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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WIND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ug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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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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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对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独立意见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要求,我们对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金 风科技”)2021年半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金风科技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不存在给关联方拆借资金、提供委托贷款、开具没有真 实交易的商业承兑汇票、代关联方偿还债务、委托关联方进行投资的 情形。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 56号)的要求,我们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 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为 70%以下(含)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子公司之 间)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50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合 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为人 民币 20 亿元;期限自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担保额度内签署担 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报告期内发生 的担保事项如下:
2021年3月,公司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 简称“恒生银行”)出具《保证函》,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风新能源 (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天信 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信租赁”)与恒生银行就融资事项签 订的《授信函》项下持续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 额不超过3.96亿元人民币。《保证函》的保证期间自债务发生期届满 日起两年,如果债务发生期内任意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 债务发生期届满日的,则保证期间自该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起两年。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开立担保函项下的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日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若债权人宣布融资协议项下债 务提前到期的,以其发出的书面通知中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日。截至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2.24亿元人民币。
2021年6月,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下 称“民生银行”) 签订《保证合同》,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信租赁与 民生银行就融资事项签订《保理服务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的偿还义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金、复利、 违约金等其他款项,其中主债权本金金额为68,052万元人民币。担保 期限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主债 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为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 债务提前到期之日。截至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68,052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 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2021 年度资 产负债率为 70%以下(含)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含 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0 亿元,为 2021 年度资产负债 率为 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 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0 亿元;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 责任担保、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等,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有 效期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报告期内,公司在上述担保额 度范围内未发生担保事项。
(三)其他经审批的担保事项
2021年4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水务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风环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风环保”)参与水务项目收购,并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金风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具保函对金风环保第二笔股权款的支付以 及归还转让方债权提供不超过一年的一般保证,担保金额共计
93,454.03万元,其中股权款的担保金额共计34,546.15万元,债权款的 担保金额共计58,907.88万元。
2021年6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澳洲参股公司Stockyard Hill 提供借款和代开购电协议保函的议 案》,同意公司代参股公司Stockyard Hill Wind Farm Pty Ltd ( 以下 简称“项目公司”)申请开立银行保函。2020年3月,项目公司股东金 风科技和Nebras Power Australia Pty Ltd.(以下简称“Nebras电力”)代 项目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为项目公司就其与 Origin Energy Electricity Limited签署的《Offtake Agreement》中保证项目在商业运 行日前能够实现全部风机并网发电的履约责任提供担保。由于该项目 延期,需由金风科技和Nebras电力继续代项目公司申请开立银行保 函,以保证项目公司在商业运行日前及之后12个月之内能够履行风机 全部并网发电的责任。其中,在项目公司进入商业运营期之前,担保 金额不超过4,500万澳元,在项目公司进入商业运营期之后,担保金 额不超过2,295万澳元,担保期限为从上一次担保到期日起至2022年7 月31日。
2021年6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子公司Goldwind Queensland Constructions Pty Ltd及Clarke Creek Energy Pty Ltd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金风科技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金风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下称“金风国际”)的全资子公司 Goldwind Queensland Constructions Pty Ltd(以下简称“金风昆士兰”) 与Clarke Creek Energy Pty Ltd签署的风机供货安装合同项下的履约及
违约赔偿责任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10亿澳元,担保 期限从风机供货安装合同签订生效开始至项目完工进入质保期后的2 年结束。如果在质保期内发生缺陷故障,缺陷故障零部件额外延保 1 年。
2021年6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子公司Goldwind Queensland Constructions Pty Ltd及Clarke Creek Energy Pty Ltd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金风科技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金风国际的全资子公司金风昆士兰与Clarke Creek Energy Pty Ltd签署 的运维服务质保服务合同项下的履约及违约赔偿责任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根据合同约定,运维服务期每年设有基本费用,每年实际的运 维服务费用将在基本费用基础上上调2.5%,每年度的运维服务的责任 上限为当年服务年费的200%(担保金额第一年为17,483,445澳元)。 25年合计的运维服务的责任上限金额为该合同金额的100%。担保期 限从运维服务质保合同签订生效开始至项目进入运维服务期后的25 年结束。
上述其他经审批的担保事项,截止报告期末,未发生担保余额。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54.32 亿元人 民币(其中包括对子公司担保 47.82 亿元人民币),占 2020 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的 15.90%,占 2020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4.98%。
公司能够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出现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无逾期
担保,所有担保事项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 而承担违约责任。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黄天祐 魏炜 杨剑萍