设项目 2023年2月 2025年2月
渠道终端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2023年2月 2025年2月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基 地建设项目”,建设主要包括生产LED灯的厂房建设及装修、购置生产设备等相 关扩产支出,以及建造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购置新增研发设备、软件工具和 办公设备,投入包含研发材料费用、合作开发费用、专利费用、引进研发人员 费用等课题研究费。目前项目建设主体正在施工中。因立项时是根据当时的发 展规划,并考虑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做出的。 但由于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 不可控因素。另外,受新冠疫情等外部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得该募投项目的施 工建设、项目备案等环节受到了不利影响,项目整体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

公司募投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旨在实施供、销、人、财、物集成管理 的信息化系统建设,为公司的产品创新、渠道创新、供应链创新、管理和运营 创新、战略与商业模式创新等提供有力的支持。随着公司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 完善组织架构、优化管理流程、提高供应链信息化等,对信息化系统的需求也 在不断地提升和调整变化,同时由于系统实施阶段需要大量的时间进行配置、 测试、调试和优化等工作,从而整体延缓了项目实施的总体进度。

公司募投项目“渠道终端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用于渠道终端门店展示设 施购置、品牌调研、品牌总体规划、视觉优化设计、品牌传播推广等,以提升 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公司销售额长期稳定的增长。受新冠疫情等 外部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渠道终端建设及品牌推广等工作开展受到一定的限 制,同时公司积极分析和判断市场变化,动态调整渠道建设及品牌推广的节奏, 更加审慎地支出募集资金,以上多种因素导致该项目的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 滞后。

为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和项 目效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安全合理地运用资金,使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经公司谨慎研究,本着对股东负责 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将上述募投 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2月。

(三)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在统筹疫情防控和募投项目建设以及保证募集资金投资效益的前提 下,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实际情况和具体方案,实时关注该募投项目的进

3

度情况,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的配置,有序推进该募投项目后续的实施; 公司也将继续审慎控制资金支出,加强各环节费用管控,根据公司战略及业务 发展需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对项目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作出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主要投资内容的 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 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 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项目实 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 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保荐机构意见

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 做出的安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